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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各部门,职工:
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按照效能建设和文建明工作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服务型政府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就年度加强镇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日,16日为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日,每双月25日为村(社区)组干部学习日,每双月26日为农民(居民、企业职工)学习日,遇到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2、学习方式以集中领学、部门学习和个人学相结合。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凡集中学习迟到一次扣20元,无故一次扣50元,迟到三次折合视为无故一次累计扣50元,并纳入年终个人绩效考核。
4、集中学习记录由党政综合办负责,参会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备查。
二、民情日记和首问责任制度
1、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推行“进百家门,记百家事,连百家心”为主要内容的“民情日记”制度,记载好下乡工作日记。镇党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记录好的给予表彰,对记录差的给予批评,限期改正,同时作为评优和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2、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登记,并提供优质服务,严禁推诿扯皮。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如有群众反映机关干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视其情节,给予戒免谈话,职工大会上检讨至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三、机关工作制度
1、上、下班和开会制度:上班实行签到和去向登记制。对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0元,对无故不上班的每次扣当事人一天的工资和补贴,一年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或无故5次以上,该年度考核作为不称职因素之一,并按《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2、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都应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完成上级和党委政府以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努力做到业务强、素质高、效果好。
3、努力完成中心工作。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均要无条件服从,并按规定要求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4、认真履职交办工作。上级主管部门、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严禁推诿扯皮,要认真履职,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强化工作纪律。严禁机关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50元,并视其情节给予通报,责令检讨至党纪、政纪处分。
四、请假制度
1、职工凡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书面说明请假事由。半天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4天以上由党委集体研究审批。
2、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书记或镇长审批。请假人将批准假条交办公室收存。年中累计请假天数按《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3、党委班子成员请假报书记审批,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4、因病请假期满后,上班时必须向批准领导汇报假期情况并消假。
五、请示汇报制度
1、各部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年初各部门必须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年终要有书面总结。
2、平时在接受上级或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后,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完成任务的工作方案,事后要将执行和处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3、因在工作中或处理突发事件时,不请示汇报、不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按谁过失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经济、行政及法律责任。
六、卫生制度
1、各部门、职工注意保持办公室、寝室和个人卫生。
2、全体职工必须觉维护好机关的环境卫生。
七、值班制度
1、实行领导带班,职工轮流值班制度。
2、工作日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5:30分至次日上午8点(冬季8:30分),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
3、值班组全权负责值班期间的上传下达、安全保卫、处理各种事宜。若遇特殊情况,确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由当班组长通知,涉及人员必须到场,如不到场视为无故,造成后果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4、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如需请假必须经组长批准,并落实代班人。值班人员不按时值班的,迟到一次扣20元,无故一次扣50元。
八、接待制度
1、镇伙食堂保证每天中午职工用餐和接待用餐,以及值班人员晚餐(除双休日、节假日外)。
2、接洽工作需要就餐的,经请示同意后,原则上在食堂按标准就餐,并提前1小时通知食堂做好准备。
3、坚持谁主管谁接待,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陪同就餐,坚持杜绝客少主人多。
4、接待标准按每人每餐不超过15元,特殊情况超标准接待或在外就餐,必须请示书记或镇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九、车辆管理制度
1、专兼职驾驶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保洁、保养和检修,确保车况良好,保证行驶安全。及时完善车辆保险、年检等工作。
2、政府车辆必须停放政府院内,以便统筹安排和管理。
3、政府用车主要保证领导和重点工作用车,工作用车必须请示分管内务领导统筹安排。
4、特殊情况用车或租车必须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5、车辆加油、维修必须提前报请分管内务领导同意并安排财政、纪检人员监督管理。
6、驾驶人员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违法违章驾驶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行负责。
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采购,必须先请示分管内务领导同意后,由财政所统一进行采购,大宗物品必须报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财政、纪委派专人按程序报批或进行采购并登记。
2、办公物品管理原则上由办公室人员保管使用,财政所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更换职(岗)位或调离本单位由分管领导、财政人员进行清理检查,办好移交手续。
3、购置物品报销手续必须有两人以上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审核报销。
十一、财经制度
1、加强对财经工作的领导。成立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财经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一支笔审批。凡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书记审核,由镇长一支笔审批。
3、5000元以上的支出,须报经党委集体研究。
十二、监督管理
为确保以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小组,组长:邹尼忠,副组长:张力军、刘光荣、钟批修,成员:谢发顺、李孟君、刘开源、林学安,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