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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
为进一步加强队容风纪管理,提升队伍形象,结合市局《2012年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意见》、《关于结合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队伍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将集中开展队伍队容风纪专项整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顿范围
全区所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协管人员。
二、整顿内容
按照《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内容进行整顿,重点整顿以下内容:
(一)着装管理:1、不戴工作服饰帽;2、混装;3、不穿黑色皮鞋;4、肩章、臂章、领花、胸牌号、帽徽等标识不全、混乱;5、敞怀、挽袖、卷裤腿、衣领上翻等。
(二)行为规范:1、未随身携带《省行政执法证》;2、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吃食物、搭肩挽背、闲聊、嬉笑打闹等;3、非因工作需要,着工作服饰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4、系扎围巾,染指甲,染彩发,留长发、大鬓角、剃光头或者蓄胡须等;5、违反“七条禁令”的行为。
(三)执法车辆管理:1、未喷涂全省统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志;2、未专门用于执法活动,外借、转借、出租执法车辆;3、非因公务需要,喷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志的执法车辆停放在餐饮、公共娱乐场所。
三、时间安排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七条禁令》等相关规定,要求每名队员对照规定和标准进行自查和排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即时纠正整改,自查自纠材料3月1日前上报。
(二)不定期抽查阶段(3月2日至3月22日)。采取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拍照并记载时间、地点、人员和存在问题等内容。检查结果将反馈到各单位,在全区进行队容风纪专项通报,并列入队伍管理考核。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3月23日至3月24日)。各单位应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和梳理,保持该项工作常态化,坚持出现问题即时整改、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的原则,严格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我区城管执法队伍“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根据市局相关考核文件要求,队容风纪考核成绩直接影响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年底排名,各单位负责人务必要深刻领会落实队容风纪要求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要充分认识这次整顿活动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行动上贯彻落实。认真学习、严格落实队容风纪各项规定,做到各项规定“入脑入心”,检查自己的着装、仪容、行为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规范,严格做到着装整洁、行为规范,同时加强执法车辆规范管理,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发现违规情况及时整改。
(三)制度上健全完善,确保队容风纪的长效管理。建立队容风纪每天检查、每周总结、每月评比制度,即:每天早点名时对每位队员、协管员的队容风纪进行逐项检查,街长、路段长负责进行二次检查;每周例会上对上周的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每月汇总后进行评比,结果按奖惩兑现。
(四)反馈上及时有效。各单位自接到《市城市执法支队队容风纪督察告知书》或局队容风纪专项通报后,应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作出严肃处理,结果在2日内上报。
请各单位于3月24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