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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有关单位,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景区及桔子洲景区管理处,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
2013年3月以来,全市相继发生雷电、大风、暴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最大风速达20米/秒,冰雹最大直径达20毫米。据气象部门预报,全市最近一段时间仍是雷电、大风、冰雹、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应对工作,落实长政办函〔2013〕60号通知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强对流天气的危害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和应对措施。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办)报告重大灾情和突发事件。发生灾情时,领导要深入灾区,组织群众做好救灾抗灾工作,确保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落实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天气变化要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区城管局要通知有关单位对露天广告牌及公共服务设施、树木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安全巡查,必要时拆除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区安全监管局要协助市气象部门对重点防雷场所开展防雷安全检查,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做好雷雨天气安全生产。区教育局要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防御雷电灾害措施,指导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和学生避险逃生安全教育。城西供电局要加强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运营监控及架空的电力和通信线路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确保安全。区交通运输局要适时调整运行计划,确保运行安全;要加强对渡口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潜在隐患。区水务局要加强对病险水库的监控。区农业林业畜牧局要指导果农、菜农、畜牧和水产养殖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防风、防火措施,落实相关防御措施,组织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区旅游局要督促旅游从业单位做好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应对强对流天气可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防范措施。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三、加强宣传。宣传部门要加强强对流天气造成灾害性影响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特殊天气的危害性,积极采取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措施。工厂、学校等单位要加强有关科普教育,设立宣传警示牌,扩大防御信息的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