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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养老保险工作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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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养老保险工作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关注民生、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重大举措。为了全面推进我乡新农保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逐步实现老有所养全覆盖的目标,经研究决定,乡下达2013年目标任务及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对象和任务

以各村为考评单位,按照槐花乡党委、政府下达的新农保参保目标任务(目标任务见附件),考核各村新农保完成情况,12月15日前完成参保任务100%以上。

考评标准

评分标准,总分为2分,没有完成任务的村,按照比例扣减目标分。

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乡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要从加快民生幸福工程建设,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要求出发,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思想,树立目标必成意识,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经济相对较为宽裕的好时机,深入开展多种形式并举的宣传活动;乡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协调宣传部门、各村(居、社区)充分发挥广播、横幅、墙头标语等形式的宣传作用,为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任务营造舆论氛围。

3、加强督导,严格考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继续列入乡政府对村(居、社区)月度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居、社区)要继续通过行政推动,实行乡干包村、村干包户的“两包”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乡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督导、服务工作,建立考核考评制度。要建立目标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从2013年1月份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每月报送乡主要负责人。

4、优化服务,方便于民。乡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要充分利用省级系统平台的管理功能,开展缴费提醒服务。参与我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融服务的银行,要加强服务人员的能力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并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到高效、方便、快捷、安全,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全面推进,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