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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社区:
根据全国征兵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区专题征兵会议,为圆满完成我处今冬新兵征集任务,特下发通知:
一、健全组织。各村以民兵连长为主配合办事处武装部人员,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也要确定专人负责征兵宣传、报名工作。做到征兵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征集对象和征集范围。2012年度新兵征集对象和征集范围为: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即将毕业实习的高校在校生如户籍没有随高校入学时迁走的,可在原户籍所在的报名。
三、征集新兵年龄的规定。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年满17周岁的男性青年经本人自愿也可以征集服现役。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文化程度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予复读。高校在校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组织。
四、征集新兵体检和政审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青年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对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政策执行。对购买城市户口和新迁入户口适龄青年,购买时间和迁入时间不足一年的必须有原迁入居委会、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不予征集。政审要按政审条件继续坚持村、办事处、区三级联审制度。
五、征集新兵时间。从2012年9月20日-10月30日宣传发动,并开始报名。目测时间另行按排;11月1日-11月15日开始体检,政审;12月10日运送新兵,12月30日前运送完毕。新兵从征集地起运的具体时间,接上级计划执行。
六、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魏春荣担任,成员由武装部工作人员和各村民兵连长、各社区专门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