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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安全整治工作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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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安全整治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建设局、建管局、环保局: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印染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县政府领导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在上半年对辖区内已建、在建、筹建的污水处理池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综合验收。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部署和相关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隐患情况,县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整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8月14日(周三)至8月15日(周四)两天。

二、督查对象

对华舍街道、柯岩街道、安昌镇、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委上报的21家印染企业污水处理池(已建)存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企业另行通知),未抽查到的企业由属地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检查。

三、督查组成员

安监局2人,建设局、建管局、环保局各派1人参加,专家1人由安监局邀请。请建设局、建管局、环保局于8月12日上午10:00前将参加督查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安监局综合科。

四、督查内容

一是污水处理池基本情况(所在厂区位置、数量、实际容量、建筑高度);二是污水处理池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到位,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在岗情况等;三是污水处理池沉降、裂缝、渗漏等其他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是否采取加固、修补等措施,是否加强日常检查并设置观察点等。

五、督查要求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吸取齐贤兴美达印染“3.25”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印染企业已建、在建、筹建污水处理池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已建企业落实日常运行管理制度,督促在建企业规范各项建设程序并强化施工安全责任,督促筹建企业切实按照相关建设项目规定和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规范设计、图审、建设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