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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近日,外地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多人同时溺亡事故,教训惨痛,教育部为此发出紧急通报,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前,正值暑期来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通知如下:
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
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乡教育部门(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各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及时告知到位,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乡宣传部门要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各村要将乡政府统一制发的“尽到法定监护人责任,防止未成年人溺水”横幅(每村一幅),悬挂在显著位置。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印发告家长一封信,组织教职员工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做到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暑假放假前上不少于两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开展主题班(队)会,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到位率。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组织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在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的同时,积极加强安全教育。
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遵循溺水防控规律,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面排查隐患,特别是宣传教育、安全设施、工作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整改到位,堵塞漏洞。加强对水塘、水库、取水坑、河道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乡政府、各行政村按水域权属设立警示标志,对尚未设立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不醒目的,要立即完善,落实责任,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乡党委、政府要督促村委会与当地学校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沟通,将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突出抓好中考、小升初考试毕业离校后以及暑期等节假日离校后学生教育,加强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派出所要协调组织力量在重点区域加强巡查。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协调落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公安、民政、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定期通报信息动态,研究具体措施,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防联动机制。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无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要统筹抓好消防、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校园周边环境以及校内外集体活动等各类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