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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园区),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
根据国家、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要求,为有效治理涉港仓储物流企业非法存储、运输和拆拼危险品货物的行为,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一次打击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品货物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任务及目标
通过对我区仓储物流、道路运输等行业及领域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彻底清查在我区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的各类危险品货物,包括各类危险化学品、剧、易制及易制爆品,确保上述危险品在我区零非法储存、零非法运输,保证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工作职责及分工
各街道办事处(镇、园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仓储物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无资质非法储存危险品、非法拼箱、倒箱等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要对剧、易制毒及易制爆品的储存、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上述物品的储存及运输环节,是否存在利用无资质单位储存或运输危险货物的行为。
交通部门要全面排查我区道路运输企业及进入我区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检查其是否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检查其危险品货物的卸货场站是否具备储存资质。
安监部门要对查获的非法储存行为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立案调查,同时对各街道办事处(镇、园区)的执法检查工作提供支持,并适时进行督导,保证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6月6日起至7月12日
工作步骤
调查摸底阶段(6月6日-6月8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时间摸清职责范围内仓储物流企业的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形成检查方案。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现有仓储物流企业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物流企业进行进一步的清查,发现新增的未监管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列入本次检查的范围。
全面排查阶段(6月9日-7月9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检查,排查各类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品货物的违法行为。
总结阶段(7月10日-7月12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附件表格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区安监局。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储存危险品行为的反复性、顽固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专项执法工作,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一是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二是要按处罚额上限进行处罚。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既要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品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做到依法行政。
(三)加强沟通,聚力增效。要加强各部门及单位间的沟通,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必要时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专项行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四)拓宽渠道,强化监督。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功能作用,扩展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储存行为,对活动期间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区安监局要迅速行动,直接查处。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安排督查活动,对活动的开展实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