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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间村镇食品安监工作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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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间村镇食品安监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聚餐的管理,防止发生群体性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流行,保障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深刻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由于农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存放设施简陋,特别是农村红白大事的操办,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乡镇(街道办)、村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选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做好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管工作。要教育辖区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破除陈规陋习,坚持红白大事从简办理,移风易俗,从源头上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切实加强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落实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做好辖区农村群体聚餐报告登记工作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

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农村群体聚餐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增强村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严格落实厨师健康管理制度,负责农村群体聚餐的报告登记,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农村群体聚餐登记,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

农村群体聚餐的主办者(承办者)以及承办厨师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于举办群体聚餐活动拒不申报登记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未按要求申报登记的主办者和承办厨师承担。

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及其原料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农村群体聚餐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建立农村群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村委会要向村民公布宣传农村群体聚餐申报事项。农村群体聚餐的举办者或承办者应提前3天或决定举办群体聚餐时向村委会报告,300人以上的群体聚餐由村委会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告,500人以上的群体聚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向市级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接到报告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聚餐时间、地点、人数进行登记,并提供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

2、建立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乡村厨师的管理,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乡村厨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登记,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落实群体聚餐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制度。300人以下的群体聚餐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到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群体聚餐由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500人以上的群体聚餐由市级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指派监督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群体聚餐场所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原料储存、清洗整理、烹调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应相对分区,做到生熟分开。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容器使用前要进行清洗和消毒。

5、建立群体聚餐用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农村群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并索取购物凭证。使用自产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农村群体聚餐现场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禁止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烹调食品。农村群体聚餐每餐应按照品种留样,盛放于洁净的密闭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不少于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三)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群体聚餐卫生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破除陈规陋习,促使群体聚餐主办者提高自主申报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确保做好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为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农村群体聚餐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案要体现预防为主,依法行政,安全有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职责任务划分明确。一旦发生农村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预案,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各乡镇(街道办)、村委会和农村群体聚餐主办者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