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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营改增”启动以来,不断的扩大了行业和区域;如今建筑企业也已经被纳入了”营改增”范围。本文将探讨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再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关键词:
建筑企业;“营改增”;增值税;营业税
“营改增”的出现给企业带来了许多的好处,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国内大多数的学者都认为建筑企业进行“营改增”是必要的。根据现有的研究现状,建筑企业“营改增”所面对的问题主要是营改增后税率的确定问题。本文主要从会计核算、纳税、合同和发票管理等三个方面来介绍“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继而提出一些应对的措施。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一)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核算也叫作会计反映,是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或已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后核算,是财务管理中常见的一种核算方式。会计核算有许多种核算方法,包括设置会计科目、成本计算等。下面将从设置会计科目、成本计算两个方面来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设置会计科目“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相比于之前更加的复杂,增值税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水平,将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相比于之前,会计科目的设置更为的复杂,其增值税也涉及到更多更广的范围。其中增值税的核算涉及多个专栏,这加大了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被作为一般纳税人对待,其增值税设置了10个专栏,其中借方专栏6个,贷方专栏4个,即使建筑企业没有进出口业务,也至少还有8个专栏,这加大了会计核算的难度。而且,在税务的处理上也更加的复杂,环节更加的多样,会计科目设置更加复杂,导致建筑企业财务处理难度变大。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等三个部分。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福利补贴、劳动保护费及其他费用。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人工费在建筑企业的成本支出中所占比重较大,且在逐年上升。但是人工成本无法取得进项税抵扣,所以这部分存在很大的问题。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消费;一般一个普通的工程就需要大量的各种材料。所以,就会花费大量的材料费。材料费主要包括主材、地材、混凝土及其他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用一般包括:首先是自身机械的维修费、保养费及折旧费等;其次是租赁机械设备的费用。“营改增”对于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的设备抵扣税是进行不同处理的。对于存量资产的一些老牌建筑公司,由于本身进项税额的情况少,不能抵扣“营改增”之前购进的设备、材料的进项税额,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大,与其他公司新购进设备、材料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不同,这样使得“营改增”没有实现公平的对待建筑公司。
(二)纳税方面
“营改增”之后,理论上相比于之前缴纳营业税税负要降低,但是因为建筑企业本身的一些原因,导致进项税无法进行有效的抵扣,这就使得实际上税负不减反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建筑企业很多费用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
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介绍。第一,按照现有的规定,增值税的抵扣必须要有相应的票据才能进行抵扣,这就说明建筑企业要想进行抵扣税额就必须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大厂家进行材料的选择或者设备的购买等。但是因为建筑企业自身工作的原因,以及考虑到运输成本等方面,大多数材料都是就地取材,选择材料的厂家都是一些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型企业;再加上季节方面的影响,在原材料供不应求时大多数交易只能用现金,这样的方式建筑企业就更不能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了。第二,在建筑企业的成本中,人工成本占了很大的一部分,但是这部分的成本无法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就目前情况来看,无法解决人本成本上的抵扣,那么势必会加大建筑企业的税负压力,这对于整个建筑企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2.老合同项目的税收抵扣问题
“营改增”的既定税率较高从已有的数据分析来看,我国的建筑行业属于微利行业;本身的利润就不多,如何去承担高税率的增值税。再有,无论建筑企业何时进行“营改增”,都会存在老合同工程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第一,已经竣工决算完成但工程款却未全部收取的项目,在营改增之后剩余的工程款要缴纳销项税额,但是这部分资金已经不能够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已完成但是却未结完工程款的项目来说是不公平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负压力。第二,是对于那些已经竣工却未决算的工程项目来说,除了已经收到的部分工程进度款,还有大部分的资金未收取;跟第一点一样,这部分还未收取的资金在“营改增”之后要缴纳相应的税负,但是却无法进行进项税的抵扣。第三,对于那些在建工程项目,已完工工程不能抵消进项税,但是收取工程款时照样存在销项税额。如果,“营改增”后不解决以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那么建筑企业的税负无疑会加大很大。
(三)合同、发票管理方面
1.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
建筑企业应该关注已有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是否符合“营改增”的要求;因为现有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是根据之前缴纳营业税的时候制定的,在“营改增”后,可能会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某些内容未涉及。为了适应“营改增”之后的变化,建筑企业应该检查现有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范本,并且根据“营改增”进行相应的改整。同时,建筑企业应该关注材料费是否能够进行税抵扣。对于占成本比重较大的材料费来说,建筑企业应该重视,并且寻找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2.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前的建筑企业发票可以是代开或者自开,但是之后开具的只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存在以下影响。第一,存在造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建筑企业可能会为了降低税负从而加大获利而假开增值税发票。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会处罚发票假开方和接收方,这使得双方都受到了损失。第二,存在进行税无法抵抗的风险。根据现有的相关规定,建筑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并通过认证才能够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反之则不能。建筑企业因为其本身的特殊性,某些费用是不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也存在因为工作人员的错误造成假发票、废票的出现,使得建筑企业无法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加大了建筑企业的税负。
二、提出应对策略
(一)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营改增”后,由于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等方面的难度加大,也更加的复杂,所以对于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建筑企业应该加强财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整体的会计核算水平,确保“营改增”后财务人员也能够顺利的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财会人员要及时的关注国家财政税收的改革,及时的改进完善自身的不足。
(二)合理探索税收筹划
营业税是价内税,相比于增值税这样的价外税更加简单。建筑企业“增值税”后,税收筹划必然会更加复杂。所以,企业应该在税法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有效的税收筹划。这需要企业管理人员及财会人员熟悉的掌握税法及相关政策。企业需要根据最新的财务动态,改进完善目前的会计信息系统,制定完善的税收筹划方案,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
(三)强化内部控制
第一,强化合同、发票管理。根据“营改增”修改已有的合同范本和管理制度;并且在之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改进完善。合理的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项税发票的供应商。第二,企业要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对于发票的开票时间、类型等方面作出规定,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注重发票的真实性,确保增值税进项税能够抵扣。第三,建立完善纳税申报流程。根据建筑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已有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出适合于企业自身的一套纳税申报流程;这对整个建筑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
三、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营改增”是必然的趋势。针对其中所存在的一些影响分析探讨后,可知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些方面,只有解决这些影响,建筑企业的“营改增”才能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侯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的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6,08:337-338.
[2]廖敏霞.“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J].企业经济,2016,08:144-149.
[3]王昆.“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以建筑企业为例[J].中国商论,2016,27:10-11.
作者:南淑娟 单位:河北省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