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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影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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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根据北京市国税局2013年新政策,市属事业单位不再可选择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而是按照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来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认定。具体来说:年应税销售货物收入超过80万或者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事业单位,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此项标准,笔者所在的某出版性质事业单位于2014年8月起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出版、新闻行业13%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

一、事业单位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意义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年应税销售货物收入低于80万或者应税服务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为此,事业单位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利于从客观上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提高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利于加强自身税务管理,防控税务风险,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按照规定及时报送相关税务资料;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通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加速资金周转。

二、事业单位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会计处理变化

事业单位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参照企业进行处理,即在负债类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中:

(一)借方三级明细科目1.“进项税额”。记录事业单位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2.“已交税金”。记录事业单位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税额,用红字登记。3.“转出未交增值税”。月末或者季度末结转事业单位应纳增值税税额,转出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查补税款”。用以核算事业单位经自查或税务机关检查,并经税务机关确认,已补缴以前月份或以前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二)贷方三级明细科目1.“销项税额”。记录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2.“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事业单位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它原因而不应在销项税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3.“转出多交增值税”。月末结转事业单位多缴的增值税,转出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抵扣,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增值税税款;贷方期末无余额。而之前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在负债类科目下仅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其下面不再分设三级明细科目。因而,从科目设置上可以看出:事业单位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其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较之前更为复杂,需要在财务核算时准确区分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未交增值税和已交增值税,而且核算要细分,对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事业单位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税负变化及原因分析

(一)税负变化事业单位由于其自身营利性收入少,资金来源主要以财政性资金为主,因此,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税负变动对其创收影响颇大,以笔者所在某行事业单位为例分析:1.税率的变化。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按照不含税收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出版性质的事业单位税率为13%,由于事业单位进项较少,单从税率上看,较之前提高了10个百分点,提高的幅度较大。2.税负的变化笔者所在单位以发行期刊、杂志收入为主,发行对象为系统内各单位,受众群较为狭隘,属于行业类期刊杂志。2014年8月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全年收入和缴纳的增值税。从上表1可以看出,按照月均收入和月均缴纳增值税的比例来看,该事业单位税负增加了4.56个百分点,增长幅度较大。

(二)原因分析针对该事业单位税负增长,笔者分析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原因所致:1.税率增幅较高该事业单位的增值税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的3%直接增加至13%,提高了10个百分点,税率变化幅度较大。2.内部管理不适应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要求由于刚刚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行,出版性质单位外部采购客商合作目录还未及时进行调整,与其合作的供应商基本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项发票取得比较困难一是由于领导重视意识不高,责任划分不清,制度流程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进项发票未做到“应取尽取”;二是由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印刷费)多数规模较小,短期内无法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一段辅导期,造成一时无法取得专用发票,或者取得的是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三是由于事业单位大部分为经费拨款单位,日常的主要费用全部由财政性资金保障支出,由此形成的支出不能抵扣相关进项税。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出版性质事业单位的应对措施

出版性质事业单位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管理、核算乃至税务管理上都对单位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出版性质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下五方面来应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带来的挑战:

(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对事业单位税收筹划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人员要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统筹规划,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由于事业单位有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在支出方面要做好财政性资金支出和自有资金支出的划分。人员费用支出、差旅费支出、劳务费支出等不进入商品流通环节,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支出,尽量使用财政性资金;商品采购、原材料采购等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则使用自有资金,从而合理地增加进项税额,有效降低整体的增值税税负。

(二)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明确财政资金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相关进项税能否抵扣针对出版事业单位的特点,针对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实际提高的情况,除了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增值税管理外,还要及时与各自的国税局进行沟通,反映出版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和面临的困难,积极争取财政扶持。尤其针对使用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抵扣方面,税务局没有具体明确的抵扣规定,目前实务操作出于谨慎性考虑未进行抵扣。笔者认为,财政性资金相关的办公费支出、专用材料费支出等,虽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但是也是其单位运转的费用,是所发行刊物的成本,应该计入商品流通环节,基于此,财政性资金取得的进项税额,应该可以进行抵扣。为了保证商品流通环节流转税征收链条的完整性,税务部门应考虑出台财政性资金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一方面会计核算复杂化,需要区分进项税、销项税和应交增值税等;另一方面,开具的发票也从增值税普通发票变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的要求更为严格,并且纳税申报流程多,填写的表格也多样化,这些都是对单位财务人员的挑战。单位应该做好相关方面的培训,使财务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好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情况,控制增值税发票管理风险。

(四)建立一般纳税人管理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更好贯彻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政策,有效降低税负,各出版事业单位应加强对税改工作的领导,结合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体系和职责,明确税务工作的定位。

(五)加强制度建设,进行流程再造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出版事业单位在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应明确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申请开具和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两个工作流程,统筹指导本单位增值税的管理。

简而言之,出版性质事业单位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事业单位要利用好纳税人身份的转变,提高自身税务管理水平,更深入的融入社会生活中,壮大经营业务,为自身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黄晖雁 单位:中国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