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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陷及应对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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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陷及应对方案

人口老龄化速度的日益加快,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人口的老龄化促使离退休费用不断加大,这极大的增加了我国的养老负担,并且也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致使传统的现收现付模式运行起来比较困难。因此要大力加强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使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现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卫生保健及健康水平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人的寿命在延长。

根据联合国人口调查局的统计资料显示,凡是平均收入高,健康投资比例较大的国家,人口的平均寿命就会较长。据统计,解放前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是35岁,2010年已经提高到72.5岁。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将极大的增加社会保障的支出,使得国家的保障负担更加严重。根据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情况,其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能够管理好日益提高的养老保险基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实现社会保障的政策性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投资范围过窄,相关法规不健全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政策,可以看出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管制虽然非常严格但是又不切合实际。依据有关规定:基金“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债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假如严格按照该投资政策来运营养老保险基金,将会使得养老保险基金大部分都投资于国债以及银行存款,这将导致基金的收益率偏低。并且物价的上涨,也要求社会保障基金能够增值。然而,在实践中,养老保险基金有的投入到当地的基本建设项目,有的用来盖办公楼或者购置办公用具,有的甚至被有些地方挪用给当地领导装修住宅,购买轿车等,这都使得我国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发生了许多违规操作的现象。

2、管理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费用过高,投资收益率偏低

据统计,各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从养老保险基金当中提取的管理费率在2%到6%不等,平均大概是4%。另外有些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不当,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房地产或者其他领域里,使其投资回报率平均在10%,扣除运作成本4%后,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回投资回报率大概为6%,甚至得到更低的回报率。假如把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管理的话,其管理费用将降至1%以下,从而使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成本大大降低了,并且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

3、缺乏承担责任和风险管理的经营主体

各个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只是一个行政管理机构,其很难承担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市场的运作规律增值的经济任务,其原因有以下两点:其一,缺乏基金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使得基金管理的经验不足。其二,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构架上,因缺乏责任与风险管理的经营主体,以及以制定实施政策为主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存在责任和权力不对称的问题,所以使得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得到有效地管理以及其经营风险难以得到承担。

4、管理与营运职能未得到分离,基金使用效率较低

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改革基本条例中规定,要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基金的营运职能相分离。然而,在实践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一方面要负责基金的营运,另一方面还要从事行政事务的管理,从而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被违规挤占挪用、使用方向不明确的事情屡有发生,要想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需要将行政管理与投资运营分离开来,分开设立行政管理机构与投资营运机构,同时将其投资运营交给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这样才能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更安全可靠。

5、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混乱,监管者的角色不突出

多年来,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都集中在地方社保部门,然而地方社保部门通常身兼数职,比如社保部门可以进行政策制定、费用的收缴、投资的运作以及监督查处等等,社保部门在当监管者的同时,又要当委托人、投资人以及资产的管理者,其角色模糊不清,政企不分,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缺乏独立的行政监管。并且,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以及公开度都较低,缺乏监督机制,使得保费的缴纳者不能了解到自己的钱是如何被运营的,社会监督形同虚设。

三、构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1、基金管理的自主性与相对独立性

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营牵涉到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生活,因此,在立法角度上,国家应该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进行明确规定,禁止随意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并且不能随便用养老保险基金弥补社会赤字。在具体实施严格限量监管的时候,需要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管理的专门账户,并有专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进行管理,其他任何机构都不能管理社会保障基金。

2、基金管理的安全性以及效益性原则

由于在实现社会保险的基本目标方面,既要求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营运,又要求得到适度的效益性,因此在养老基金的管理方面,应高度重视并协调好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关系,这两者是使基金得到有效管理的前提。

3、预测原则分析以及科学决策对策

最重要的是要使基金管理建立在短期和长期的收支平衡预测估计之上,以避免基金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失误。并且要严格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要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资运营的时候严格执行。

四、规范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

在规范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方面,要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并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吸取其精华,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1、构建的养老保险体系要多层次和全方位化

养老基金的来源要从多个渠道拓展,并且也要拓展多种类型的养老基金以及退休基金,并加大对其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增加个人养老储蓄的意识,以此来补充强制性的养老保障。

2、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要多元化

经理论与实践证明,多元化的投资较单一的投资更能有效地分散投资的风险,并能相应的提高投资收益率。

理论上,对于政府主导型的基金管理方式比较容易受到政府本身行为的影响,所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投资渠道以及投资对象,不但能够满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对高收益率的需求,而且还能使基金被更多的用于非公共部门,并对其较快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多元化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能够促进我国高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完善直接融资制度、分散间接融资的风险、而且还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制度以及企业制度的深化改革。

3、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的规范化

依据国际上有关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不断规范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要将商业化运作方式引入到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及其他类型的养老基金中,并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基金投资的管道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和我国投资基金也的较好的互动发展。

4、养老基金管理制度要以养老基金信托人为核心

要有效管理养老保险基金,需要不断完善个人信托账户,并设立以养老基金信托人为核心的养老基金管理制度。要充分的提高养老金运作管理的效率,需要使养老基金的缴费者有充分的投资自主选择权,使其具有自由选择信托人的权利,从而实现其选择管理人的权利。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使养老基金的运营管理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

5、要适当引入市场的竞争机制

有关主管机关需要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的一系列标准,从而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并将信托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等都参与到竞争中。一般情况下,适度的竞争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效率,因此在制度的初始阶段,信托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的许可数量要适当,以防过度的许可数量造成竞争市场的失衡。

6、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的安全性

在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应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把其放在首位,并且在使用养老保险基金的时候要高度谨慎,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的规定,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应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对于任何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都没有权利挤占挪用,并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养老基金运营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大力提高对我国养老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我国养老基金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社保经办机构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基金管理的能力得到提高。

7、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力度,缓解基金管理危机

一是要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因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所以作为关系到广大人们根本利益的养老保险基金,应确保其的安全和完整,并实现保值增值。近些年来,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出现了许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有关法制的不健全,为此我国应及时制定出一个包含基金监督实体法在内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制定有效的法律条文,把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的保护放在第一位置,并将监管主体、费用收缴以及投资运营等行为确定下来,从而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运用有法可依,有矩可循。

二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要透明化。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要做到透明化,只有这样才能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者、投资者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能够充分了解到基金运营的状况,从而逐渐实现基金的公开、公平以及公正的运作原则,并可以减少因不完整甚至虚假的信息所导致的风险与损失。

三是需要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构。就目前来说,各个地区所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一般由各地的社保部门来管理,然而社保部门在当养老基金监管者的同时,又担任委托人、投资人以及资产的管理者,因此社保部门处于有机可乘而缺乏监管的状态,为了弥补这种不足,国家应尽快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达到从制度上对基金的监管进行加强和改进,并建立起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部投资管理与外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基金管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