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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贷可持续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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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贷可持续发展

摘要: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在欠发达地区是一种双赢的信贷模式,既可以拓展金融机构业务又能满足农户贷款需求。从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入手,分析了发展困境产生的原因,提出实现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几个关键点。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国际上通行的小额信贷(Microfinane),是指通过特定的小额信贷机构为具有一定潜在负债能力的贫困人口提供信贷服务,以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的特殊信贷方式。中国1999年下半年开始正式推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由农村信用社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它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手续简便,利率优惠。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以传统的家庭经营为主,规模小,经济基础薄弱,农民贷款难,民间借贷活跃,高利贷猖獗[1]。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低下,风险贷款率高。有的基层社甚至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艰难地维系着生存。小额信贷在欠发达地区是一种双赢的模式。不仅有利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拓展服务群体和空间、实现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与可持续发展,还可解决农民贷款难、减少农村资金“农转非”、提高农民信用意识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1.可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现阶段在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经营模式下,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既有强烈的金融渴求,却又苦于没有物品抵押。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借款人信用作为保证,无须提供第三人担保,取消了担保、抵押等条件,且利率优惠,手续简便,有效地解决了正规金融体系难以辐射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问题,使讲信用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可以减少农村资金的“农转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1]397号)文件规定,小额信用贷款贷款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小额信贷用途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和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及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方面。小额信贷对象和用途的规定使农村资金的“农转非”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3.可以提高农民信用意识。中国有着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从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到普通百姓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都充分体现了良好的信用观念[2]。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农信社与地方政府配合,大规模开展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建设。对乡镇集体和个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信用等级授予信用贷款额度,农户能够便利地获得贷款,并且能够在守信的情况下获得新的贷款和获得更大额度贷款的机会,以此可以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贷环境。

4.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差,市场经济不发达,乡镇企业发展落后,农民收入低。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经济发展中对于大额资金量的需求不多,更多的是小额的经常性的资金以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日常生活的需要。立足于小额度、大规模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其“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等特点正好满足其需要,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助推器”和“加油站”作用。

5.可以提升农信社形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农信社支农、惠农的主打品牌,不仅使广大农民农业生产得到扶持,走向致富奔小康之路,使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与地位日益突出,还使信用社形象不断提升。在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信用社找准了信贷切入点,大胆打破原有思维习惯和工作陈规,不仅提升了农信社的社会地位,而且使资金得到了充分运用。数年来,农信社的贷款总量增加,效益也显著提高,发展空间得到拓展。

二、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发展困境的原因

1.信贷业务经营成本高。由于欠发达地区服务半径大,生产力不发达,以一家一户的传统种植业生产为主,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呈现出额度小、笔数多、期限短的特点[3]。农村信用社面向成千上万农户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建档定级、收贷收息等,业务十分分散,经营成本相对较高。

2.农民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农户对小额信贷了解不清,认为农信社推广小额信贷是在走过场,对小额信贷持观望态度;还有一些农户认为,现在农信社既然让贷款,不管是否用得着,都要借此机会贷一笔,“跟风贷款”现象严重;还有农民把信用社发放的贷款当做政府的扶贫款或救济金,甚至认为,既然是国家的惠农政策,贷款可能将来是由国家买单。

3.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农户小额信贷只是凭着农户信用发放,不像担保贷款具有双重保险,且农民从事的产业又是弱质产业——农业,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吃饭”,一旦发生难以抗力的天灾时,贷款就难以到期收回。农村信用社普遍对贷款实行“谁放谁收”和“绩效挂钩“的信贷管理体制,信贷人员出于对自己的工资、奖金考虑,多数乐意发放担保、质押等安全性较高的贷款,对小额信贷的发放不感兴趣。

4.司法部门打击逃债不力。实际工作中,由于司法程序管理漏洞多,司法执行中存在功利行为,法律“白条”难兑现,信用社要么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要么是收回了一些无法变现的“固定资产”,要么是象征性地收回一些贷款本金,而大部分贷款本息却因此而“化为乌有”。其债权难以得到有效保全。司法部门对逃废金融债务打击不力,信用社债权难以得到有效保全。

5.小额信贷设置不太合理。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土地流转的加快,农民的生产资金日益增大,贷款的需求量也随之加大。农户小额贷款额度较小,多为1000元~5000元,难以满足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投资高效农业项目等资金需求,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规模发展的资金需求。另外,小额信贷的贷款期限短,短期贷款只有三个月,这与一些生产周期较长的农业生产项目的实际需求不相符合。

三、实现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几个关键点

1.贷款利率市场化。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经营的最起码要求是不亏损。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4]。实际上,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可以接受的。农村信用社借贷的实际利率,由于低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导致农村资金供给减少,资金需求增加,供不应求,留下巨大的资金供求缺口,促使欠发达地区农村高利贷猖獗。因此,贷款利率是有一定的上浮空间的。根据中国各地的情况不同,应实行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建议农户小额信贷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低于农村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

2.国家扶助配套化。小额信贷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要大规模开展,按户均贷款5000元计算,需要约10000亿元人民币。如此大规模的贷款完全靠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吸储显然不行,需要国家的扶助。可以将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的资金回归到农村,壮大农信社的支农实力,对小额信贷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人民银行继续为农信社提供低利率的支农再贷款等等,以提高农信社开展小额信贷工作的积极性。并通过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农村信用社的操作成本等。农村信用社要把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向人民银行、银监会反映,及时取得指导,争取一些优惠政策、税收的扶持。3.信贷风险规避化。一是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逐步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农村道德规范,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增强农民的“诚信”意识。开展经常性的“以诚实守信为荣”教育和“信用村、信用户”的评选活动;二是建立风险分散和风险补偿机制。小额信贷是一项带有政策性因素的业务,其风险由农信社独家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应建立由政府出资的风险基金,一旦出现自然灾害等风险,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偿。同时,保险部门也应积极开办涉农险种,为广大农户提供贷款保险服务,尽可能减轻农信社的贷款风险;三是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那些恶意逃债、赖债的失信农户,要发挥征信系统作用,在本人的信用档案中如实记录,并在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制裁。

4.外部环境宽松化。首先,要做好宣传,引导农户对小额信贷业务品种加强认识和了解,充分认识到小额信贷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不仅为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了农民增加收入;其次,着重从整治和净化农村信用环境入手,大力引导广大农户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增强诚信守信经营意识,使农户的信用观念逐实现从“要我还款”到“我要还款”的跨越和转变;再次,努力向农户提供经营中的技术和信息,使农户根据自身的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以有效信息来指导生产的项目,为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5.具体操作上规范化。贷款额度上不搞“一刀切”,对那些淳朴、本分、守信的农户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大;贷款期限上应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适当增加年度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对因受灾而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要给予合理展期,并敢于投入新贷款,促其致富发展;信用等级的评定上要科学规划评定标准、流程,信贷员要深入到农村了解实际情况,还要发挥社员代表的作用,对农户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研究,进行资信评定,不断完善现有的农户档案,相应增加农户用、还款情况的记录和主要经济收支情况的记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农户信用和经济档案,以指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

参考文献:

[1]谢云.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J].农业经济,2006,(3):58-59.

[2]谢云,赵长勇.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制度环境优化[J].安徽农业科学,2005,(8):1529-1532.

[3]谢云.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发展困境的新制度经济学解释[J].长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农学卷),2008,(4):104-106.

[4]汤敏.从国外经验看中国当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问题[J].中国审计,2003,(8):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