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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现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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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现状

[摘要]商业银行作为小微企业外部贷款的主要来源之一,不仅享受相关政策的激励,而且处在互联网金融的转型升级之中。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商业银行具有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福建省小微信贷供给存在供给机制不健全、产品同质化、小微企业的弱质性等问题。为了促进福建省小额信贷发展,应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信贷长效供给机制,加快小微信贷产品的创新升级,完善社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关键词]商业银行;小微信贷;小微企业

党的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这是总理于2017年11月7日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批示。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数量巨大的企业群体,小微企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建设者。商业银行是小微企业进行外部融资的重要渠道,小微信贷则是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力量。然而,受制于人力成本提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本文从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现状出发,结合福建省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从商业银行角度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一、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现状

为了深入分析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现状,要首先了解福建省小微信贷供给发展情况。近年来,福建省小微信贷业务发展迅猛,金融机构持续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至2017年末,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实现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063.20亿元,同比增长8.28%。2011—2017年间,福建省小微信贷余额在2014年出现明显下跌,这可能是由于金融周期的影响,但数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表明近年来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业务取得了良好发展。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方面,福建银监局积极推动深化商业银行“银税互动”,坚持精准施策,不断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业务。2011—2017年,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余额也呈现稳步上升趋势。与此同时,福建省各商业银行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创新知识产权、排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并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服务。各商业银行在福建省银监会的政策支持下,积极加强“集群化营销”“供应链金融”等模式创新,拓展质押物和抵押物的范围,引入“互联网+”和大数据金融手段,探索智能金融业务,推广“小微快贷”等创新线上贷款产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进行优化升级[1]。此外,各商业银行不断推动小微信贷业务流程的优化,有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放宽贷款的审批权限,16家商业银行细化小微信贷尽职免责办法。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为小微企业提供的“中银科技通宝”产品为例,该产品主要用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适用于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企业法人客户,在企业准入标准、审批流程方面均开辟“绿色通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二、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福建省商业银行在小微信贷供给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物价上涨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福建省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日益增长。与此同时,受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以及互联网借贷等因素的影响,福建省小微企业经营愈发困难。面对信用风险更大的小微企业,原本“惜贷”的商业银行变得更加谨慎,由此引发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中的一系列问题[2]。

(一)小微信贷供给机制不健全当前,商业银行一般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对象,但福建省小微信贷供给机制仍不健全,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依然远远没有得到满足。从小微信贷余额角度来看,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的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尽管福建省银行整体小微信贷余额处于上升趋势,各商业银行也确立了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目标,但部分商业银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于应付银监局监管的需要,按照宽泛的小微信贷业务框架拓展业务,加上自身小微信贷业务发展时间较短,只能借鉴、模仿其他银行已经成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而忽略了自身的发展需求。从小微信贷风险角度来看,福建省小微信贷风险问题不容乐观。福建银监局公布的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福建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贷款五级分类的不良贷款余额为821.8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6%,均高于全国平均值,个别商业银行甚至没有满足银监会的监管要求。

(二)小微企业弱质性严重当前,福建省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经济规模水平不高、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透明等弱质性特点,导致偿债能力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3]。福建省小微企业的弱质化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经济实力较薄弱。福建省大多数小微企业经济实力比较薄弱,产业结构有待升级,难以形成具有规模优势的产业集群。目前,全省规模下工业增加值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仅为10%左右。小微企业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或抵押资产价值较低,抵押物很难变现,更缺乏品牌化无形资产。部分商业银行在对企业贷款时,仍存在“唯规模论”倾向,因而小微企业从商业银行贷到所需资金的难度极大。第二,管理制度不健全。福建小微企业以低端加工业为主,小微企业贷款主要集中在建筑业、批发零售、租赁商务服务等行业,这些行业中的小微企业内部管理仍属传统的工厂式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第三,财务信息不透明。福建省大部分小微企业尚未建立规范、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很难提供能真实反映其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准确财务数据。在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情况较普遍,社会影响恶劣,直接导致商业银行减少甚至终止资金供给[4]。即使部分商业银行有实地调查环节,但由于众多小微企业分布分散、商业银行人手不足等因素,调查的真实性和效率大大降低,使商业银行难以了解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管理层的放贷决策。

(三)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福建省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产品形式多样,但多数商业银行开发的小微信贷产品仅仅是对同行的借鉴、模仿甚至是复制,在申请流程、利率水平方面差别不大,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5]。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商业银行比较注重小微信贷产品的市场份额,将工作重点放在小微信贷业务的拓展方面,忽略了产品设计、服务优化、客户体验等优化层面,小微信贷的产品创新出现间断期,从而难以长期保持自身的优势;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存在不匹配问题,小微信贷产品的研发由总行的产品研发部来实施。他们通过实地调査和数据分析,充分了解产品的客户对象和比较优势,但信贷业务营销环节往往由真正接触客户的基层分支机构负责,这使得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产品的创新效率不高。

三、促进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良性发展的建议

从当前福建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小微企业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领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受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以及互联网借贷等因素的影响,福建省商业银行在开展小微信贷供给业务中,仍然存在供给机制不完善、产品同质化现象等诸多问题。对此,本文从商业银行小微信贷长效机制、经济金融体系建设和社会配套体系服务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信贷长效供给机制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扶持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发展。当前,福建省部分商业银行在开展小微信贷供给业务时,往往遇到贷款资金不足的窘境。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引导中小型商业银行在省内有条件的地区增设小微支行和社区银行,同时出台相关支持措施,扶持中小型商业银行发展壮大。另一方面,银行业相关部门应当考虑放宽小微信贷的利率限制。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的提高不利于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业务的发展,因此银行业相关部门可考虑在必要时候放松利率限制,同时加强财税扶持,通过建立对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经济补偿机制来实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引导社会民间资本、设立“福建省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发展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改等方式拓宽小微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全方位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诉求[6]。最后,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规范便捷的小微信贷服务的前提在于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福建省商业银行应当主动与小微企业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多方调查获得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记录,从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对于有贷款申请却没有达到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商业银行也应当有意识地培养自身的潜在客户,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其提供免费的有助于其发展的融资咨询服务,实现合作共赢发展。此外,商业银行应当设定科学合理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不定期调查来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倩况,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回流。

(二)加快小微信贷产品的创新升级在小微信贷的金融产品设计上,各商业银行应当进一步创新求变,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小微企业的行业特点、成长阶段等因素,运用大数据分析,同时结合银行自身的发展理念和经营特色,开展特色化服务,为信用良好的优质性小微企业设计出定制化信贷产品[7]。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对此,福建省商业银行应当在小微信贷供给领域积极探索,注重生产技术的引进和金融专业复合人才团队的建设。对于非金融学科背景的员工,银行也应当有针对性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借助移动终端的优势,努力开发小微信贷线上产品,提高小微信贷业务的便捷性。当然,小微信贷产品开发的后期维护和客户体验调查工作依然不能忽视,要切实提高小微信贷产品的创新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完善社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考虑到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单纯依靠政府政策的引导及商业银行的重视来发展小微信贷供给业务显然是不充分的。为此还应当努力完善社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快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由福建省政府引导牵头,整合社会媒体等公共服务资源,搭建为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交流合作进行服务的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安全的贷款渠道,为商业银行提供准确、全面的企业信息资料。在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平台还应当定期对相关管理咨询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了解相关的最新政策和信息,从而共同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第二,加强小微信贷产品的宣传及推广,营造健康的社会融资环境。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业务的发展不仅依赖银行自身的业务宣传,还应当由福建省银行业相关监管机构牵头引导,根据当地小微企业的业务特征和实际经营状况,着力整合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提高商业银行对发展小微信贷供给业务的责任意识;同时,应当深入居民社区和企业生产一线,做好广泛的小微信贷宣传,增强企业主的小微信贷风险常识,从而营造健康的社会融资氛围。第三,在维护企业隐私和商业机密的前提下,着重整合税收、工商、海关等部门对小微企业的征信信息,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另外,考虑到小微企业主的个人信用也会对商业银行决定是否放贷产生一定影响,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早制定科学的小微企业评级标准。除了关注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现金流等指标以外,还应当关注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情况,最终实现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焰,施佳宏.我国传统银行开展中小微金融活动:社会责任还是商业驱动[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8(4).

[2]王超.中国商业银行小微信贷供给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6.

[3]邢震,张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满意度与影响约束分析[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8(1).

[4]刘曦子,王彦博,陈进.大数据时代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客户“续贷”优势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7(3).

[5]刘志强,李学迎.新常态背景下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战略的路径选择[J].理论学刊,2017(1).[6]徐崚峰.大数据技术下的小微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J].武汉金融,2017(5).

[7]刘建徽,周志波,陈习定.普惠小微金融发展研究———基于安徽、湖北和深圳模式的比较分析[J].当代金融研究,2018(4).·801·

作者:李莉 单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