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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高邮市根据新《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加强乡镇财政支出的管理,积极推动乡镇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经过五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实行“两个集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了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高邮市乡镇财政所不断强化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一是财务集中核算。撤销了乡镇所属部门单位的财务机构,取消了银行账户和财务人员,只保留一名报账员,实行按月报账制度,单位财务、档案由乡镇财政所集中核算和保管。二是资金集中支付。各乡镇实现了乡镇部门单位资金计划网上申报、审核、批复,做到了预算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付,将乡镇财政性资金纳入财政集中支付的范畴,把乡镇部门单位所有收支纳入财政管理,有效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
(二)规范乡镇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近几年来,高邮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新预算法,依法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预算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要求,收入全额上解,支出预算按定额标准编列,实行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管理,实现了预算内财力与预算外财力综合平衡。二是严格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支出实行了分月用款计划,由市局农业科根据部门预算序时批复资金,项目经费按进度及时下达资金,改变了以往“以拨代支”的方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对临时追加、追减的项目,需报乡镇财经领导小组初审,镇人大审查通过。从预算调整权限上有效控制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和过度举债,增强了部门预算刚性约束,保证了预算执行效果。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乡镇财政集中支付是财政资金支付的最后一道关口,高邮市各乡镇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资金管理模式,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一是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调控能力。全面取消部门单位银行账户,改变了过去多头开户、层层拨款现象,让资金全部沉淀在财政单一账户中,扩大了资金调控的空间。二是优化了财政支付的工作流程。采用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用款单位或农户,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制定了资金拨款审批制度。五千元以内由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即支付中心负责人)审批;五万元以内由乡镇财经领导小组集中审批;五万元以上的经乡镇财经领导小组集中初审,后由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复。对重大工程项目乡镇纪检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工程完工后,需经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方可进行峻工结算。在制度执行上堵塞了支付漏洞,消除了资金安全隐患,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防腐治腐能力。推行乡镇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从源头治腐的有效举措。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将财政管理职能和集中支付职能有机结合,科学设置岗位,分工到人,职责到岗,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二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乡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以保证乡镇财政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并按财政集中支付的工作要求,制定业务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资金支付风险防范措施,依法理财,按章办事,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市推行乡镇财政集中支付工作以来,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系统功能权限设置过细。各乡镇支付中心会计将所属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录入支付系统,经过财政所长初审、审核、审批“三审”后,方可用款,如果所长开会或出差,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单位用款审批。二是支付方式相对滞后。单位报账员填写直接支付申请或授权支付申请,中心会计将数据录入系统(未与银行联网)后打印支付凭证。仅把“人工开票”变为“电脑开票”。三是资金支付存在风险。由于取消了部门单位的银行账户(单位未开设零余额账户),一些单位结报支出或预付办公经费、出差费等款项,有的转到了单位报账员个人存折,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四是网络运行问题。高邮市财政局目前使用的用友R9i集中支付软件,仅是乡镇财政所与市财政联网,网络数据传输受业务量大小影响,业务量大时,数据传输缓慢,有时出现断网等情况,该软件缺乏稳定性。五是人员素质问题。财政集中支付工作对乡镇财政所人员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懂财务财政知识,还要熟练操作电脑。由于受人员编制、年龄结构、专业水平等方面影响,财政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难以提高,乡镇财政管理队伍综合素质亟需提升。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实施乡镇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深化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学习,提高人员素质。乡镇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到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银行和乡镇所属部门单位、供应商、农户等用款单位,面广量大,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迫切需要加强。一要增加人员职数,优化人员结构,合理调配人员,保证机构日常运转。二要组织业务学习和法规制度的培训,多渠道、多层次地培训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全面掌握财政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熟练掌握计算机运用技术。三要加强乡镇财政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筑牢稳固的防线,确保支付中心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四要以网络系统管理、集中支付业务操作为重点,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分类指导。省财政厅负责培训县(市)级财政人员,县(市)负责培训部门单位操作人员和乡镇财政所人员。
(二)规范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坚持乡镇预算单位资金管理权、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科学设置流程,优化办事程序,以网络信息为依托,做到管理与执行职能分开。一是审批计划。每月由乡镇通过支付系统上报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市局农业科(农业科是乡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的管理部门)审批(或农业科初审、预算科、国库科审批)后下达月度用款计划。二是资金支付。乡镇集中支付中心作为执行机构,按规定的业务流程,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及时将资金支付给用款单位。三是资金结(清)算。由市局农业科及相关业务科室与乡镇统一结算。建议省财政厅制定从预算编制到资金清算的业务流程和操作细则,统一执行制度,统一操作方法,统一工作要求,统一上报数据。
(三)加强网络建设,提高运行质效。财政集中支付系统上线运行,主要依赖于先进科技信息平台。要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化运行平台,切实做好市级网络系统管理和改造升级工作,实现乡镇与银行、部门单位联网,同时加强对乡镇财政所人员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及时排除网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全力保证财政集中支付系统良好运行。
(四)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水平。乡镇财政集中支付是乡镇财政所一项主要工作。一要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收支管理,继续完善内部考核办法,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纳入规范操作、依法理财的轨道。二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尽快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杜绝公款私存现象的发生,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三要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就近监管职能作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断加大对资金支付监管力度,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有力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王跃清 单位: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