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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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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

摘要: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是构建网络借贷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由于网络借贷的特殊性,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也不同于其他信用评级制度。对比较为成熟的银行信贷信用评级制度,网络借贷信用评级体系还很不完善。通过对比分析我国银行信用评级制度的特点和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的特殊性,从基本原则、法律完善、机制设计三方面提出构建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网络借贷;信用评级;规制

实现对网络借贷的有效监管,促进网络借贷的良性发展,构建信用体系尤为重要,而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是构建网络借贷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构建符合网络借贷信用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将有利于维护网络借贷借方、贷方和网络借贷平台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金融秩序稳定。

1我国银行信贷信用评级制度的特点

第一,各银行的信用评级体系制度具有较强的统一性。目前各大银行都已建立起信贷信用管理和评级系统。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银行内部评级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授信用户进行借贷信用评级,并且通过不断收集用户借贷信用数据信息,建立起本行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从而对客户信用状况及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各大银行虽各自有内部评级机构,但都严格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制定的行业规章进行信用评估,这使得各大银行的借贷信用评级体系在制度层面上得到统一,用户能够得到较为统一公正的信用评级结果。第二,银行用于信贷信用评级的信息较全面充分,信用评级体系完善。资信调查是信用评级中重要的一步,银行通常会通过收集客户材料和实地考察来综合判断客户的资信情况。依赖于银行间的信贷信息合作共享机制,银行在进行信用评级时所利用的个人信息记录相对完整。此外,银行信贷信用评级时采用实地考察等方式,能够多方面深入收集有关借贷主体的真实的资信状况的资料。第三,银行信贷信用评级活动处于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之下,其信用评级结果较为客观公正。银行信贷信用评级受到较为严格的行业规章规制,还有具体的监管主体对其信用评级业务实施监督管理。信用评级行业规章涵盖银行信用评级活动的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信用信息数据获取、信用评级的过程规范以及信用评级结果公正性保障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是最先出台的行业规章之一,用于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信用评级工作,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信用评级活动。它确立了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应遵循的原则、信用评级程序等重点性问题。之后颁布的一系列监管规章不断细化规定、完善信用评级监管体系,例如《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律监管指引》。

2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的特殊性及其风险分析

有别于银行对客户的信贷信用评级,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存在着评价结果不公正、评级信用信息零散以及信用评级过程的网络在线性等特点及风险诱因。第一,网络借贷信用评级中收集的信用信息零散,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易诱发乱象。网络借贷信用评级以网络借贷关系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为基础。对比银行信贷信用评级信息的来源,网络借贷信用评级中所利用的信用信息通常具有零散性的特点。长期以来,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机构之间信息不互通,各自搭建信用评级系统。信用评级通常也只利用借贷主体在单个网络借贷平台上的交易信用信息。而网络借贷平台相互之间的用户信用信息不互通,形成制度漏洞,诱使借贷主体利用漏洞实施“多头借贷”、“诈骗借贷”等行为,而网络借贷平台却难以有效识别。第二,网络借贷信用评级过程网络化,难以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干扰信用评级的准确性。银行信用评级时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时,直接评价人员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客户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取得足以证实客户资信状况的有关证据。与银行信贷信用评级采用的当面或实地考察方式不同,网络借贷的信用评级所需的数据及信息基本来源于用户线上提交。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网络借贷整个过程都在线上完成。这种做法有利亦有弊,一方面能够极大地提高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活动的便捷性、效率性,节省交易成本;另一方面用户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相关资料和信息,容易出现选择性提供或者信息造假的情况,致使用于信用评级的基础信息失真。加之网络借贷信用评级也较少采用专业的方法来核查用户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这就直接导致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的结果丧失准确性。第三,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结果缺乏公正性。造成以上特点的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网络借贷信用评级不具备较为统一的评级标准。要得出真实有效的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结果,必须以兼具科学性和统一性的评级标准为前提。但目前基本没有关于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二,目前尚缺乏对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机制,市场上网络借贷评级机构良莠不齐,各机构之间的专业水平不同,它们各自采用的评级标准相差甚远,得出的评级结果也千差万别。

3构建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的具体建议

3.1明确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基本原则

相比于其他领域的信用评级制度,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能直接照搬其他领域的信用评级制度,所以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应遵循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基本原则。(1)政府调控适度原则。网络借贷具有线上交易、无须面对面签订合同等特点,使得当前网络借贷个人信用信息来源不对称,造成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失真。这就需要政府进行调控,参与和指导网络借贷个人信用信息平台的建立以及网络借贷个人信用信息和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信息披露与征集。同时政府参与应坚持适度原则,加强宏观指导,减少微观干预,不能影响信用第三方评级机构独立公正地进行信用评级业务。(2)信用评级全网协调原则。不同于其他领域的借贷信用体系,网络借贷信用具有很强的联通性和交互性,网络借贷信用信息很容易进行全网交流。网络借贷信贷信用评级制度的构建需要充分考虑网络借贷的信用特点,尽可能协调一致建立统一的评级体系,在合法的范围内打通网络借贷信用信息交流共享渠道。(3)信用评级权利不受侵犯原则。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的所用信息是借贷个人的身份和财务状况信息以及网络借贷平台资质和财务状况信息。网络信贷信用评级制度的构建需遵循权利不受侵犯原则,在信用评级过程中,不得侵犯与个人信用信息有关的借款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

3.2完善网络借贷信用评级配套法律法规

网络借贷领域长期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调整,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相关制度的法律规范更是一片空白,这些都将不利于完善网络借贷法律法规体系,维护网络借贷各方的合法权益。目前,网络借贷行业已经出台了标志性的法律法规,简称“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虽然将网络借贷逐渐纳入监管,但没有关于网络借贷信用体系建立的具体规定。另外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是我国当前最主要的信用评级行业标准,但该规范只适用于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在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信用评级活动,并不适用于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因此网络借贷信用评级还需制定和完善专门的法律法规。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参考《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制定出台网络借贷领域的《网络借贷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以促进网络借贷信用体系建设。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的法律制度由《网络借贷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专门规定,具体包括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的原则、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评级规则、网络借贷信用评级纠纷解决机制等。

3.3建立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具体机制

构建网络借贷信用评级制度关键在于规范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机构准入制度、建立规范的网络借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以及及时跟进具体监管措施。首先,规范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机构准入制度。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机构对于信用评级的结果至关重要,对信用评级机构资格和评级活动的规范能够保障信用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机制的设计过程中,应当从法律法规层面规制网络借贷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要求,明确信用评级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准则以却能够保证其规范经营。其次,建立网络借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建立规范的网络借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要确立统一的评级方法;另一方面要制定统一的评分依据和信用等级。网络借贷用户的信用不能只依靠提交的材料单一评定,而应该对资料进行细致的等级划分,还应通过用户每次借贷的还款情况来综合进行信用评级,提高网络借贷用户信用等级区分度。网络借贷用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当以一定的方式存储,提供给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查询,在合法的范围内允许网络借贷机构之间交流共享。最后,及时跟进网络借贷具体监管措施。一方面要求网络借贷机构定期进行信息披露,网络借贷平台定期报告,公布平台的运营状况和坏账率等,以便政府监管机构及时监测网络贷款平台的风险;另一方面监督信用评级机构合法有序进行信用评级,维护信用评级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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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慧姝 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