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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林业项目投资的影响因素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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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林业项目投资的影响因素

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大气中温室气体的含量逐渐升高,各种极端天气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人类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生存危机,并且开始日益重视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积极寻找合理有效的方法,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1992年6月4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定了各个国家在减缓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重要原则;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对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了法律上的强制规定。虽然我国当时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顶住压力没有承担法定减排义务,但是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减排的国际压力与日俱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碳汇林业作为一个新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在国家层面上把碳汇林业项目的实施提上议程,我国的森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是目前我国的碳汇林业项目实施的情况不容乐观,林业碳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占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比重低,我国的碳汇林业投资基本上是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拨款,碳汇林业项目的实施主体基本上都是各级林业组织部门和中国绿色碳基金等环保组织,碳交易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公民对造林增汇的认识程度低,参与碳汇投资和碳汇交易的热情较低,国内碳汇市场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企业和个人很少参与到碳汇林业活动中来,碳汇林业的投资比较少。目前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碳汇造林项目,是以森林的多重效益为目的的公益事业,以推动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内部化的进程。

1我国的碳汇林业发展及投资现状

当前中国CDM项目中大部分的碳交易集中在工业领域,项目以二氧化碳减排为主,低碳经济的研究和讨论也大都集中在工业能源领域。中国林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所占的比重很小,林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12万t二氧化碳当量,占减排比例的0.0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总规模不足,在国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所占的比重很小,林业碳汇的交易十分有限,林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投资规模不足。中国的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主要是吸收和利用外资,以市场融资为主;非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主要是林业六大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一些民间自愿投资的碳汇林业,资金来源以绿色碳基金为主,碳汇林业的市场融资规模和数量十分有限,绝大部分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投资,市场资本投资只占很小一部分。

2影响碳汇林业项目投资的主要因素

2.1林业碳汇是一种纯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特征林业碳汇作为一种稀缺性商品,它的存在对人类是有价值的,人们愿意支付一定的价值购买这种商品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但是林业碳汇是一种公共物品,碳汇所有者无法排斥社会上任何人消费该种产品,因此也就无法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即使消费者有支付意愿,但是作为理性经济人大家都想成为免费搭车者,碳汇林业的生态效益功能也就无法得到价值补偿,林业投资者无法得到应有的报酬。由于这种正的外部性并不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碳汇林业投资者的收益低于正常利润,因此就成为经济无效率的一个重要来源,碳汇林业投资小于市场需求量。这种外部经济性必然会导致市场供给不平衡,林业碳汇的市场供给小于碳汇的市场需求量,碳汇林业投资不足。

2.2林业碳汇的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目前,中国并不存在减排任务,国内也还没有对企业做出任何具体的减排要求,因此碳排放的稀缺性仅仅体现在理论上,企业对森林碳汇的需求仅仅是一种潜在的需求,国内的碳贸易及碳交易市场还没有形成。因此,我国碳汇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碳汇的价格低于正常的竞争市场均衡价格,碳汇林业投资利润低于正常利润,无法吸引更多的外部资金流入碳汇林业行业。碳汇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是我国公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企业和组织的社会责任感较低;另一方面是国家缺乏促使消费者必须支付相应费用才能消费环境产品的约束机制,国内的碳汇需求基本上都是企业,个人或者政府组织机构的志愿购买。由于碳汇是一种新型的无形产品,又是公共产品,需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程度,对清洁空气的需求意愿,对社会责任感的承担能力。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还较低,我国的碳汇需求量没有出现像发达国家一样明显大幅度的增长。因此虽然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提出实施已经很多年了,国内的碳汇林业项目投资还是一直没有取得显著的成效。

2.3碳汇林业项目受自然条件约束大碳汇林业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全球碳汇市场上可用于交易的是指经过认证的碳信用指标或对减排货增汇活动进行投资而形成的碳信用额,是指经核证的减排量或者减排单位,清洁发展机制的林业碳汇项目所产生的可用于交易的碳信用额主要是指项目的净碳汇量。碳汇林业的项目净碳汇量是由项目的碳储量变化量减去项目边界内增加的排放量和项目边界外的泄露之后的净碳汇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森林的固碳能力。目前广泛采用的是用蓄积量法对森林的碳储量进行核算,公式为:森林碳汇量=林木碳汇量+林下植被碳汇量+林地碳汇量=2.439×(森林蓄积量×1.9×0.5×0.5),森林的蓄积量决定着碳汇数量的多少。森林蓄积量的大小受区域的气候条件、土壤条件、水文条件和立地条件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会有很大的差异。森林碳储量的净变化是区域年降水量、温度、扰动格局等变量因为综合干扰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人类活动不能控制的。目前由于极端天气事件和其他扰动事件的不断增加,气候变率也随之增加,大大增加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事件的发生概率。因此,当前实施碳汇林业项目还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市场还缺乏对自然风险的有效规避机制,碳汇林业项目的投资一直没有很大的进展。

2.4碳汇林业项目的资金投入大,回收周期长,市场风险比较高碳汇林业的投资需要大量的初始资本投入,碳汇林业的造林再造林活动需要有条件适宜的大面积宜林土地,土地经营权的获得需要投入很大一部分资金。碳汇林业项目在实施前就需要经过复杂的计量和检验来验证项目是否符合清洁发展机制所规定的要求,项目实施期间的检测、计量、核实以及审批、注册、监测、核查、认证等成本都是固定交易成本。研究表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最小固定交易成本为150000欧元,假定碳汇交易价格为3欧元/t,则碳汇量超过5万t的碳汇项目才可能盈利的,这些巨额交易成本的存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投资者的资本投入,成本过高必然会导致卖方热情的降低。其次,碳汇林业项目投资的回收周期长,短期核证减排量为5年,长期的核证减排量为20年,回收周期过长大大增加了资金回收的风险性,再加上市场的不确定性,碳汇的高自然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不可预见性,使得碳汇林业项目投资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企业对碳汇林业的投资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2.5碳汇林业项目的实施难度大《京都议定书》将造林再造林的林业碳汇项目作为第一承诺期内清洁发展机制唯一合格的林业项目,这种造林再造林活动必须是由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按照国际规则要求进行的特殊意义上的造林再造林活动。这种造林活动必须得到国家和国际相关机构批准,有着十分复杂的程序和技术要求,除严格的生产环节外,还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要经过与国际接轨的计量、监测、核查和第三方认证、注册等程序,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单就生产环节而言,营造碳汇林的必要条件是必须按照碳汇造林的技术要求造林,并且要有明晰的产权和严格的额外性等。第一承诺期造林活动仅限于至少在过去50年内不曾为森林的土地,而再造林活动仅限于在1989年12月31日以来的无林地上的造林,再加上碳汇林业项目受自然条件和经济效益的约束,碳汇林业项目对林地的要求比较高,可选择的区域比较小。除了满足对土地的基本要求外,还需要制定方法学、确定基准线、证明额外性、避免碳泄漏、核定计入期、解决非持久性问题等。此外,项目要经过参与国政府和主管机构批准,最后由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可见,营造碳汇林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的造林都可称为碳汇林。因此碳汇林业的实施项目难度大,碳汇的价值补偿实施起来比较困难,影响了投资者投资碳汇林业的热情。

3对策及建议

3.1规范碳排放权制度,实行有偿排碳碳排放权的交易不同于普通商品的交易,交易的时候发生货币与商品转移,实现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转移。对于碳排放权而言,需求方交换了价值,但是并没有完全得到使用价值,因为碳排放权所代表的二氧化碳的减少量带来的效用具有外部性,碳排放权的公共物品属性导致理性的个体和厂商对碳排放权的需求动机是微弱的。国家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比如排碳标准,排碳配额,排碳许可证和征收碳税等,用碳排放权的法律制度来促使我国排碳权由过去的无偿排放和无限制排放向有偿排放和有限制排放转变,促使企业和个人通过购买碳汇或者节能减排来满足自身排碳的需要,从而扩大市场碳汇需求量,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的内部化,促进我国碳汇市场的发展,使碳汇林业投资者提供的生态效益得到合理的补偿,获得正常的经济回报,促进我国碳汇林业投资的蓬勃发展。

3.2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扩大市场需求国家应该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调动人们参与碳汇项目的积极性,让有关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林业碳汇项目,进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扩大林业碳汇的供给与需求。通过有层次的、多方位的宣传使人们认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增加碳汇的重要性,改变人们对碳汇林业的偏好,从而改变消费者的个人消费曲线,增加消费者对林业碳汇的需求以达到碳中性。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环保教育,让企业清楚地认识到无限制的排污给社会以及企业的发展造成的危害,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使企业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自主地实施节能减排,增加对碳汇的有效需求量。

3.3提高碳汇林业经营水平,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目前我国林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也不能掩盖管理上的诸多问题。我国人均森林资源少,森林资源气候资源分布极度不均衡,林龄分布不均,单位面积蓄积量较国际平均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按照森林经营的科学思想,结合营造林的技术规程和要求,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改善立地条件,加强密度控制,研究树种搭配,注重灾害防治,提高森林质量,通过严格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不断扩大森林面积,逐步减少对森林的毁坏,并适时地研究木材产品的利用效率,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利用相结合的可持续经营,可以有效地促进森林碳汇增加。通过提升碳汇林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合理地防范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增强对气候变化影响的应对能力,有效地减小自然条件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可以实施碳汇林业的多元化经营,发展生态旅游等产业,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补偿。投资者还可以为森林购买保险,通过保险公司的合理化运作有效地分散个体投资者所面对的自然风险,减少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巨大损失。

3.4扩大融资渠道,合理分担投资者风险由于碳汇林业项目的实施周期很长,项目初始资本投入比较大,目前我国的碳汇林业项目的投资主要来源政府,国内碳汇林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受限于资金的不足。国家可以提供政策性金融扶持和以政府担保、财政贴息方式获取商业银行贷款等,扩大碳汇林业投资的融资渠道,提高碳汇林业投资者的融资规模,降低碳汇林业生产经营者的融资成本,减少碳汇林业投资者的融资风险。另外,政府必须打通非公有制造林主体以林地使用权或活立木资产作抵押获取商业银行贷款的融资主渠道,规范贷款抵押条件、利率、期限和抵押物保险业务,形成统一的制度供给,为碳汇林业通过银行融资提供制度保障。鼓励林业微观主体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一些具备条件的新机制企业通过股份改造、发行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信托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逐步建立起政府导向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集社会的力量一起建设碳汇林业,实现建设低碳社会的目标。国家可以为碳汇林业建立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结合的保险机制,根据保险公司和林户的具体情况,合理分担碳汇林业投资者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减少投资者的后顾之忧,使有意愿投资碳汇林业的经济主体都能够顺利地参与碳汇林业的投资。

3.5完善森林碳汇市场的制度建设由于清洁发展机制碳汇林业项目的实施需要经过严格的认证核查和监测等一系列过程,耗费的资金和时间成本巨大,国家可以通过建立碳汇管理技术专家组、国家林业局碳汇计量、监测评估机构等,全面负责林业碳汇营造林的前期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比较便捷的投资渠道,吸引投资者投资碳汇林业。由于目前完善的碳汇市场尚未建立,碳汇的市场价格偏低,政府可以对碳汇采取支持价格政策,保护碳汇产品的市场运营和碳汇林业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减免税收或者其他方式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碳汇林业以及环境保护产业,促进我国的林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提升投资者的投资碳汇林业热情。

4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环保意识增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实现低碳生活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林业碳汇的需求量也会与日俱增。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全球环境问题不断恶化的形势下,不仅维护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同时也作为巨大的碳库,在全球碳循环中发挥着重要的生态作用。森林生态系统与其他生态系统相比,树木生长周期长,碳存储密度和碳储存能力也更高。碳汇林业投资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大,项目实施难度大等困境,一方面要通过规范碳排放权制度,扩大国内碳汇市场的有效需求,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补偿,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碳汇林业的融资制度,实行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森林碳汇的市场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林业碳汇的市场化进程,提高碳汇林业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促进碳汇林业投资市场的发展。

作者:周晓盼 张小有 黄冰冰 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