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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综述
目前,学术界关于东南亚国家水电开发的投资模式研究得比较少,主要研究的是投资风险及其应对问题。韩宝庆在《中国企业对东南亚水电业的投资及其风险防控》一文中首先介绍了中国五大电力集团在东南亚国家投资的水电项目概况;其次对五大电力集团在东南亚国家投资开发水电项目的动因进行了分析,并且对其在东南亚国家开发水电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风险的防控对策和措施。李志雄在《东南亚BOT水电项目投资风险研究》中针对中国对东南亚国家投资水电项目采用BOT模式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如何转移、规避风险及加强管理的对策。白帆在《面向东南亚的境外电力投资问题研究》中首先分析了中国在东南亚国家面临的境外电力投资环境;其次阐述了东南亚国家的境外投资方式和资本运作模式;最后进行了境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并且提出了应对和防范措施。张珺在《从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看东南亚水电市场开拓》中通过分析目前国际水电市场的情况,列举了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分析了中国投资开发东南亚国家水电项目的重要意义,列举了中国水电开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和劣势,提出了开拓国际水电市场的建议。
2中国在东南亚国家开发水电项目的投资模式
模式作为学术概念,是对某特定领域中事物存在方式或表现形式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既有实践总结和提炼,也有理论论证和分析,因此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双重意义。目前,中国在与东南亚国家合作开发的水电项目主要是在东南亚国家境内,投资模式主要是BOT模式和直接投资模式。
2.1BOT投资模式的内涵
BOT即建造、运行和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国际项目BOT投资模式是指某国政府部门或者某单位将承担的项目开发责任和权利让渡给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负责开发项目。项目竣工后,在特许运营期内外国投资者运营该项目并获得合理利润,特许运营期满以后要将项目无偿返还给委托国家。
2.2中国采用BOT模式在东南亚开发水电的优缺点
采用BOT模式建设的项目一般都具有以下特点:规模大、资金需求量大、工程量大、技术水平要求高、工程周期长、特许经营期限长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的难度比较大,单靠东南亚国家的实力是难以胜任的,但是利用BOT模式就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目前中国在东南亚国家投资开发的水电项目大多数采用的都是BOT模式,投资开发的典型水利水电项目主要有:南俄5水电站,瑞江一级电站等。
2.2.1BOT模式优点从东南亚国家的角度,BOT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1)减少东南亚国家的财政负担。东南亚国家政府缺少用于水电开发的巨额资金。但是,中国采用BOT模式对东南亚国家水电开发项目进行投资,项目的融资负担都转移到中国企业身上,这样就避免了东南亚国家因为水电开发而极大地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吸引东南亚国家积极与中国水电企业开展合作。(2)弥补东南亚国家的技术缺陷。东南亚国家水电开发的规划、勘测、设计和咨询能力,水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工程的承包和施工建设能力,技术的研发能力以及运行管理能力都较为落后,无法独立承担水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而中国在泥沙研究、建筑水坝技术、水文水资源理论研究、防洪减灾理论研究、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调度技术等方面都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因此,采用BOT模式可以弥补东南亚国家在水电开发建设方面技术的不足。(3)推动东南亚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东南亚国家的水电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中国在当地大量投资兴建水利工程,能够推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能够促进当地的就业,从而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从中国的角度,BOT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1)采用BOT模式开发东南亚水电市场,可以带动中国大型水电成套设备、建设材料、资金以及技术的输出。(2)在水电项目运营阶段,中国企业可以有效利用东南亚国家的资源优势,将电力回送至中国境内,有效缓解中国电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并且能够从项目公司获得一定的红利。(3)项目运营期满之后,也就是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之前,中国企业还可能以高价出售股份从项目公司获得一定的资本回报。2.2.2BOT模式缺点(1)采用BOT模式开发水电项目前期的工作比较繁杂,主要有调研、谈判和磋商以及规划和勘探。这样会导致项目前期时间过长,同时费用也比较高。(2)投资额巨大,投资周期很长,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也比较大。采用BOT模式开发的水电项目都是属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电项目的总造价一般高达几亿元人民币,甚至几十亿上百亿人民币,建设周期也比较长。(3)水利水电项目建设过程比较复杂,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无法预测,因此一旦中国采用BOT模式承接了东南亚国家的水电开发项目,所承担的风险巨大,并且没有退路可走。中国水电企业采用BOT模式在东南亚国家开发水电资源,可以有效地解决东南亚国家水电开发技术落后和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减少东南亚国家政府的财政负担,因此中国的BOT投资模式在东南亚国家颇受欢迎。
2.3直接投资模式的含义
直接投资模式是指某国在对外投资中对所投资的项目具有经营管理的控制权利,投资国具有部分比例的股份。直接投资模式的运行机制如图1所示。2.4中国直接投资东南亚水电项目的优缺点直接投资模式的投资者与投资的企业存在着长期的利益关系,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很大的影响。直接投资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购买外国企业的股权,一种是在国外建立分支企业。
2.4.1直接投资模式优点从东南亚国家的角度,直接投资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中国在东南亚国家直接投资开发水电项目,可以为东南亚国家水利水电行业带来较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可带来不同形态的资本,减轻东南亚国家的财政负担,并且能够很大程度地推动东南亚国家经济的发展。从中国的角度,直接投资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1)中国对东南亚国家水电开发进行直接投资,除了单纯货币形式投资以外,还有货币资本、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经验和知识的转移。同时,中国可以获取东南亚国家的资源、市场和人力等。(2)中国水电开发企业采用直接投资模式投资开发东南亚水电项目,对所开发的项目拥有部分股份,因此对项目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控制权和发言权。
2.4.2直接投资模式缺点采用直接投资模式的风险相对较大,前期的调研和准备工作要做得更加充分,但是如果与当地企业合资能够实现风险共担,而且收益也将是长期的。中国水电开发企业采用直接投资模式开发水电项目的典型案例是伊江上游梯级电站,该项目是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接近2000亿元人民币,项目建成以后的年发电量将达到1100亿kW•h。
3两种投资模式的比较
中国水电开发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投资模式开拓东南亚国家水电市场,分别是直接投资模式和BOT模式。以上的研究证明两种开发模式都具有各自的优劣势,在选择采用哪一种方式投资开发东南亚水电项目时,投资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慎重选择。因此,投资者有必要对两种不同投资模式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比较,研究和探索其普遍性和特殊性。两种模式的异同点主要有:(1)组织形式和投资主体不同。采用BOT投资模式,组织形式一般都是中国独资,投资主体就是中国独资企业;如果采用的是直接投资模式,那么组织形式是中国独资和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投资主体类似地可以分为中国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2)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在东南亚国家采用BOT模式开发水电项目的风险要大于采用直接投资模式的风险,因为采用BOT模式的融资成本比较高,需要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而采用直接投资模式和东南亚国家进行合作,承担的风险显然要小得多。(3)经营期满后财产处理方式不同。采用BOT模式的水电项目在竣工以后,在特许经营期内,中国企业可以自主运营在东南亚国家开发的水电项目,将电力发送至国内,或者出售给当地政府;但是特许经营期满之后,中国必须将水电项目完全转交给东南亚国家。而采用直接投资模式的水电项目竣工后,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将长期合作运营该项目。(4)资金的筹措方式类似。目前,中国在东南亚国家进行水电项目开发的投资额巨大,除了自主投资以外,还可以利用国际信贷市场,向世界银行贷款来筹资,也可以吸收利用国际投资基金等方式来筹资。(5)政府参与程度有所不同。由于采用BOT模式,合同文件比较复杂,需要签订大量的协议,磋商特许经营期等,需要政府介入的程度比较大;而采用直接投资模式,最常见的组织形式是跨国公司,需要政府介入的程度比较小,主要是各国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协商。
4结语
(1)中国水电企业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电力资源丰富的东南亚国家相关产业正处于待开发阶段,开拓东南亚国家水电市场,是发挥中国电力企业优势和促进电力行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中国企业在投资开发过程中要结合各类风险的不同特点,研究如何有效规避和控制风险。(2)合理的投资模式是境外水电合作项目成功的重要条件。虽然投资东南亚国家水电市场给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机遇和挑战,但是中国企业并非可以盲目投资,还需要注意东南亚国家水电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3)中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投资海外水电项目的成功经验,积极开拓东南亚国家水电市场的多元化新型投资模式。
作者:周洲丰景春张可单位:河海大学商学院河海大学项目管理信息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