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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向中国境内2800家日韩在华投资企业发出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70份,回收率为16.8%。其中,日资企业占接受调查企业总数的73.56%,韩资企业占接受调查企业的26.56%。
被调查企业的规模,从职工人数上讲,日资和韩资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500人以下的企业分别占总数的75.2%和72.65%。从投资规模上看,投资规模在100万—1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占日资和韩资企业总数的45.6%和43.1%。相比而言,日资企业投资规模大于韩资企业,这一结果符合在中国投资的日本和韩国企业的总体情况,即韩国对华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122万美元)小于全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平均项目规模(191万美元),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193万美元)则高于平均水平。从企业类型看,日资企业以独资和合资两种类型为主,日资和韩资公司多占控股权,股权比重为50%以上的企业分别占总数86%和83.49%。
从产业结构讲,日本和韩国在华投资企业和其母公司均以制造业为主,比重分别为92.3%和78.6%。此外,有少量公司从事批发零售、仓储运输和其它行业。在制造业中,日资企业多从事电气机械和电子通讯设备生产(约占总数的22.1%),其次为纺织服装和皮革制品、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制品和精密仪器及办公机械;韩资企业多从事电气机械和电子通讯设备、纺织服装和皮革制品的生产,约占总数的32.79%和24.59%,其次为橡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和食品饮料等产品的生产。
投资主要因素及经营评价
日资和韩资企业对来华投资主要影响因素的评价基本相同(见表1),均认为潜在的生产规模、中国经济的稳定、政府办事效率及其公正性、中国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更为重要。此外,良好的基础设施、低廉的土地价格以及劳动力资源充足、素质高、工资成本较低等方面的条件,也是吸引日韩两国投资的影响因素。而对于矿产资源、跟随上下游企业到华投资、绕过贸易壁垒以及语言文化上的相近性等因素,企业并不十分看重。
表1影响日韩企业来华投资的因素
影响因素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1.潜在市场规模4.124.00
2.良好基础设施3.853.75
3.劳动力充足4.033.87
4.工资水平低3.143.57
5.人力资源素质高3.83.57
6.土地价格和租金便宜3.863.67
7.矿产资源1.91.77
8.跟随上游或下游企业2.382.17
9.当地企业的配套能力2.72.97
10.母国企业在华聚集成一定规模3.172.63
11.地理接近2.972.80
12.语言文化容易接受2.772.88
13.经济稳定4.223.97
14.吸引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4.184.02
15.政策透明度4.033.91
16.政府办事效率和公正性4.143.99
17.绕过贸易壁垒2.842.81
总体看来,日资和韩资企业对于在中国的经营情况基本满意,对降低经营成本的效果、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尤其对员工素质的评价较高。但是,日韩企业对其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评价不高,尚未达到其来华投资的预期目标。对于当地企业的配套能力,无论是人力资源水平、按时交货、还是产品质量,日资和韩资企业均较为满意,但对配套企业的技术能力的评价相对较低。
贸易与投资关系
日韩与中国之间的投资和贸易关系十分紧密。从总体情况看,日韩对华投资的发展趋势与双边贸易的变化走势是基本一致的。在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之后,1999年中日贸易恢复增长,2000年取得高速发展,双边贸易的增长率达到25.7%。与此同时,日本对华投资也迅速回升,从前几年的负增长,转为2000年对华投资的协议金额和实际使用金额分别上升44.1%和8.1%,2001年对华实际投资增长则高达49%。中韩之间的贸易与投资也呈同步变化趋势,2000年恢复增长,2001年达到高速增长(双边贸易和实际投资额的增长幅度分别为4.3%和30.9%)。
企业问卷调查的结果,更为具体地反映出中国与日韩之间投资与贸易的关系,说明投资对贸易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日资和韩资在华公司的技术来源主要依靠其在国外的母公司提供(分别占79.4%和74.79%)。从出口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看,日资和韩资企业出口占销售收入一半以上的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69.9%和70%,而出口占销售收入90%以上的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49.5%和50.91%。
从产品的最终市场看,日资和韩资企业的出口市场均以投资方母国市场为主,分别有75.6%和64.17%的日资和韩资企业以本国市场为出口目标。而且,在日本企业中,产品返销本国市场的比例较高,返销占出口总额75%以上的日本企业,占被调查日资企业总数的48.9%。此外,对日资企业而言,美国、欧盟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亦十分重要,均有1/5以上的企业以上述国家和地区
为出口市场;对韩资企业而言,除本国市场外,出口市场的重要程度依次为美国、日本和欧盟,且美国市场对韩国企业的重要程度大大高于日资企业。同时,日韩在华投资企业中公司内贸易十分普遍并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公司内贸易所占比重为75%以上的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占39.2%和40%。
从产品出口的市场分布和公司内贸易的比重可以看出,日韩将机械、电子、通讯设备等一些产业的生产加工环节转至成本较低、市场潜力巨大的中国大陆生产,产品又大规模返销投资来源国,通过这种公司内贸易和产业内贸易,日韩对华投资极大地促进了中日和中韩双边贸易的发展。例如,在被调查的日韩在华投资企业的产业结构中,投资于机械和电子通讯产业的企业所占比重大大高于其他行业,而在中日和中韩的双边贸易结构中,近几年机电产品也已经成为贸易额最大的商品。
从零部件来源看,日资和韩资企业均主要是本地采购和从母公司进口,本地采购零部件的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为89.9%和69.8%,从母公司进口零部件的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为73.7%和65.5%。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当地(包括本地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配套能力日益提高,能够部分满足投资方的需要;另一方面说明,日韩在华投资带动了其原材料和零部件大量对华出口。尤其是日资企业,有85.1%的被调查日资企业采取公司内(包括从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进口)采购零部件的方式。
日资和韩资企业的加工贸易出口在总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86.6%的企业有加工贸易出口),分别有37.6%和35%的日资和韩资企业,其加工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的90%以上。此外,在所有被调查企业中,83.8%的企业有加工贸易进口,这与日资和韩资企业对国外技术和零部件的依赖度较高有一定关系。
由于中国金融服务市场尚未完全开放,日韩在华企业的金融服务大多由中国本地金融机构提供,分别有90.4%和66.7%的被调查企业接受中资金融机构服务。此外,由于日本金融机构实力较强,在中国发展较快,有37.2%的被调查日资企业也享有日本在华金融机构服务。在运输服务方面,日韩绝大多数公司(分别有84.2%和74.36%的日韩被调查企业)由中国运输公司提供服务,说明中国运输公司的服务基本上能够满足外资公司在华投资正常运营的需要。
投资环境评价及展望
1.对投资环境的评价日资和韩资在华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的评价基本一致,总体评价是投资环境有较大幅度改善,仅对个别领域尚不满意,认为有所恶化(见表2)。对于市场条件,日韩企业的意见是:对基础设施、中国劳动力的素质和工作效率普遍比较满意,认为当地企业的生产配套能力、服务配套能力和商业信誉有一定改善,但不明显。值得注意的是,有4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生产成本提高或略有提高。在制度性因素方面,日韩企业普遍认为有所改善,特别是在法律法规健全、政策透明度和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等方面,认为有明显改善的企业比重已达25%左右,平均值大多在3.5以上。在政策性因素方面,对不同的政策领域评价有所不同。其中,对于国民待遇、劳工政策、加工贸易管理方式、市场和行业准入限制等方面的政策较为满意。但对于政府对企业融资的限制、反垄断管制、跨境资金调度等政策,认为改善幅度不大。此外,韩资企业对税收之外的各种收费、日资企业对撤资管制有较多意见。比较而言,韩资企业对上述政策的评价普遍略低于日资企业。日韩在华企业对针对外资的鼓励性政策的实施效果有较多不满之处,除认为审批程序的简化和对外国投资的园区政策有较大改善外,多数企业希望在税收优惠、就业和培训资助、土地资金补贴、研发资助和融资资助等方面得到更多优惠或鼓励政策。在社会和文化因素方面,日韩投资企业均认为有所改善,特别是对外资的总体态度和当地企业对外资的态度上,平均值达3.5以上。总体来看,中国投资环境在近些年有明显改善,企业问卷调查中意见较为突出的跨境资金调拨和撤资管制等制度性障碍,也将随中国加入世贸和外汇管制的逐步放松而逐步得到解决。
表2对近年来中国投资环境的评价
市场条件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1.基础设施建设4.133.97
2.劳动力素质和效率3.813.69
3.当地企业的生产配套能力3.703.45
4.当地企业的服务配套能力3.693.56
5.商业信誉3.433.5
6.生产成本3.193.15
制度性因素
7.法律法规健全3.693.60
8.政府政策的透明度3.633.48
9.投资者的权益、知识产权保护3.453.39
10.投诉渠道及处理3.883.18
11.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3.633.65
政策性因素
12.市场和行业准入限制3.473.26
13.中央和地方的税制3.433.19
14.税收之外的各种收费3.282.93
15.政府对企业融资的限制3.433.11
16.跨境资金调度3.133.06
17.加工贸易管理方式3.313.3
18.劳工政策3.473.42
19.反垄断管制3.093.02
20.国民待遇3.583.62
21.撤资管制2.963.87
对外资的鼓励政策
22.税收优惠3.013.3
23.土地资金补贴2.572.64
24.就业培训资助2.832.85
25.研发资助2.812.59
26.融资资助33.02
27.简化审批3.63.38
28.对外国投资的园区政策3.353.51
社会和文化因素
29.对外资的总体态度3.833.74
30.工会对外资的态度3.363.27
31.当地企业对外资的态度3.593.49
2.影响企业对华投资的主要障碍作为输出国,日本和韩国国内均存在一些因素,影响日韩企业到中国投资的最终决策。首先,日韩企业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来自本国的社会压力。其主要来源是商界和地方政府,分别有62%和57.5%的日资企业承认有来自这两方面的压力;韩资企业中,更多的企业承认有来自地方政府的压力(65.5%),其次是商界的压力(43.7%)。来自工会和媒体的压力对日韩投资企业相对较小。上述社会压力的存在,其原因是各团体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较为关注。其中,最主要的是税收问题,分别有63.9%和72.3%的日资和韩资被调查企业选择此项。此外,有1/3的日资企业认为就业与产业空洞化是备受关注的问题,相比之下,关注这两个问题的韩资企业比重较小(分别仅为11.82%和19.09%)。当然,不少企业也提出:投资国国内各利益集团对其它问题也较为关注,包括行业限制、政策多变、通货紧缩、销售渠道、市场前景、成本等因素。其次是制度性因素。日韩企业认为各自国内在信息服务、审批制度和融资环境等方面有较大改善;而在税收政策、政府援助的带动作用、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性措施以及对技术输出的限制等方面,认为基本未变或略有改善的企业比重基本持平(见表3)。对投资输出方障碍的总体评价,也说明了日韩在华投资企业受到上述问题的困扰(见表4)。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都是税收政策和商界压力,其次为地方政府压力、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性措施、融资政策或审批制度等问题。双重征税和国内产业界对产业空洞化等问题的担心,是影响企业到海外投资的十分突出因素。在影响日韩在华投资的障碍中,许多问题是企业共同关心的(见表5)。例如,生产成本的提高,是日韩企业反映的出问题,选择此项的企业都超过被调查企业总数的50%。其次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各种税收收费、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和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及劳动力素质和效率等。随着中国加入世贸,政府政策透明度的提高和国民待遇的施行,中国的投资环境将不断改善,有些原有的吸引外资的优势将发生变化,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通过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控制生产成本快速上升并减少对外资不必要收费,都将是中国政府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表3对投资输出国的制度性因素评价
社会和文化因素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信息服务3.733.57
审批制度3.653.60
融资环境3.443.38
税收政策3.143.28
政府援助的带动作用3.143.25
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性措施3.273.09
对技术输出的限制3.213.14
表4投资输出国影响未来对华投资的主要障碍
排序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1税收政策税收政策
2商界压力商界压力
3审批制度融资环境
4地方政府压力
审批制度
5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性措施地方政府压力
表5中国作为投资输入方障碍(多项选择)
排序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1生产成本生产成本
2劳动力素质和效率税收之外的各种税费
3税收优惠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
4政府政策的透明度税收优惠
5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力素质和效率
6税收之外的各种税费政府政策的透明度
7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中央和地方的税制
3.未来在华投资取向尽管存在上述障碍,在征求日韩投资企业对未来在华投资取向的意见时,多数企业准备追加投资、进行利润再投资或新建投资企业(分别为70.8%和73.9%)。维持不变的日韩企业仅占被调查企业的28.9%和25.2%,只有极少数企业准备减少投资,但没有企业选择撤资。这说明,多数日资和韩资企业对在华投资的收益较为满意,并对在华企业的未来发展抱有信心。
4.对东北亚地区合作的态度对东北亚地区的合作问题,绝大多数被调查企业认为开展经济合作能够使投资更加便利,而且也符合全球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为99%和96.4%)。值得注意的是,有一部分被调查企业认为也需要各自关注本国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担心区域经济合作会对本国发展不利,或是对合作的成效表示疑虑,认为三国不可能在经济合作中达成协议(分别为19.56%和24.77%)。
对三国政府在促进相互投资中应采取哪些措施,日韩企业的看法基本一致。从企业选择的政策措施可以看出,两国多数企业对中日韩三国间的经济合作寄予厚望,认为应就合作的长期目标和建立FTA(自由贸易协定)或EPA(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协定)的可能性积极开展研究,推动三国经济合作关系向实质性阶段发展。企业希望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机制,直接听取企业对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政策的意见;同时,企业希望在三国经济部长会议框架下,就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问题,协调政策和协商解决纠纷。这些都是能够使企业投资经营活动直接受益,或是有助于减少摩擦、改善投资环境的积极性建议。
中国在日韩投资
中国在日韩投资的企业数量少,主要集中在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业行业,如运输服务和贸易代表处等。对于到海外投资,没有一家企业感受到来自中国国内的压力,输出方的障碍主要在于繁复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在日韩投资的企业经营现状,只有少部分企业比较满意,认为日本投资环境较为稳定,韩国投资环境略有改善。但有相当多中资企业认为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中国企业到日韩投资和扩大经营规模的积极性,有些企业甚至已经或准备撤资。总体来讲,中国企业没有明显的所有权优势,在日韩投资经营成本较高,此外,体制和文化上的差异构成了海外企业赴日韩投资的主要障碍。这表现在:
日韩均为非移民国家,自我保护意识强,对外资有一定的排斥。没有为外资提供特殊优惠政策和服务,使企业产生强烈客居感;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外资企业事务,企业遇到问题难以找到投诉渠道,且无法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在行业准入方面,政府没有严格限制,但海外投资企业在日本很难得到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日本行业技术标准高,对外来企业的限制更多体现在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的资格认定上,且日本企业界有时会设立针对中国的歧视性限制措施和条件。二是外资企业难以融入当地社会,中方独资经营往往很难被接纳,成功的投资多需要与日方合作进行。三是日本税率过高(除47%的企业所得税外,若利润汇回,还需交纳20%的预提税,总税率达58%左右)。税负过重,影响投资效益,增加投资者的负担。四是自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事件之后,中资企业很难在日本银行融资贷款。五是银行外币存款被排除在存款保险范围之外,增加了海外投资者的风险。
对韩国投资,也遇到一些障碍。一是韩国人的商业习惯不规范、随意性大,影响其商业信誉;二是语言上的障碍,除大公司或商社外,使用英文在韩国企业界并不能畅通;三是投资企业和个人应交纳相当于年度工资9%的国民年会(养老金),退休或离开韩国后返还。但自1995年7月停止返还,给赴韩国工作的常驻人员造成较大损失。
签证问题是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短期商务访问办理签证要求文件多、时间长。中方常发给日韩人员一年多次往返签证,而中方赴韩人员虽有长期工作准证,每次回国前仍须到移民局申请再入境签证。手续繁杂给企业投资经营带来诸多不便。
推进器
绝大多数企业对三国政府就促进相互投资进行合作寄予较大希望,而且希望借此推动三国的经济合作关系向实质阶段发展。促进三国间相互投资的政策措施应从下列几方面入手:
一是三国政府应明确肯定三国间的经济合作,特别是相互投资对三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日韩企业中均有一半企业承认来华投资受到来自本国地方政府和商界的压力,对税收上的损失和产业空洞化十分担心。但是,相互投资不仅是产业升级、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的需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和促进区域内贸易的高速增长,成为三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为此,三国首脑均应在正式场合明确表态,对三国间相互投资给予肯定的评价,明确相互投资有利于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以促进东北亚区域内相互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是加强和完善投资促进政策。企业普遍反映,由于语言障碍和政治经济体制上存在明显差异,企业对投资所在国的政策、法规、投资环境了解较少。这一问题,在日韩在华的中小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些企业到中国顺利地进行投资经营并获得预期的回报。中日韩三国的有关政府部门均应建立便于企业浏览的投资信息平台,介绍三国的产业状况、招商信
息、政策法规;同时,为准备到其他两国投资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
三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在三国经贸部长会议框架下,应就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等问题进行定期磋商,在协调政策、解决纠纷的同时,根据企业在问卷调查中反映的对投资环境的意见,在如何提高政府政策的透明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劳动力的培训、减少由于制度障碍或政策不当造成的成本上升等,并协调三国对海外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投资环境。
四是落实2001年三国首脑达成的协议,如在商务人员往来方面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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