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略融资融券与证券市场发展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境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种成熟的交易制度,是证券市场基本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是完善证券市场机制,促进金融产品创新,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一、融资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积极作用
1、填补“做空”机制的空白
在海外主要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一项常规和成熟业务。在我国,股票市场仍属于典型的单边市,只能做多,不能做空。投资者要想博取价差收益,只有先买进股票,然后高价卖出。融资融券制度将改变投资者只能先买后卖、靠天吃饭的“单边市”状况。融资融券业务实施后,当股市上涨时,投资者可向指定证券公司融资,放大操作规模,扩大盈利;而当股票下跌时,投资者也可以向券商借入股票,然后将其卖掉,等其下跌后再买入该股票还给券商,从中获取差额,实现在跌势中盈利。
2、强化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这和期货市场的基础功能是类似的,在股价过度上涨时,卖空者预期股价下跌,便提前卖出融券,增加证券的有效供应从而使行情不至于过热,反之亦然。因此融资融券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调整供需不平衡现象,有助于稳定市场价格。比如在安然事件中,最先发现问题的便是卖空交易者,其推动市场迅速重新定价。实证研究也表明,融券卖空机制的引入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
3、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在流动性好的市场上,投资者能够以较低的交易成本、按照合理的价格水平很快地买进或卖出大量某种需要的金融资产,并且对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小的影响。由于融资融券业务采用保证金交易的形式,投资者只需交纳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价值一定比例的现金即可以交易,投资者已经持有的证券也可充抵保证金,这就在扩大市场规模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即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扩大证券交易的深度,使投资者在现行股价附近就可以完成证券交易,客观上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特别是融券业务增加了市场上股票的供应量,降低了投资者由于市场供应不足而不得不以较高价格购入股票的风险,同时融券者的对冲行为又增加了市场的需求量,使得投资者能在固定的价位卖出大量的股票。因此,融资融券业务创造了对允许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供给和需求,使得投资者的潜在需求得以满足、潜在供给得以“消化”,提高了整个证券市场的换手率,增加了整个市场中的交易量和交易额。以日本和我国台湾市场为例,在融资融券推出后,日本在1951~1969年股票换手率从40%提高到90%,其间最高换手率达到120%,股票交易量从1000亿日元扩大到38000亿日元;台湾在1980~2006年股票换手率从80%提高到160%,期间最高换手率超过500%,股票交易量从几千亿元新台币扩大到320000多亿元新台币。虽然换手率的提高和交易量的扩大受证券市场扩容和交易习惯改变等因素的影响,但换手率成倍的提高、交易量几何级的扩大充分证明了融资融券确实能够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4、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模式和风险管理手段。
我国证券市场不能做空一直为机构投资者所诟病,同时单边做多的交易模式下对冲基金这样的机构投资者无法得到发展。通过融资融券中的卖空机制,投资者可以在下跌的市场中获取盈利,同时多头投资者可以通过对冲性卖空在相关品种上建立反向头寸,实现保值。
5、为管理层提供一个市场化的调控手段。
监管当局可通过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实现对股票市场的间接调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融资融券交易证券的资格认定、市场信用额度的管理和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的管理。例如当某只股票的基本面(包括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性、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大股东与管理层的诚信度)和交易情况出现问题时,监管当局可将它列为融资融券标的禁入清单,从而促使上市公司改进经营管理。二是对维持保证金比例的适时调整。例如,当整个市场或者某只股票的投机气氛过浓,监管当局可以通过提高整个市场或者某只股票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促使市场适度降温。
二、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消极影响
融资融券交易虽然对于证券市场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些积极因素能否发挥作用,还要取决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水平。而且,信用交易本身具有浓重的投机特性,如果市场尚未发育成熟,市场监控机制尚不完善,信用交易的膨胀就可能诱发金融危机。
1、扩张银行的信用规模,增加金融风险。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创造虚拟证券供求,并通过银行信贷融资放大银行的信用规模,其所带来的虚拟资本增长比一般信贷引起信用扩张的乘数效应更为复杂,增大了中央银行对社会信用总量进行宏观调控的难度。当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时,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可能会出现失控并诱发金融危机。
2、具有助涨助跌效应,加大股市波动幅度。
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看,由于存在后悔厌恶和羊群效应,证券市场有着越涨越买、越跌越卖的特征。尤其是在股价出现大起大落时,往往有许多融券投资者和融资投资者无法补足维持保证金,此时券商只能大量回补证券或处理担保证券,这都将在短期内形成证券市场的强大买压或卖压,产生助涨助跌现象,加剧股市波动。
3、助长股市投机气氛,滋生操纵股价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投机是信用交易的天然本性。在逐利动机的驱使下,信用交易使得一些投机者更容易操纵股价,甚至与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联手操作,在股市上兴风作浪,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推进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建议
1、逐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证券法规在立法上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如《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但是,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在试点阶段,在推出初期需控制其规模,等到成熟期再逐渐放开,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融资融券的法律法规体系。
2、加强外部监督能力
我国融资融券形成了证监会集中监管,交易所一线控制、登记结算公司协助监督、行业协会和证券公司内部自律的这样一个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外部监督能力,实行职责分立,多管齐下。证券交易所主要负责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重点是对买卖证券的种类、融券卖出的价格等违反规定的交易指令予以拒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主要履行对与融资融券交易有关的证券划转和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划转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证券和资金划转指令有权予以拒绝。
3、完善融资融券卖空交易基本要素的管理控制。
融资融券卖空交易基本要素的管理控制包括:融资融券实施细则、保证金管理、资格管理、融券标的证券管理、控制信用额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