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新税制下企业筹资活动探讨范文

新税制下企业筹资活动探讨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新税制下企业筹资活动探讨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新税制下企业筹资活动探讨

摘要:

文章从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个方面阐述了新税制企业筹资中的税收筹划,最后提出税收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

税收筹划;权益筹资;负债筹资;风险

筹资是通过一定的渠道、采用适当方式筹措资金的财务活动,是财务活动的起点,是财务管理的首要内容。筹资是企业持续经营与不断拓展的前提,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按照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可以把企业的资金分为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企业筹资活动中存在许多税收问题,筹划得当会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价值,筹划不当会带来意外的损失。在新税制下如何利用不同筹资方式对税收的影响,比较筹资收益与风险,权衡利弊得失,是税收筹划的任务和目标。

一、企业权益筹资的税收筹划

权益资本主要包括留存收益、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1.留存收益中的税收筹划留存收益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但由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或法定的原因等,没有分配给所有者而留存在公司的盈利,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企业留存收益属于企业股东所有,实质上是股东对企业追加再投资,不用支付额外的筹资费用,节省了融资费用。依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不考虑机会成本的话,留存收益的资金成本还是比较低的。但是留存收益是企业所得税后形成的,是企业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使用留存收益起不到抵税的作用。而且经过征税的利润再投资获利仍然要征税,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2.发行股票中的税收筹划发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自有资金的一种方式,可以作为其他方式融资的基础,能提升公司的信誉和借款能力。而且股票融资没有到期不用偿还,也没有固定的利息压力,财务风险小。《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支出不得扣除”。股利是税后利润支付的,没有抵税作用,增加了企业纳税负担。[1]

二、企业负债筹资的税收筹划

负债筹资主要包括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1.借款中的税收筹划借款是企业较常采用的筹集资金的方式,借款筹资主要的成本是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支出一般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企业纳税负担。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操作空间大,但是由于透明度低,国家对此有严格控制。假设企业向银行借款利率是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承担的实际利率是3.75%。只要企业的投资收益率大于3.75%,可有效利用财务杠杆,通过加大企业信贷规模多借款来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2.发行债券中的税收筹划发行债券是企业利用负债筹资的另一种重要形式。通过发行债券,企业可以筹集大量资金,债券持有人只是收取固定的利息。同借款一样,债券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可以获得所得税收益。公开发行债券发行费用较高,但是属于直接融资,在同等资信条件下,债券利息一般比银行贷款低。企业还可以选择合适的付息方式获得税收收益。债券的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分期付息。当企业选择到期付息时,不仅可以享受债券利息的抵税收益,还可以延迟支付利息,企业得到了利息的货币时间价值,可谓是一举两得。3.融资租赁中的税收筹划融资租赁是企业筹资的一种特别方式,指租赁公司按照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信用业务。它是通过“融物”的形式来达到融资的目的。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企业所需资产,而且避免了因购买资产而付出大量资金,减少了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折旧属于成本费用,降低了账面盈利,减少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交所得税。融资费用也可以在租赁期内摊销,摊销的融资费用在税前列支,减轻了企业税负。

三、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的实例分析

不同的筹资方式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资金成本、不同的收益,也会使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下面以企业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为例,探讨如何在企业筹资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例如,某股份有限公司准备筹资100万元用于一项新产品的生产,预计年息税前利润为30万元。现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100万资金全部采用权益筹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为0:100,具体是增发普通股50万股,计划每股发行价2元;方案二,100万资金采用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相结合的方式,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为30:70,具体是向银行借款30万,增发普通股35万股,计划每股发行价2元;方案三,100万资金采用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相结合的方式,但比重调整,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为50:50,具体是向银行借款50万,增发普通股25万股,计划每股发行价2元。三个方案的负债利率都是10%,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负债筹资比例从0提高到3%再提高到5%,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从7.5万元降低到6.75万元再降低到6.25万元,可见负债筹资可以节税。在上述三个方案中,方案三是最佳纳税筹划方案。但是并不是说增加负债筹资在任何条件下对企业都是有利的。借鉴资金结构决策中的每股利润无差别点法,分析如何确定企业筹资筹划最佳方案。每股利润无差别点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筹资方案下普通股每股利润相等时的息税前利润。如果企业没有优先股的话,具体公式是(息税前利润-筹资方式1的年利息)*(1-所得税税率)/筹资方式1的普通股股数=(息税前利润-筹资方式2的年利息)*(1-所得税税率)/筹资方式2的普通股股数。将上表中有关数据代入公式,息税前利润-0)*(1-25%)/50=(息税前利润-3)*(1-25%)/35,解方程得出每股利润无差别点是10万元。即是当息税前利润是10万元时,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的每股利润相等;当息税前利润大于10万元时,负债筹资比权益筹资的每股利润大;当息税前利润小于10万元时,权益筹资比负债筹资的每股利润大。本案例中三个方案的息税前利润都是30万元,因此负债比例最大的方案三为最佳方案。

四、企业筹资中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

(一)企业筹资中税收筹划的风险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活动中因为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或原因,而导致既定目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是一种综合性非常强的财务活动,它涉及到税法、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企业在筹划过程中即使某一方面出现小的偏差也有可能导致整个筹划方案失败。企业筹资活动税收筹划在给企业带来收益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也蕴藏一定的风险。1.财务风险企业负债筹资利息允许在税前扣除,而且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可以提高自有资金收益率。一般来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财务杠杆利益越大,则税收筹划空间越大,可能获取的税收筹划收益也越大,但是过度增加的负债资金也可能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当负债比率增加到一定程度时,负债成本随之越大,投资报酬可能无法负担不断上升的负债成本。而且企业负债利息一般要定期支付,当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时就有可能无法按时支付利息,这样会给企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企业破产。2.市场风险企业进行理财活动时必须依据市场进行,但是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经济不景气、通货膨胀、银行存贷款利率等。这些多变的影响因素可能增加企业筹资难度和资金成本,给企业带来筹资风险。比如:某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准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但在执行时,市场发生变化,银行存贷款利率提高,筹资难度增大,若企业依然采取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可能要提高票面利率或者降低发行价格,这样增加了资金成本,减少了税收筹划收益。

(二)企业筹资中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1.建立有效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在进行筹资税收筹划时必须充分考虑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然后再做决策,并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企业筹资税收筹划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有些风险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企业可以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筹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施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示警。[3]2.符合企业与市场要求筹资税收筹划要考虑企业整体经营策略,要着眼全局、长远利益,不能仅仅局限于节税,要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了眼前的短期利益而忽视了长期利益,一味地为了节税而节税。要注重企业筹资税收筹划的整体性,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筹资活动的影响,要考虑市场的多变性还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既能降低企业税负又能提高企业价值。综上所述,筹集资金是每个企业必然会面临的问题,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国税法对不同的筹资方式有不同的优惠政策,由此导致给企业带来的税收负担是不一样的。企业如何以最低资本筹集到所需资金,又能让企业税负最低,这就需要企业对不同的筹资方案事先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在利用不同的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注意由此带来的风险,充分考虑到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利用不同筹资方式对税收的不同影响,设计企业筹资方案,防控税收筹划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是企业在筹资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敬.浅议现代企业筹资过程的税收筹划[J].现代商业,2010(9):226.

[2]王海燕.新政策下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J].会计师,2012(17):47.

[3]肖晓,司宁.浅析企业融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J].青春岁月,2012(8):356.

作者:朱亚平 单位:鄂州职业大学 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