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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服务内容也更加多样,在这种形势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最近几年,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虽然尝试了很多手段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依旧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拥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关乎着其顺利运行以及各参保主体的合法利益。伴随着社保基金规模的扩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承担的工作也逐渐增多,国家对社会保险一直给予高度关注。为了确保顺利的完成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更加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完善,不断克服办理过程中的种种难题。
一、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的必要性
(一)响应国家政策的需要从多年来的实践可以看出,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能够保证其业务质量,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此非常重视,出台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文件,引导社保机构正确构建并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优化财务管理制度,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健康高效运转的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内容十分全面,它承担着社会保险的所有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受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的影响,社保机构的种类、社保基金持续增加,信息化程度也达到了新的高度。要想使社保经办机构健康高效的运转,无疑要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借助内部控制手段从根本上规避各种风险。
(三)确保社保信息和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的需要社保经办机构的信息大体包含两种:一种是各保险业务的信息,另一种是财务会计信息。各级政府需要在第一时间内获取可靠的信息资料,从而防止决策误差。所以,唯有实行严格的内控体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分配任务,形成互相约束的动态平衡,才有可能推动国家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确保社保信息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的现状
(一)未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现实中,很多单位领导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未对财务会计工作给予高度关注,普通的财会人员没有权力做出有关单位利益的决策,有些问题无法按规定的程序处理,导致内控制度运转失灵。此外,有关人员也未能正确的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缺乏严格的岗位职责制约,难以圆满完成平时的监督与控制工作。比如,欠缺对资金管理的控制意识,一些单位不考虑后果随意增加基金开支;一些单位的基金被调用,甚至被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机构内的审计功能被不断削弱。
(二)内控监督部门未能实现真正独立要想切实发挥内控监督部门的作用,就要保持其独立性。但实际上,绝大部分社保经办机构的内控监督部门没有实现真正的独立。原因是每年年终,内控人员都要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互相评价,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容易产生心理上的顾忌,难以有效的发挥内控监督作用。比如,内控人员在进行内控监督工作时,不但要遵守原则、坚守职责,而且要注意维护与被监督对象的关系,实现最优的平衡。若确实很难达到这样的平衡,内控人员就有可能因此受到影响而放宽原则,此外,内控部门的岗位配置也没有达到完全的独立。当前,很多社保经办机构的审计科和财务科都由同一个人领导,或者审计科和其他科室由同一个人领导,有利益关系的职务没有进行适当的回避,导致内控监督工作无法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交流有待改进当下,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平台,相对独立,水平各不相同,信息无法实现及时的交流共享。除此之外,内控数据交流不畅,加大了获得其他单位和部门内控数据的难度。不但如此,由于社保经办操作系统的功能并不完善,造成信息对接不准确,社保工作出现差错。比如,对伤亡家属同时发放丧葬费和伤亡抚恤金。这种错误一般在很久之后的核对检查后才被察觉,因此,很难追回不应发放的款项,最终造成社保基金的浪费。
(四)投诉举报与内控监督未完全联合社会保险关乎被保主体的切身利益,而投诉举报是其维护自身利益、反映各种问题的有效方式。总结社保经办机构所接到的投诉举报,发现绝大部分都是办理程序、待遇发放等层面的问题。如果深入研究上述问题,就会发现经办机构审核行为的不合理、办理程序上的瑕疵以及对制度的错误解读等。但是,很多社保经办机构还未完全实现投诉举报与内控监督的联合,致使所反映的问题难以在内控监督阶段解决,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上述问题的产生,导致内控监督体系无法实现其价值。
三、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的方式
(一)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意识,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准无论是在个人意识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相当多的因素阻碍内控目标的落实,内控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若想让其在管理活动中切实发挥效用,就应当不断强化意识。单位领导是整个单位的楷模,领导具备较强的内控意识,这是确保内控工作充分发挥效用的前提,与此同时,单位员工尤其是财会人员的内控意识也可以促进内控管理制度的高效运行。基于此,要注重对单位领导者、工作人员的内控知识培训,使其内控意识得到不断的增强,为营造优质的内控环境、提高内控水平提供条件。
(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架构,确保内控监督的独立性为使内控监督部门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首先,要对内控人员的考评机制做出较大程度的改变,之前的员工互评转变为上级主管部门考评,防止人情因素的干扰,消除内控工作人员心理上的负担,确保其没有任何压力的施展专业职能,对每一个被检查对象严格对待,坚守原则底线。除此之外,社保经办机构要恰当的配置所需的岗位和工作人员。实现其审计科与财务科、审计科与其他科室的独立领导,改变以往由同一负责人领导的情况,尽量将有冲突的职务分开。
(三)构建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完善的信息交流系统不但能够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能力得到质的飞跃,而且能够使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过程更加正规、便捷,防止经办机构同保险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发挥显著的作用。首先,要参考社保业务的办理特点、办理流程,恰当的确定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操作人员以及系统管理人员的不同权限,制定与之相关的管理制度,明文规定业务操作的根据;其次,要将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联合起来,使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实现无障碍的交流、共享,如在收取社保费之后还要经过财务系统的确认,只有保费实际到账了,才可计入参保人的账户,这样能够防止保费漏缴情况的出现,最大程度上避免社保工作出现差错,提高业务质量。
(四)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加强内控监督联动首先,要将投诉举报处理同内控监督管理充分联合起来。针对投诉者所提出的行政审核、办理过程等层面的问题,应当予以高度重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将接到的投诉举报反馈到内控监督管理阶段,深入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在最短时间内采取适当的手段改正这些错误、优化业务办理程序,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促进业务办理质量的持续提高。其次,拓宽投诉举报途径,例如,可采取邮件举报、信件举报、口头举报等方式。还要进一步优化举报奖励制度,以便更好的为内控监督管理服务。再次,要增强对业务保密工作的重视,严格保守秘密并遵守回避的有关规定,保障内控监督工作的无障碍进行。最后,更加严格的打击社保欺诈等违法行为,与公安部门联合起来,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就严惩不贷。
四、结语
目前来看,我国的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各项保障措施也逐渐完善,社保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逐年增长,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量大幅度增加,其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未来,社保经办机构应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升其业务能力,推动社会保险行业的成长到达更高的层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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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课题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评估及应对[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作者:王芳 单位:桓台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