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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服务理念与管理体制上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从2005年开始,陆续推出了“五险合一、垂直管理”“委托经办”和“购买服务”等管理模式(业内称之为“洛阳模式”),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务院部委及中央媒体的高度关注,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国内引起较大反响。
一、创新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实行“五险合一、垂直管理”模式
2005年,洛阳市委、市政府本着建立大保险体制的目标,借助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契机,决定整合全市社会保险经办资源,将市、县(市、区)两级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个经办机构进行合并,成立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实行垂直管理,人、财、物由市级统管。“五险合一”后,实现了四大变化:一是统一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现在“八个统一”上,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申报稽核、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缴计划、统一基金账户、统一实施缴费、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这就彻底改变了过去一家企业对多家社保经办机构(一对多)、多家社保经办机构对一家参保单位(多对一)的局面。二是市县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各县(市、区)社保中心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内设机构、业务经办流程、制度管理实行全市统一。三是一票征收,分账管理。在征收社保费的一票委托收款单上区分各项社保费的金额,财务分险种、分单位进行记账、核算,极大地简化了参保结算程序。四是利用“金保工程”社保统一软件。按照参保人数就多不就少、缴费基数就高不就低、“同人同城同库”的标准,在全市范围内,保证了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身份、待遇支付、单位欠费等业务数据的准确统一。
二、创新经办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保业务经办委托企业、金融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办理试点和第三方基金监管
1.委托大型企业办理社保业务。2011年9月,该局进行大胆创新,探索实施企业社保业务委托经办制度。一是将部分适合企业办理的有关社保业务委托和授权企业进行办理,与中国一拖等10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社保业务委托企业办理协议,通过培训经办骨干、信息系统授权,企业可以直接办理部分社会保险业务,经市社保局经办人员复核无误后予以确认,企业不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业务,为企业提供了高效服务,减轻了经办压力;二是首家推行企事业单位办理社保业务客户端,与“金保工程”系统相对接,300多家安装企事业客户端的企业,可通过网上办理有关社保业务,缩短了窗口办理时间。
2.委托银行办理社保业务。利用银行网点众多的优势,2007年以来,该局先后与中行洛阳分行、洛阳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签订协议,委托银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业务、城镇居民医保缴费业务失业人员签到认证、离退休人员指纹认证业务和部分参保登记业务,企业和参保群众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减少了环节,缩短了路程,提高了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3.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社保业务。依托商业保险公司联保联赔等资源优势,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医疗保险病历初审、异地就医结算、工伤异地协查认证,有效地解决了社保部门人力、经费不足等实际困难,搭建了为民服务综合平台,受到了退休异地居住职工和转外就医参保人员的高度称赞。
4.委托专业机构对社保基金实行第三方监管。为管好参保人员的“养命钱”、“保命钱”,在全国第一家与会计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社保基金的收、管、支各个环节,对社保基金监管实行内外结合的办法,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每季度由聘请的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该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影响基金安全的系统性问题得到改进,基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在委托经办同时,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委托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等措施,做到委托银行经办社保业务监管责任不缺少,服务质量不下降,确保委托经办工作稳妥运行和切实加强基金安全。
三、创新服务方式,在全市率先开展服务上门活动
1.推行“一线工作法”,提高行政效能。为更好地方便企业办理社保业务,洛阳市社保局在全市率先实行一线工作法制度。凡企业参保或办理社保业务人数较多,市社保局就深入企业一线办公,方便企业参保和办理职工社保业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评代表、新闻媒体等进行现场监督。四年来,先后深入一拖、中信等大型企业办理退休人员审核、缴费基数申报、接续社保关系等,涉及参保人员五万余人次,重要工作局长亲自到现场进行督导,受到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好评。
2.实行联审联批,提升服务水平。为减少办事环节,本着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宗旨,从2011年开始,凡涉及社保行政审批事项,采取联审联批的方法,即社保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由人社局行政科室、社保局相关科室组成联审联批服务小组,每周轮流到各大企业办理退休审批、社保关系接续等联审联批业务。仅2011年上半年就深入企业30余次,共办理联审联批9136人。“联审联批”、现场办公的做法受到企业好评,得到了市纪委、市环境创优办公室高度肯定,并形成了长效机制,“联审联批”做法在全市得到积极推广。
3.完善服务措施,提高经办质量。一是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企业和参保群众提供了参保缴费、社保转移、待遇核算等“一条龙”的服务,还同时设立了退休行政审批、劳动能力鉴定、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窗口,增设了银行自动取款机,进入服务大厅的参保企业和职工群众在服务大厅可以办理所有参保、缴费和待遇申领业务,方便了企业和职工群众参保,降低了经办行政成本,强化了经办管理,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了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二是优化服务环境。在服务大厅内外设置了功能设施齐全的服务窗口台前椅、业务查询机、公告宣传板、饮水机、休息座椅和轮椅、写字台等各种附属设施和用具。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予以上墙公示,同时备有各类格式文书及便民服务指南,方便服务对象参照填写。在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系统,企业办事人员和参保职工办理每项业务后,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现场评价,督促工作人员搞好优质服务。三是开展优质服务评选活动。以群众评价为依据,每月将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窗口工作人员评为优质服务标兵,群众满意度高的窗口获得红旗窗口。做到每周一点评,每月一考核,每年一表彰。四是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制订工作人员“五不准”、推行“六项硬措施”等,从服务态度到服务规范进行了硬性统一和强势推行。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2014年2月,该局被人社部评为2011-2013年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工作软实力,抓好基层基础管理,努力打造“制度最完善、管理最规范、服务最优质、办事最高效、作风最严谨、群众最满意、政府最放心”的社会保险品牌,实现洛阳社会保险的跨越发展。
作者: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