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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社保基金监管路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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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社保基金监管路径

截止到2011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实现收入28402.05亿元大突破,且实现支出21100.17亿元,年末结余为31118.59亿元,比2005年增长分别增长312.79%、299.78%和435.24%,其中用于社会保险的收入规模高达26194.53亿元,支出规模为19070.01亿元,年末积累余额为30303.72亿元,这就为实现社会保障效能提供了最强硬的经济支持。同时,在制度、管理、以及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作用下,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安全性不断提升,有效抑制了挤占、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

社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基金的增加,给社保基金监管提出了新挑战。从当下基金监管情况来看,仍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基金使用效能的发挥,其具体表现在:

1.对基金认识度不够。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社会性、公共性资金,其用途在于实现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救援,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将社会保障基金作为政府公共资金,运用在修公路、搞开发等地方性建设中,非法挪用大量社会保险基金,而这些基金在投入建设后,有的血本无归,这就造成基金资源浪费。很多地方政府,基于地方企业的发展,将大量的基金用于企业建设中,或是以“借贷”名义赠送给企业,而在市场竞争冲击下,很多基金无法收回,更甚的是,一些机关、政府将基金纳入个人经济实体中,这就造成资金风险。

2.监管独立性不强。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中,地方政府的社保部门具有一门多职的特征,将委托人、投资人、资产管理人等角色融为一身,这就容易形成角色模糊、政企不分等缺陷,进而影响了监督独立性的提升。同时,在社会保障机构内部权力上,与其他国家地方政府仅仅是裁判的做法相比,我国社会机构的权力过于繁杂,在多重权力的制约下,监督管理职能并不能有效发挥,这就严重危及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3.监管法制不健全。法制保障是实现监管的基础,但是现阶段,我国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现行的法律解决机制以及相关性的监督机制,并不能有效解决社保基金收支、运营等环节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就降低了监督管理的实施力度。如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仅仅是要求雇主对员工实行社保,但是并没有进行强制性的规定,这就造成被雇者保险享受权益受阻。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只是打着“要办养老保险”的幌子,而并没有真实办理养老保险,这对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缺口、提升员工工作热情、以及维护社会和谐都是极为不利的。

4.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力量是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科学运营与管理的重要条件,但是,从监督部门建设以及人员配置上来看,并不能适应现阶段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要求。虽然自1998年以来,建立了多个社会保障监督部门,但是仍有一些省份并没有设置专门的监督处,而是与其他处室合设,这就造成监督独立性的缺失。从人员配置上来看,专门性的监督人员较少,而且整体素质较低,缺乏坚实的职业素质基础和业务能力,这就影响了监督效能的发挥。另外在监督资金、硬件投入上,并不能适应监督要求,如办公经费缺乏、办公人员待遇低、办公设备简陋等,这就严重削弱了监督部门的物质实力。同时,在执法权威性和稳定性不足的影响下,地方监督往往缺乏后备强制力支持,而且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仅对下级部门起作用,而横向部门却很难受到监督制约。

提升社保基金监管水平的措施

在现代市场的作用下,社会保障基金的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大,其应用合理性不但关系到基金走向、资源利用率,而且代表政府的服务方向,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根本职能在于实现社保基金的合理应用,通过社保基金服务社会群体。适应于现代市场经济作用之要求,必须以制度保障、部门互动、各方监督、优化管理等措施,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部门职责,实现社保基金安全运用和保值增值目标。

1.明确目标,定位基金使用方向。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有安全目标和增值目标两个目标,在进行两者地位定位时,一定要将安全目标放于首位,当两个目标发生冲突时,保值增值目标要让位于安全目标,其原因在于社保基金是维持社会稳定性、实现基层民众利益的社会公共基金。当然,要适度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要过度强调安全目标,要使两者尽量保持平衡。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用于社会保险领域,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共资金,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以及生育保险基金,基金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社会群体的利益,影响着社会稳定性。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者、各地政府部门等必须端正认识,正确定位社保基金的使用范围和领域,并依据地区人口结构、经济状况、社保资金基础,明确各部分基金使用数额,避免产生基金使用不明、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进而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完善制度,保障基金监管运行。完善、严格的社会保险监管法制是实现社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社保基金监管目标的最权威性、稳定性的支持条件。其一,提升立法层次。随着我国法律法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法制取得了一定发展,在完善过程中,要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权威性的法律,制定完善的《社会保险法》,充分依据劳动法,体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保险法保证社会群体的利益,并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特征、社会人口结构等,对《社会保险法》的目的、保障范围、应用原则、保险项目、具体待遇标准等各项内容进行细化完善。其二,强化部门沟通。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情况复杂、内容较多,其涉及的部门较多,且关系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要求,因此,在制度完善以及监管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多部门的协作效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带头作用,并对专项工作进行狠抓落实,建立责任制度。从部门、岗位、个人等方面定位权责,制定各部门基金管理方案,并在强化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落实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其三,完善内部制度。依据“五项制度”要求,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机关单位社会保险以及农村养老保险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各个制度进行细化管理,规范其工作流程,提升业务操作力。将基金监管任务与监管形势相结合,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并依据新形势进行制度更新与改革。在落实基金监管制度的同时,强化财务管理,形成财务、基金两条线同向发展,并对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化分析,以全面了解基金的应用情况。根据市场变化,建立完善的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并加强对运行基金的动态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的社保基金管理,加强基金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基金档案管理,最终推动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3.强化监督,实现多方监督效能。监管力量无法适应现阶段监督工作的需求是制约社保基金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强化相关监管力量,以适应社保基金运营与管理的需要。其一,坚持自身监督。社保基金监管涉及的范围较广、内容较多,要实现监督有效性,必须将监督制约贯穿于社保基金运行的全过程中。依据实际制定相关性监督方案,并对项目使用基金进行检查,明确社保基金的支出、收入以及积累情况,对社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在现代网络技术的作用下,计算机技术被应用到社保基金监管中,并发挥着积极性的作用。要积极开展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试点工作,实行网络化监测,力图实现基金征集、支付、收入、积累各环节统一化、网络化管理,并实现对社保基金的流动管理,防止基金流失。将现场监督与网络监督相结合,从现场监督中总结经验,并运用到网络监督中,利用网络监督对现场监督进行指导,实现两者协作,有效提升社保基金的监督效能。其二,运用社会监督。社保基金最终要运用到服务民众上,要落实社保基金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挥工会、舆论、民众等监督力量,发挥企业、职工等作用,建立社保基金管理委员会、社保监督委员会以及社保专家委员会,形成监督共同机制。强化媒体、舆论、民众监督,充分运用媒体资源,提升社保基金监管的透明性,并通过电话投诉、信访等方式,促使社保基金合理运用。其三,加强内部审计。专门性的审计监督是实现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审计,落实重点社保基金的使用状况,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后,及时呈报给相关部门,并将社保基金收支、结余以及增值情况如实、及时的公布,并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的强化与规范,促使社保基金安全使用。

4.落实监管,发挥基金监管职能。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涉及到征缴、支出、存储等环节,在监管过程中,要全面认识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和联系性,落实到对各环节整体性的监管工作中,以保证社保基金能够安全运营,并促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其一,强化征缴。社保资金征缴环节是实现社保基金监管的基础。在征缴管理中,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规定,充分发挥政府、企业领导等带头作用,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到社保基金缴纳之中。同时加大社保征缴的执法力度,力图实现应收尽收,为实现社会保险服务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其二,合理支付。在支付管理中,首先要明确社保基金的支付标准、支付范围以及应用项目,按照社保基金审批程序,认真对基金进行调度和使用,并加强用款规划。要对基金支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社保基金应用的透明性,防止社保基金运用到非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项目中。完善基金支出和收入账户管理制度,并规范社保经办机构行为,按时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保证应保尽保。其三,规范存储。社保基金存储是实现基金安全性的重要保证,在存储管理中,要落实“保证发放、确保安全、组合管理、最大增值”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性制度,在保证社保基金安全性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各种存款方式的经济价值比例,将社保基金结余用到定期存款及国债中,以实现增值最大化。

5.提升素质,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持。随着市场开放性的加强,以及网络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社保基金管理的风险性不断提升,这就要求具备专业性、高素质的社保基金管理人员对社保基金进行管理。通过定期学习、短期培训以及实践训练等方式,促使社保基金管理人员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网络知识等,提升社保基金管理者的业务能力。要创造条件,对外学习,积极引进外国先进监管方法,提升监管信息的准确性,降低监管成本,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社会责任感、个人品格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能力、高技能的社保基金监管队伍,以有效实现社保基金信息的真实性。

结语

近年来,社保基金规模出现新突破,这一方面说明了社保基金运作能力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对现阶段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提出新挑战。为适应于社保基金规模扩大化要求,社保基金监管必须全面认识其工作目标,依据相关性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性、科学性管理,有效落实监管效能,以实现社保基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本文作者:何黎花单位: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