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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险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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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险发展

农民工是城里人对那些进城务工农民的称呼,是指那些仍然保持农民身份(指户籍)到城镇里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有离土不离乡和离土离乡两种,主要是指离土离乡的那种。他们一般都是农村的精英。为向往美好生活,他们离开农村,来到城镇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业,一般是那些城里人不愿意干的又脏又累报酬又低而且不稳定的工作。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的《2000年全国千户企业管理调查研究报告》表明: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已有982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使中国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农民工正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据统计,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7.6%,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到68%,在建筑业中占到80%,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农民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2%以上。

据粗略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装修业、装卸搬运业、商业服务业等,他们的就业一般是属于“非正规就业”。所谓“非正规就业”就是没有取得正式的就业身份,地位不稳定的就业,传统上叫“临时工”。“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是农民工这个群体的主体,我们在城市的各行各业中都可以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为城市经济的发展乃至中国经济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成为中国劳动力市场中的主力军。他们的主体地位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承认,但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他们所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却没有随之跟进,而处于停滞甚至是“真空”状态。不少学者和研究人员对此展开了调查研究,用大量的数据分析问题之所在及其产生原因,提出了许多解决之策。这些文章主要由社会保险谈开,但他们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状况的描述多以数据为主,缺乏具体的情境。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尝试着用社会学质性研究方法中的个案访谈法去挖掘事实,弄清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前因后果,进行初步的理论探讨。

一、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

(一)绝大部分农民工游离于社会安全网之外。我们在粗略的社会调查中发现,除了极少数的企事业单位“正规就业”的农民工通过其单位组织及那些个人有能力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绝大部分“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游离于社会安全网之外,他们通过自己艰辛的劳动而获得“裸体工资”,在城市艰难地生存,已无能力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有的甚至都不知社会保险为何物。

以下是几段访谈记录。

问:“你有没有加入社会保险?”

HZ041答:“学校除了每月给我450块,以前是400块,还有给个小房子给我们住,管水管电,此外什么都不管,我们也没有钱交。”HZ041系一学校临时清洁工人,五十多岁,通过熟人的介绍到学校里打杂,夫妇俩双双受雇于该校后勤总公司。他们在学校里已经做了两年多的时间,工作比较稳定,但是比较辛苦,他们每天从早上4、5点钟开始打扫一个大院(面积约为50亩)一直到中午,下午从2点钟到4点钟还要打扫。只要工作不出什么差错,就不会被解雇。学校没有跟他们签订就业合同,也没有社会保险,除了给他们基本工资、一间非常简易的小屋子(只有6、7平方米)和水电免费外其余一概不管。他们的生活极为俭朴,自己从家里带米过来,一个月的支出才100多元。他们家中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除了大儿子已经结婚外,其余的都尚未结婚,儿女们的婚嫁费用基本上都要由他们夫妇负责。这是他们虽已过天命之年,但仍然在外打工的主要原因。

GZ01答:“像我们这样的散工是不用交的,我也不清楚社会保险是什么?”GZ01系一名搬运散工,是我们在调查街头“散工”的时候碰见的,当时他正在等待雇主。在和他的交谈中,我们发现他的工作基本上没有保证,极不稳定,做一场活是一场。每天和工友们在街边等待雇主,主要是搬运,其他的体力活也干。在等待雇主的过程中,他经常和工友们在路边围在一起借玩纸牌、下棋打发时间。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比较低,从劳动力市场找到工作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所以只能在街头等待雇主的雇佣。他们的状况在农民工群体中是比较差的,属于中下层,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农民工。

GZ02答:“像我们搞建筑装修的,社会保险对我们来说特别有意义,尤其是工伤保险。出门在外,谁没有个三长两短的,可是老板不管这些,他不拖欠克扣我们的工资就感天谢地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没有固定工作,今天做完后就不知道明天有没有活干,自己也顾不上自己。”GZ02从事建筑装修业工作,和他的同乡一起,给那些“包工头”打工,工作不稳定,开工时间也不足,不过报酬还过得去。一场装修活的持续时间比较长,收入要比在家里种田来的高,但是经常面临被拖欠工资的困境。

我们不难发现,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状况差别很大。其中,除了少数的合同工的状况比较好以外,占农民工群体主体地位的“非正规就业”人员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如雇佣单位的社会经济地位、农民工自身的条件和选择,等等,而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二)农民工生活保障的主要方式——初级群体及土地。既然大多数的“农民工”没有社会安全网的支撑,那他们是如何度过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难关呢?调查发现,对广大“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来说,家庭、一起外出务工的同乡和工友是他们在外面遇到困难时能给他们提供必要帮助的来源,而家乡的土地则是他们的“大后方”,给他们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安全和心理安全。

问:“如果你在外面打工遇到困难,比如一时没有工作、疾病、工伤,怎么办?”

HZ01答:“我们还好,各种保障比较齐全。我现在是合同工了,上医院看病,单位给报销,每年是360元,都打到那个医疗卡上。超出部分,如果超出一千元的,它给你报75%,不足一千元的,就自己掏腰包了。工伤我们有保险,失业就难说了,我现在在这里干了四年,去年才成为合同工。”HZ01系一国有股份合资的酒店员工,她之所以能够成为合同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家有关部门发了文件,要求规范用工,她的工作单位是一家国有股份合资酒店,按照上面的要求做了。但是她的合同是一年一签或两年一签,到时候单位会不会因为她年龄的缘故而不与她续签合同,目前尚不可知。按照有关规定,养老保险金必须缴纳满15年后才能享受,她的各类保险能否缴纳满15年,还是个未知数。她在合同期间还是能享受她应得的各类保险,她的情况在农民工群体里算得上是相当不错的了。

HZ03答:“除了十分严重的工伤以外,学校可能会管一些吧,其余的大小疾病一概不理。如果真的需要帮助的话,那只能找一起工作的工友帮忙了。大家都这么熟,都出门在外,谁没有难处啊,有个照应吧。像我们这样的临时工无所谓失业不失业的,你做一天是一天,随时来,也随时准备走人。年纪一老,就只能回老家,靠儿子养呗。”

HZ042答:“我们家里的田地由我们大儿子耕种,二儿子三儿子也在外打工。我们两口子在这里扫扫地,有啥事儿可以有个照应,大不了回去。反正家里还有田。”

HZ03系一学校教学楼临时管理员,HZ042系HZ041的妻子。他们是具有“养儿防老”传统思想的典型代表,他们的做法是广大农民工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遍性选择的反映,既是对“传统”的“继承”,又是对现实的无奈。

那些“正规就业”的还好,而那些“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在不能获得雇佣方提供的社会保险而自己又无能力进入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家里或者寄予一起打工的工友,希望在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帮他一把。在外面,他们靠自己,还有他们的同乡、工友等撑起自己的安全网;在家里,他们外出以后,原有的承包田由其家庭中的其他成员耕种或者请亲戚、邻里代为耕种或租给他人耕种(也有的抛荒),收获可满足家庭成员基本的生活需要。在他们遇到困难或年老的时候,他们还可以回来耕种他们的田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耕地是他们的大后方,是他们家庭生活的保障”。农民工的生活保障与社会保险相比,它的低水平、不可靠性是显而易见的。从这方面来讲,很大程度上初级群体及土地承担了他们的社会保险。这就是他们的“保险”。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弱势地位形成原因初步分析

(一)雇主的强势使农民工对社会保险问题“失语”。在中国目前劳动力市场总体呈供过于求这个大背景下,雇佣方不用担心雇佣不到农民工。雇佣方和受雇佣方的力量对比悬殊,使农民工,特别是广大靠出卖廉价体力的“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格跟雇主谈什么条件,连个劳动合同也不敢说,更不用说社会保险了,即使说了,也没有用,雇主也不会予以考虑。他们这场活做完以后,就希望有下一个雇主来雇佣他们,赶下一场活。只希望雇主能及时发放工资,根本不敢奢望什么社会福利保险。

问:“你给雇主提供了什么?又从雇主那里得到什么?”

HZ03答:“我的工作就是看守楼道,每天早上开门,晚上关门,还要负责打扫两个教室和三个教师休息室。工作比较清闲,但没有假期,寒假暑假都要留在这里。每个月450块,节假日有时会发点礼物。我住值班室,不用交电费,水费也不用,洗手那地方有,其他的就没有了。但总的来说工资水平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吧。我这工作比较稳定轻松,比外面的人要好。虽然钱是少了点,但是外面的人都想进来,也不敢奢望其他的。现在找工作的人多啊。人家400块,350块,甚至300块也干。不愁找不到人。没有办法(摇头)。”虽然HZ03觉得收入是少了点,但是,他没有辞掉工作,仍然忍受着没有节假日、工作时间长的困扰。他已经连续四年没有回家过年了,寒暑假都留在学校里“坚守岗位”,除了“裸体工资”外,没有任何加班费。在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HZ03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幸运的,有一个相对比较稳定轻松的工作。尽管他付出的劳动和所得的报酬并不对等。

GZ01答:“像我们这样没有什么文化的,又没有什么技术,只能做一些技术含量低的体力活,有活干就好了。现在工作不好找,我们也不敢想什么福利保险什么的,老板能及时按照讲好的价钱发工资,不要随意克扣我们的‘粮饷’就行了。我们这样的无所谓有没有放假不放假的。”像GZ01这种用自己廉价的体力和雇主交换维持生活的经济来源的农民工比比皆是,除了体力以外,几乎没有资源和雇主交换,在雇主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GZ03答:“我是给亲戚打工的,他吩咐我做什么就做什么,主要是体力活,管吃管住,每月基本工资600块,还有按销售额提成,平均一个月也有800多块吧。过年还有加发一个月工资作奖金,亲戚之间,其他的也没有计较,有困难的话,大家都会互相帮助的。工作基本是在白天做,有时晚上也做一些,不过很少。我觉得还是比较不错的了。”GZ03系一私营建材零售店销售员,他的情况反映了中国家族企业之一斑。相对于外面的人而言,家族成员之间,账目不会……算得那么清楚,他们共同维系着他们的“保险”。

农民工自身的劳动技能偏低使他们缺乏跟雇主谈条件的筹码,各方面的不利条件使很多农民工对社会保险福利方面的要求“缄口不提”,只能无条件接受雇主不成文的“霸王条款”。而处于强势地位的雇主为了获取最大利润,不会为农民工承担除了“裸体工资”以外的任何负担,他们抱着农民工有的“三只腿的青蛙难找,两只腿的农民工满地都是”的态度,漠视农民工的利益。于是,大多数农民工便处于一种“三不管”地带,即不能得到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雇主有根本不会考虑它,而自己又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社会安全网络。

(二)缺乏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组织机构。农民进城务工以后,他们的身份比较尴尬,农民又不是农民,因为他当前从事的是非农产业;工人又不是工人,因为他还保持着农民的身份。他们来到陌生的城市打工,由于在劳务市场上的地位比较低,力量也比较分散,根本无法与雇主的力量抗衡,只能在城市里“孤军奋战”,抗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差。而缺乏以维护农民工利益为己任的组织机构,使农民工显得无助,也不能把农民工组织起来抗御风险。农民工只有在自己不能忍受自己的权益再受侵害或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才会去求助有关机构和社会,使他们的利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因为在合法的框架内不能组织起来,他们有时会依靠不合法的激愤行为表达他们的要求,比如用暴力手段围困拖欠工资的雇主,等等。

(三)制度的设计。改革开放使中国逐步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制度的影响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而消失,显而易见的一点就是户籍。按照户籍的划分,可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有土地耕种,而城镇居民则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最明显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农民进城务工后,他们仍然保持农民的身份,自然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制度的设计使农民工自己对社会保险的利益不敢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只能通过自己、家庭、朋辈群体和业缘群体,还有家庭承包的责任田来构筑自己的安全网络。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下,许多农民工在社会保险这个问题面前做出不合理的选择,其中以“养儿防老”、安土重迁等观念的影响最大。“家中有儿子,老来有依靠”,许多农民工抱着这种心态,在城市里务工时,不会在乎雇主提不提供诸如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甚至觉得是理所当然不能得到。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认为自己是属于城市的,只是一个过客——一个来“淘金”的短暂的过客而已,等到他们年老以后,他们仍然要回到他们的农村,很少人能留下来。

三、小结

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大“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游离于社会安全网之外,他们只能通过自己、初级群体和田地去构筑他们的安全网络。此外,他们还难逃被城市(雇主)剥削榨取的命运。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来自社会,其中,雇主的强势,也就是雇佣方和被雇佣方的力量不对等;以维护农民工利益为己任的组织机构的匮乏;还有制度的不合理等是主要原因。这种状况将对农民工自身及其家庭、农村、城市、乃至整个中国造成一系列严峻的后果。

农民工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隐患,如果得不到及时清除,必将影响我们国家的前途命运。可喜的是,农民工问题业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政府部门的关注。2004年许多地方政府把敦促企业组织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如浙江的力度就相当大,而且成效显著,许多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此外,一些地方已经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做了有益的尝试,比如上海、成都、广州、辽宁等地已经用各种方式把农民工逐步纳入到社会安全网络中来。据相关报道,北京已出台相关政策,农民工到指定医院看病可以报销10%,深圳也在这方面做出了相关的尝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于2004年3月份和6月份分别颁布实施了《最低工资规定》和《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始考虑把农民工纳入国家构建的社会安全网中来。但是,“法律效能的高低取决于支持该法律的团体力量的大小”,这些法律法规能否实现经济生活中发挥它的作用还有待于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出路在于提高作为产业工人主体的农民工的社会经济地位,增强他们抗拒风险的能力,制度性的改革也迫在眉睫。

“现存的制度没有什么可怕的。所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都是人类的发明,这些发明必须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当它们做不到这一点时,它们就应当被更负责、更公平、更民主的制度代替。马克思是这么说的,杰斐逊也是这么说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为负责、更为公平、更为合理的制度在不久的将来会在中国社会中建立。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也将随之而来。算得那么清楚,他们共同维系着他们的“保险”。

农民工自身的劳动技能偏低使他们缺乏跟雇主谈条件的筹码,各方面的不利条件使很多农民工对社会保险福利方面的要求“缄口不提”,只能无条件接受雇主不成文的“霸王条款”。而处于强势地位的雇主为了获取最大利润,不会为农民工承担除了“裸体工资”以外的任何负担,他们抱着农民工有的“三只腿的青蛙难找,两只腿的农民工满地都是”的态度,漠视农民工的利益。于是,大多数农民工便处于一种“三不管”地带,即不能得到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雇主有根本不会考虑它,而自己又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社会安全网络。

(二)缺乏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组织机构。农民进城务工以后,他们的身份比较尴尬,农民又不是农民,因为他当前从事的是非农产业;工人又不是工人,因为他还保持着农民的身份。他们来到陌生的城市打工,由于在劳务市场上的地位比较低,力量也比较分散,根本无法与雇主的力量抗衡,只能在城市里“孤军奋战”,抗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差。而缺乏以维护农民工利益为己任的组织机构,使农民工显得无助,也不能把农民工组织起来抗御风险。农民工只有在自己不能忍受自己的权益再受侵害或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才会去求助有关机构和社会,使他们的利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因为在合法的框架内不能组织起来,他们有时会依靠不合法的激愤行为表达他们的要求,比如用暴力手段围困拖欠工资的雇主,等等。

(三)制度的设计。改革开放使中国逐步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制度的影响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而消失,显而易见的一点就是户籍。按照户籍的划分,可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有土地耕种,而城镇居民则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最明显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农民进城务工后,他们仍然保持农民的身份,自然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制度的设计使农民工自己对社会保险的利益不敢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只能通过自己、家庭、朋辈群体和业缘群体,还有家庭承包的责任田来构筑自己的安全网络。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下,许多农民工在社会保险这个问题面前做出不合理的选择,其中以“养儿防老”、安土重迁等观念的影响最大。“家中有儿子,老来有依靠”,许多农民工抱着这种心态,在城市里务工时,不会在乎雇主提不提供诸如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甚至觉得是理所当然不能得到。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认为自己是属于城市的,只是一个过客——一个来“淘金”的短暂的过客而已,等到他们年老以后,他们仍然要回到他们的农村,很少人能留下来。新晨

三、小结

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广大“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游离于社会安全网之外,他们只能通过自己、初级群体和田地去构筑他们的安全网络。此外,他们还难逃被城市(雇主)剥削榨取的命运。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来自社会,其中,雇主的强势,也就是雇佣方和被雇佣方的力量不对等;以维护农民工利益为己任的组织机构的匮乏;还有制度的不合理等是主要原因。这种状况将对农民工自身及其家庭、农村、城市、乃至整个中国造成一系列严峻的后果。

农民工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隐患,如果得不到及时清除,必将影响我们国家的前途命运。可喜的是,农民工问题业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政府部门的关注。2004年许多地方政府把敦促企业组织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如浙江的力度就相当大,而且成效显著,许多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此外,一些地方已经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做了有益的尝试,比如上海、成都、广州、辽宁等地已经用各种方式把农民工逐步纳入到社会安全网络中来。据相关报道,北京已出台相关政策,农民工到指定医院看病可以报销10%,深圳也在这方面做出了相关的尝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于2004年3月份和6月份分别颁布实施了《最低工资规定》和《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始考虑把农民工纳入国家构建的社会安全网中来。但是,“法律效能的高低取决于支持该法律的团体力量的大小”,这些法律法规能否实现经济生活中发挥它的作用还有待于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出路在于提高作为产业工人主体的农民工的社会经济地位,增强他们抗拒风险的能力,制度性的改革也迫在眉睫。

“现存的制度没有什么可怕的。所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都是人类的发明,这些发明必须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当它们做不到这一点时,它们就应当被更负责、更公平、更民主的制度代替。马克思是这么说的,杰斐逊也是这么说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为负责、更为公平、更为合理的制度在不久的将来会在中国社会中建立。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也将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