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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加速,经营风险也日渐增长。如何有效识别、控制风险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角度入手,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投资风险;治理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日益增加,投资规模不断壮大,不仅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及改革开放的深化,而且有效推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55,798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33,149亿元,占比37.4%。一些规模较大和资金实力较强的国有企业开始布局全球市场,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活动的主体。在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近年来国内与国际经济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市场风险逐渐加大,国有企业投资失误的案例层出不穷。2018年底,中国石化下属子公司联合石化在期货投资中对下半年国际石油市场行情出现误判,导致巨额交易亏损,相关负责人被停职。消息传出后,直接导致中国石化上市股价暴跌,两天之内在A股和港股市场共计蒸发市值681亿元,产生了不利的社会影响。国有企业的产权及治理结构有其特殊之处,即国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实现国有资产的经营,中间环节参与者存在利益矛盾冲突与信息不对称,这就使得国有企业管理层在做出投资决策时与普通企业相比有其特殊之处,易导致经营动力、监督效力不足的现象。如何从企业治理结构角度出发,有效控制与化解经营风险,就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关键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风险的类型及控制
企业对外投资涉及企业战略、业务、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等多个领域,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按涉及地域及内容可分为国际投资与国内投资、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一般而言,由于国际投资易受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内制度、汇率、突发事件等变化因素的影响,风险程度高于国内投资。直接投资的对象多为土地、房屋、机器等有形资产,流动性较低,风险程度高于间接投资。[1]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不随人的意志所改变。但风险是可控的,有些因素是可以把握、消除或回避的。企业可以通过针对性地采取相应防范与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风险。国有企业由于自身特殊的治理结构和较大的投资规模极易放大经营风险,所以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设法控制并降低风险,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率。
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缺乏对外总体发展战略,依靠个人行为驱动目前,相当多的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清晰的投资发展战略。这些企业的对外投资并非是生产经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而是靠经营惯性或是偶然性因素进行投资,这种投资往往表现为重视短期收益或外在形象,缺乏发展的可持续性。其中,企业领导的个人行为往往成为投资的直接驱动因素。我国国有企业高管通常具有相应行政级别,从晋升机制来看,他们具有展示自己的经营才能的强烈动机,以此获取上级领导的认可、换取未来政治晋升的可能性。而要想迅速做出政绩,投资拉动是强有力的途径之一。由于所有者缺位现象的存在,国有企业高管往往拥有管理决策的重大权力,且缺乏充分监督和有效绩效考核机制,因此有可能运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盲目或过度投资,甚至不惜以牺牲企业的投资效率为代价。一些高管过于依赖人际关系或情面,不重视投资的前期研究工作,轻率介入不相关的热门领域、背离企业战略方向,为企业的经营埋下隐患。这种“指令式”的投资决策模式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效率,容易造成资金的浪费,有损企业的整体利益。
(二)企业经营体制僵化,财务风险控制机制不足国有企业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着监管制度不顺畅、相关法律系统不健全、员工缺乏主人翁精神的状况,这对于企业对外投资的持续性发展有着一定的消极作用。一些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机制和意识达不到应有水准,直接影响了投资效率与市场竞争力。例如,重大项目投资过程中融资方式的选择会极大地影响投资的绩效,甚至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与民营企业相比较,国有企业融资压力较小,更容易单纯依赖银行获得贷款,在经营中存在融资手段过于单一、财务风险集中、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树立财务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系统是国企改革的老话题,但许多国有企业的财务、经营部门仍然存在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财务管理观念陈旧、管理方法落后,内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沟通不及时,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不明确,难以及时发现、识别、管控风险,更不能对风险做出及时反应与处置。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这些企业也就难以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与管控,在投资遇到问题时往往只能提出临时急救措施,暂时解决问题,而不能长期、系统地应对各种财务风险。
(三)国际形势变化,政治与法律风险不断涌现近年来,国有企业到境外投资越来越多,所遭遇的政治风险不断涌现,类型多样,给企业带来新的挑战,增加了投资成本与变数。如有的国家和地区民族主义现象明显,容易发生“排华”事件,势必对企业的投资与发展造成冲击。法律风险与政治风险往往相伴而生,投资决策必然要关注法律风险。常见的法律风险有招投标、合同签订履行的合同风险,产品与环境侵权责任风险,动产与不动产、知识产权有关的财产权风险等。[2]尤其是国际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多样,存在诸多针对国外投资者的约束性法规,国有企业对此一旦考虑不周,极易导致法律风险。例如,美国近期不断加强对外国投资的安全审查。2018年8月,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生效的“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要求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更加严格审查外资收购美国公司,并对外国投资美国企业提供国家安全评估报告。10月,美国财政部宣布加大对外国投资者在美投资交易的审查力度,只要企业涉及与27个行业相关的关键技术设计、测试或开发,都必须提交给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接受国家安全评估,否则可能面临罚金与投资交易否决。因此,科学认识对外投资中的政治与法律风险,深入揭示其来源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已成为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问题。[3]
(四)专业投资人才紧缺,人力资源体制有待加强总体来讲,国有企业还欠缺有效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人力资源体系,对人力资源的理解依旧停留在传统的管理层面,这也往往使参与投资人员的积极性不高,不能达到对人才的有效激励与约束。专业投资人才需要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与管理技能,熟悉国内与国际商务知识,这是国有企业所紧缺的资源。由于国有企业用人与考核机制的不足,缺乏有效的业绩评价、激励与约束手段,即使企业的投资效率低下,直接负责人也很少因此受到警告或惩罚。反之,也难以确定投资参与者的报酬与企业投资效率的联系,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四、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控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应主动应变,迎接挑战。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过程往往蕴含多重政治目标,如维护基本制度、增加就业、提高财政收入、稳定治安等,因此受到的政府关注与支持也是前所未有的,这是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先天优势所在。面对挑战,国有企业有必要从以下方面着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一)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战略,提高决策者素质作为国有企业,要正确对待改革趋势,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战略。要在对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定位、目标客户群体、自身优劣势与定位做出正确评估和评价后,根据企业长远的战略规划明确投资目的,找准投资方向,严格筛选目标,确定完善的企业投资与发展策略,不盲目模仿及追随他人。国有企业高管必须加强学习,培养战略眼光,集思广益,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杜绝为追求政绩、满足人情而搞形象工程。同时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来约束高管。国有企业高管的素质提升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提高决策层理论水平,掌握风险投资理论,按科学决策程序、方法进行项目决策,提升决策经验;放手使用专业人才进行市场调查、经济政策研究,拿出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投资计划,逐步缺乏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对投资方案进行分析,科学预测未来的市场变化,提高方案本身的科学性。同时,应当建立投资决策终身追责机制,加强有关考核与审计,倒逼高管们集思广益,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4]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拓宽融资渠道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多种融资手段的并用能保证企业的快速支付能力,提升投资效率。国有企业要不断探索融资新模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来源,以满足投资资金需求。要想方设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支持。[5]近年来,各地相继成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以国有资本为引导,拉动社会资本参与,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应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试点,利用基金的资金集聚和撬动作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投资的成功率。在金额较大的对外投资项目中,国有企业在运用自有资金的同时,可以充分整合资源,灵活应用银行贷款、股权、债券、企业联盟等多种资金筹措方式,实现滚动发展。有效运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多数国有企业已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要有效运用这一机制实现对投资风险的不间断监测,快速反应、积极沟通,在财务危机来临之前及时通过战略部署缩小损失范围和爆发规模。对于所投资项目可以采取委派董事会成员与管理人员、信息通报、定期会议、巡视调研等形式有效把握其经营业绩,降低风险。[6]
(三)政企合作,加强政治与法律风险防控在国际投资领域,政府要给予国有企业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的帮助,完善对外投资与维护海外利益的法律机制,对走出去的企业给予支持与保护,保障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国有企业要对海外投资环境做充分调查,时刻关注,对突发情况及时做出有效应对以保障投资。要聘请有实力的律师与公关公司对项目进行把关,对项目及合伙人进行深入了解,以保障自身权益。
(四)完善投资绩效考核,防控管理风险,提升人员积极性近年来,国资委开展了市场化选聘管理层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纳职业经理人加入国有企业,有效提升了国有企业管理层的活力。有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以此实现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全面管控,掌握其经营动态。同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将投资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使用紧密结合,从而调动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国有企业经营和投资的效率。[7]在投资绩效考核方面,国有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以资本回报为核心、强调经济增加值与价值创造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层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创新考核模式。可以考虑对重大投资项目参与人员提供股权激励等方式,激励其与企业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使其行为趋向于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于天慧.关于国企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控的探究[J].商场现代化,2017(10):12-13.
[2]林健宸.浅析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控[J].中国财政,2015(15):72-73.
[3]杨国亮.对外投资合作中的政治风险:现有研究的综述及其扩展[J].经济管理,2013(9):192-199.
[4]王颖.国有企业境内投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J].经贸实践,2018(12):298.
[5]李宇.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财务资金管理的思考[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8(5):20-55.
[6]黄晓青李蕴娜.国企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及其对策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4):3-5.
[7]李春光苗丽伟.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探索[J].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4(3):69-71.
作者:张力升 单位:北京财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