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营改增后的企业纳税论文范文

营改增后的企业纳税论文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营改增后的企业纳税论文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营改增后的企业纳税论文

一、交通运输业和上述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业按照3%税率征收营业税,服务业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改革之后,交通运输业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上述范围的现代服务业中除有形动产租赁以外的按照6%税率征收增值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上述应税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均可以进行抵扣。增值税税率远高于营业税税率,在计算销项税环节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税负显著加重了;但是由于存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其税负得到部分减轻。但总体来看,单就流转税环节而言,其运输业税负较改革前加重而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减轻。以有形动产租赁为例,试点前税率5%,试点后税率17%,A企业将1800万元购置的有形动产以500万元/年租给B企业使用租赁期为四年,合同规定租金在租赁开始日一次性支付。试点前应缴纳营业税=500*4*5%=100万元,试点后应缴纳增值税=17%*500*4-1800*17%=34万元,34<100。以运输业为例,试点前税率3%,试点后税率11%,C企业购置价值50万元货车从事货物运输,年不含税应税营业额500万元,在购置货车的当年以及以后年度改革前应纳营业税=500*3%=15万元;改革后当年应纳增值税=500*11%-50*17%=46.5万元,以后年度由于运输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较少,应纳增值税=500*17%=85万元。运输业流转税环节年应纳税额明显增加。

二、纳税筹划的实务操作

(一)从纳税人资格认定入手进行纳税筹划根据营改增之后的税则规定,连续12个月内年应税营业额除以(1+3%)之后的数额大于或者等于500万元的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应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满足要求的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年应税营业额没有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拥有自行建账的能力并能够进行会计核算的,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采用的税率有17%、11%、6%,同时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几年的预算进行定量分析,选择以两种纳税人资格计算的流转税额降低的那一种。

(二)充分利用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营改增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优惠政策。其中有对于个人的营改增优惠政策、航空公司优惠政策以及对邮政集团的优惠政策,这类优惠政策受益对象非常明确,对于一般的营改增企业而言不具有实质意义。但优惠政策中有一条为“试点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该项优惠政策对各类试点范围内的企业均适用。因此,企业应增加科研经费的预算,加强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并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防止在研发支出中耗费过多成本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从增加企业价值的高度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流转税环节减少了税负就可能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增加企业的利润,但同时也会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增加。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的增减变动直接会影响到成本费用进而影响所得税费用的增减;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日常核算核算中增值税的增加并不会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从会计角度它相当于是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负债,在确认收入时直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支付时直接冲销相关账户。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无法抵扣进项税,大量的进项税金额被计入了成本,会减少企业利润降低企业所得税金额,在纳税筹划时也应该将其考虑在内。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仅要考虑流转税环节税负的轻重,还要考虑流转税对所得税环节税负的影响,综合考虑二者税负之和,求得使总税负最低的方法,从而减少支出增加企业价值。

三、结论

从十二五提出“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可以看出,以往增值税和营业税平行征税的版块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在以后年度中国将进一步加大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力度,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继续扩大,营业税的范围很可能继续缩小。企业应该积极应对国家政策的变化,合理进行纳税筹划,顺应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作者:徐雪莲单位: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