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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本频频涉足金融领域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复杂的动机,需要我们认真、客观、全面地加以分析和认识,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笔者认为,目前国内产业资本积极寻求产融结合的动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参股或者控股金融机构,为自身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虽然我们十分不愿意将这一条列为产业资本投身金融业的主要动机,但是不可否认,在内地市场上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尚处于表面的原始阶段,缓解资金流压力,争取从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依然是目前不少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最主要因素。具有金融背景的企业更容易得到信贷支持,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毋庸置疑,而且对积极实现大规模扩张、投资多元化和资金流量大的集团企业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其中也不乏成功的典型。如以饲料为主业的新希望集团,在围绕主业开展的并购和进军房地产业的过程中,也成功地利用其参与金融业的背景获得了巨额融资,实现了多元化投资。但是,更多的产业资本投资金融业却仅仅把目光放在了缓解“融资饥渴”上,以商业银行大股东的地位轻易获取银行巨额贷款和授信;以上市公司股权抵押贷款,拿金融机构的资金来充实自己的现金流;以投资证券公司为名义拿钱给证券公司炒股……,类似于这样的手法并不少见,图的是眼前的利益,冒的是极大的风险。在不久前发生的“上海周正毅事件”里,多家金融机构深陷其中并且损失惨重。以周正毅农凯集团为核心的“农凯系”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向来以热衷于投资证券公司而闻名,曾成功控股了“大通证券”和“泰达富友证券”。同时,农凯集团以2.33%的持股比例位居兴业银行第六大股东,并利用这一优势轻松从兴业银行获得20亿元的综合贷款。目前,伴随“周正毅事件”调查的逐步深入,贷款风险已经开始凸现。
(二)投资金融业良好的利润回报是产业资本涉足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因素。金融业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是一个垄断保护行业,行业利润一直高于社会平均利润。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加入WTO,但完全有理由相信,至少在短期内金融业还不会失去即有的“垄断利润”。因此,对产业资本来说,目前只要挤进这个行业就能享受到超出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的回报,金融业作为一种长线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并且,从其他国家或其他行业的市场开放进程来看,许多垄断行业逐渐放开时,往往会产生类似爆米花爆炸的效应,市场放开会带来市场的巨大膨胀和活跃,而且会带来超额的利润,谁进入得早、谁渗透得深,谁就可以在市场利润的分配上占得先机。尤其是一些实行投资多元化战略的企业,投资制造业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其他可选择行业也不多,而金融业的垄断利润和市场空间自然就显示出特别的吸引力。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新希望集团为例,该集团早就从“资本与金融的结合”中得到了真金白银。据统计,2000年,新希望从参股民生银行得到的收益就达到3020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的54.7%。
(三)中国金融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吸引产业资本的另一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据统计,截至2003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20.7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15.9万亿元,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2154亿元,保险市场资产总额7782亿元,上市公司1250家,市值总额41629.53亿元。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不论是市场规模和结构,还是运行质量和效率都远远落后。加入WTO,中国金融业面临着真正意义的对外开放和国际接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将席卷而来。从世界上许多已经实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伴随着政府对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国际金融资本的大规模进入,金融自由化将对本国金融业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金融资产快速扩展,市场主体迅速增加,金融工具日益多样化,金融创新步伐加快,而金融业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市场结构也会出现重大调整和变化。著名经济学家吴晓求将上述影响称为“金融大爆炸”,并预言中国金融结构正在进入大爆炸阶段的前期,不用很长时期,金融大爆炸将在中国出现。无疑,中国金融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外资金融机构的蜂拥而入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许多产业资本才积极介入金融领域,从而为今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打下基础。
(四)投资金融业也是产业资本实现长期战略经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从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历程来看,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产生参与金融资本融合的内在需要。产业资本通过向金融业的渗透,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集团企业内部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如目前国内不少大型企业集团都成立了财务公司,就是为了将企业内部庞大的资金流进行合理调度,并通过专业理财进行适度投资,从而发挥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其次,产融结合可以为企业发展寻求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跨行业协同效应。以发达国家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例,许多大型汽车制造商都拥有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而完善的汽车融资服务不仅直接带动了汽车生产和销售主业,而且大大增加了公司盈利。2000年,美国通用汽车信贷公司为全球800万客户提供了汽车信贷支持,其当年净利润占通用公司总利润的36%。而福特公司2000年汽车信贷业务的税前盈余则高达30亿美元,已经接近其汽车制造主业的水平。还有,产融结合也是企业走出国门,实现全球化运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其中,实体经济全球化是催发金融全球化的基础和动力,而金融全球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实体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无论是跨国公司的资金结算,还是跨国资本的兼并重组,都离不开国际金融市场这个舞台。用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的话来说:“产融结合不一定能保证跨国集团的成功,但跨国公司则一定要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
二、产融结合对中国金融业的积极意义
从世界上不少知名大公司的发展历程看,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是一种必然趋势,目前世界500强中有80%以上都是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的运作。以通用电气公司(GE)为例,通用电气以电气照明行业起家,历史悠久,是道琼斯工业指数1896年设立以来惟一仍在工业指数榜上的公司。但是,目前的通用电气早已不再是一家纯粹的工业公司,2000年,通用电气销售收入1299亿美元,净收益127亿美元,这其中,GE金融服务集团的销售收入为662亿美元,净收益为52亿美元,分别占到总额的5l%和41%。GE金融服务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包括信用卡业务、保险业务、商业贷款、租赁等诸多金融领域。在发达国家,产融结合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的发展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它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自身发展所遇到的一系列瓶颈,有力地推动了跨国公司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而且在推动金融创新,完善社会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我国目前而言,金融业整体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经营规模偏小,金融体制不健全,市场结构不完善,金融资产质量较差,金融产品营销方式落后,这些问题极大削弱了国内金融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我国已经加入WTO,金融业面临的冲击和挑战首当其冲,据业内专家预计,入世5-10年后,外资银行在国内金融市场上的外币存款份额将占到15%,人民币存款将占10%,外币贷款份额将在20%-30%,人民币贷款将达到15%。另外,在外资银行最具有竞争力的中间业务市场上,其市场份额将呈现快速上升的势头,其中包括贸易融资、信用卡交易和现金管理。与此相同,证券、保险业放开后也同样面临激烈竞争。面对挑战,中国金融业急需壮大规模,提升实力。金融企业通过上市到资本市场融资无疑是一条捷径,但是对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来说,上市至少在短期内还不太现实,而引进包括产业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则可以说是目前最为可行的一条有效途径。
通过引进产业资本,国内金融企业一方面可以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并且,通过增资扩股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以此为契机改善目前国内大多数金融企业不合理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其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另一方面,通过产业资本的积极介入,目前金融市场上还存在的不少空白领域能够得到迅速填补,比如专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融资服务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专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以及远远跟不上市场发展步伐的人寿保险公司等等,这不仅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而且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三、加强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监管的几点建议在我国,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虽然还仅仅处于起步的阶段,但是,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产业资本大量进入金融业已经给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课题。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在产融结合方面的监管法规和政策还很不完善,加之产业资本的金融投资行为动机十分复杂、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实现有效监管困难很大。笔者认为,当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监管当局引起重视。
(一)强化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在传统金融市场条件下,国有股在金融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因此股权监管意义不大,这也导致监管当局一直忽视了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事实上,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以建国以来国内最大的一宗非法吸储案为例,由于完全受控于大股东,广州市商业银行穗丰、汇商两家支行沦为大股东予取予求的“提款机”,四年内账外经营非法高息吸收了超过150亿元的资金,使广州市商业银行出现了全行性的支付风险。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始实行增资扩股和国有股权退出,一些产业资本迅速填补空缺跻身大股东行列,其中不少企业把目光盯在了金融机构的控股权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1999年6月20日)第十五条:“单个股东投资金额超过金融机构资本金10%以上的,必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虽然对不少银行来说,仅有10%是肯定控不了股的,但是规定中并没有对关联企业、关联股东的参股做出更明确限定,因此,这并不妨碍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股一家金融企业,通过拥有较多的表决权从而实现事实上的控股,这对一些股本规模较小、股权又相对集中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而言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一方面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在积极引进优质资本的同时,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股金融机构。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适当分散股权,努力实现股权平衡。
(二)强化对商业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所谓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属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现有的监管法规中虽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关系人贷款,但却没有实质性的控制要求和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且,许多商业银行自身内部也对关系人贷款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有不少企业通过参股商业银行,掌握投票权,很容易就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信贷支持,而目前一些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发放给股东企业的贷款也远远超过了人民银行规定的单户贷款管理的比例,并已经陷入股东贷款过度集中所带来的困境之中。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尽快制订相应的监管措施,具体做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在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进行审批时,制订一些限制股东向所投资金融企业进行融资的政策规定,如若干年内不得向参股银行贷款,或提高贷款条件等等,从而将一些“劣质投资人”挡在门外;二是监管当局要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和检查,对单户超比例的关系人贷款要坚决督促其压缩贷款规模,降低单户贷款比例,否则要给予必要的处罚。三是要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关系人的授信管理,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的问责制和贷后评价制度,不给违规发放关系人贷款有可乘之机。
(三)积极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随着金融全球化和混业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向金融机构参股,使得金融机构本身的法律结构和管理结构也日趋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监管当局单方面的力量,显然难以对金融机构施以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必须积极借助外部中介机构力量来完善和补充金融监管。当前尤其要重视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监管当局、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信息对称。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够将金融机构置于市场的监督之下,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在充分了解银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判断,从而避免交易前的逆向选择和交易后的道德风险。通过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的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贷款)等重要信息可以及时、充分、准确地被市场和监管当局所掌握,从而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但在目前国内,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非上市金融企业目前还没有信息公开披露的义务。对此,监管当局应积极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思路进行探索,推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尽快实施信息披露;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性地看待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
(四)强化对大股东企业的风险监测。一般而言,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下,能够参股金融机构的企业都是一些自身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企业。但是,以产业资本自身的资金实力来看,对资金链的管理也同样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东方集团为例,2001年7月26日该公司公告,以公司所持有民生银行1.69亿法人股为质押物,为公司控股的锦州港向中信实业银行申请4亿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则公告涉及了三家上市公司,两家商业银行和多个监管主体。这一方面显示大企业集团可以有效调集内部资源向某方面倾斜,快速抓住市场机会,另一方面也说明一旦资金链或某些运营环节出问题,将动摇整个集团的实力,甚至有可能给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带来风险。因此,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的各方当局应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有针对性地对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涉足较深、影响较大的产业资本实行风险监测,共同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强风险分析和预警,为更好地掌握金融监管的主动权,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