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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资本化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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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资本化研究

一、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资本化运营概述

医疗保险基金的资本化运营是指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机构,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购买特定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使社会医疗保险机构能在一定时期获得适当预期收益的资金运营行为。其效果直接关系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行,关系到能否实现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目标。医保基金投资运营可以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可以补充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不足;可以减轻企业(雇主)、被保险人、政府的负担;可以直接支援经济建设,提高医疗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营运能对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政府对医疗保险资金投资的严格管制是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低、投资渠道少、实业投资风险大、营运监管手段落后以及风险防范能力弱的现状相适应的,是不得已而为之。

二、我国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运营存在的问题

1.我国社会医保基金运营处于高风险状态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我国人口总数已经突破13亿,人口中位数为32岁,65岁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占总人口的6.96%。依照国际人口年龄的标准,中国已进入了老龄化国家的行列。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政策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筹集,退休人员单位和个人均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享受医保的最高待遇。也就是说筹资总额的增长速度只能与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同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退休人员比例增大,这势必造成人均缴费下降,人均支付额上升,进而影响到整个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也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假性结余”。参保人员年龄比例已经失衡,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运营环境让人堪忧。

2.医保基金职能缺失

随着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在不断扩大,医保基金的筹集得以保证,医疗保险的互助公济性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医疗保险水平还有待提高,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及起付标准,加重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根据调查,截至2009年底,市级统筹的个人负担比例大约在住院总费用的30%左右。而县级统筹的个人负担要达40%多。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所分担的大额医疗给付是在补充医疗保险中体现的。而补充医疗保险却设定了给付的封顶线。从1993年—2010年我国人均卫生健康支出10年已是93年的80余倍,很多大型的企事业单位不仅负担着超过公费医疗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额,而且其员工享受的待遇也不及公费医疗的待遇。有些事业单位只有创建医疗福利基金来负担员工的医疗支出负担。按照“假性结余”理论分析。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会提高给付比例,让国民得到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将很难落实。

3.医保基金运营模式过于单一

目前,我国政府对医疗保险基金运营方式单一和保守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低、投资渠道少、实业投资风险大、营运监管手段落后以及风险防范能力弱的现状相适应的,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医保资金实行基金制后,面临着基金贬值的威胁,如果不能保证医保基金在储存期间保值和增值,则在面对老龄化问题所带来的医疗保险支付高潮时,将陷入支付危机。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基金保值,我国还缺少这样的运营概念及合理的运营模式。

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导,这种高风险环境下的基金管理,如没有一个合理的渠道使其保值增值分散风险,那么社会医疗保险的收支平衡将会面临巨大的挑战。

三、医保基金资本化运营模式构想

1.资本化运营的原则

任何投资都要兼顾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只不过投资要求不同,二者的优先次序有所不同。进取型的投资者将收益性放在首位,一些点石成金的投资大师如沃伦·巴菲特、彼德·林奇等莫不是以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在资本市场创造出财富神话。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资金为了谋求利润最大化,往往短期投资资本市场,此时的流动性就占据了首位。医保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决定了其投资原则的排列顺序是: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即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同时保证其流动性需要。

(1)安全性原则。医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原则是指保障基金投资风险较小,并能够确保取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基金安全性是保证医保基金能够正常运营并具有一定收益的承诺,这是医保基金投资的最根本原则。尽管它也是一般融资活动须遵守的原则,但医保基金所担负的特殊社会政策使命,使安全性原则尤为重要,它关系到几代人的经济保障利益,关系到社会经济、政治的稳定,因此比一般的融资活动更注重安全性的要求。

(2)收益性原则。医保基金投资的收益性原则是指在符合安全性原则的条件下,基金投资应以取得最大收益为原则。同时,医保基金积累过程中由于受益人可能面临的替代率和通货膨胀风险,也要求医保基金投资必须考虑收益性的原则。

(3)流动性原则。医保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原则是指其投资能够迅速地融通、变现和周转,以保证基金支付的需要。在实践中要随时准备一定数量的现金或活期存款,以保证及时、足额地给付各项社保基金。如果资金因投资而冻结于某些固定项目(特别是一些房地产项目)而难以变现,将无法应付基金支付的需要,也违反设立基金的宗旨。

2.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资本化运营范围机构和审查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必须按照公平、公开、民主原则,选择资信高、效益优并经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审查的投资运营机构。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安全和效益.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专门法规、政策等依法投资,依法收益,接受监督检查。以相对利润和相对利润率为考核指标,投资中心以相对投资回报率、回收期、社会贡献率、上交款等综合指标为考核对象),时刻关注预算与实际的变化方向和程度,及时分析形成原因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修订。因为预算是对企业未来作出的一种合理“计划”和“估计”,因此其制定、分析指标都应该从相对的角度去考虑。正确划分责任部门、不断分析、修订、完善企业预算是企业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注意的关键。

(1)可投资范围。投资的范围是逐步放宽的,但是放宽不等于放任自由。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模式看。开始只被允许投资于国债。后来,随着股票市场的繁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开始投放到股票市场及实体经济中去。进而扩大到国外市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也应该循序渐进。才能保证资本化运营中基金的安全。

(2)投资限制。为防止将医保基金投资到单一项目上,减少投资风险及由巨额资金引发的某一经济链的金融泡沫扰乱市场。对一种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资本化运营基金总额的4%。

(3)计提收益波动准备金。收益波动准备金,是避免某项投资收益过低,低于最低收益标准或投资亏损,则可用收益波动准备金进行弥补。收益波动准备金来源应从超出投资预期收益金中按合理比例提取。

(4)财政部门对于资本化运营中的医保基金管理。资本化运营的医保基金中盈利部分,应按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风险准备金及收益分配。为防止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社会医疗保险带来的系统冲击,资本化运营中的医保基金必须向财政缴纳风险准备金,以度过医疗费用给付的高峰期。

资本化运营中医保基金盈余分配应及时转入财政,由财政部门向各地医保经办单位分发,并以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给付比例。

3.医保基金资本化运营操作构想

医保基金的资本化运营必须达到一种高度的统筹管理,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对其进行投资运营。否则不仅加大了医保基金的投资风险,而且加大了收益的分配隐患及监管难度。

通过国际经验,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状况,可以得出一些中国医保基金投资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比例限制。

首先医保基金投资股票必须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由于中国证券市场不但存在着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所普遍存在的一般风险,而且还面临着转轨经济国家特有的证券市场失效的系统性风险。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证券法律和监管往往滞后于证券市场发展,加上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不完善,因而极易使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被少数人所侵害,最终导致证券市场的失效,从而使医保基金面临投资组合所无法有效分散的股票市场本身的系统性风险。证券市场失败的根源在中国也同样存在,对此政府主管部门和医保基金管理者都应当有足够清醒的认识。政府应该考虑发行像美国专供OAS-DI投资的特种国债,通过发行一专供医保基金投资的特种国债来防范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这样,医保基金一方面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做贡献,另一方面也获得了稳定的投资回报,减少投资股票可能存在的系统风险。对于非系统性风险,考虑到中国股票市场上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非流通股占约2/3的现实,应该考虑股票市场吸纳能力的问题。根据国内外资本市场运营的实际经验,当单一的机构投资者资金量占市场总市值的10%以上时,该资金的进出将对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中国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单一股票比例不得超过10%,主要就是基一于这种考虑。到2009年底,中国股票市场上的流通市值为4.6万亿元,医保基金最大进入股票市场的资金不应超过4600亿元。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体制的建设还属初级阶段,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结余的监管上,我们还有待提高。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我国是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不可盲目照搬。我国现在不可能以政府财政之力来负担如此庞大人口基数的医疗保健费用。所以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营是符合国情,符合客观事实的。但基金结余的消耗必须总出定式,进行资本化运营已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