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浅谈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摘要: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学校的各类财政投入都较大,高校教师收入也逐年增长,为了保证公平税收,提高教师待遇,激励教师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从而保证国家和个人的正当权益。本文主要围绕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进行分析,第一部分介绍当下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二部分介绍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有效策略,第三部分是对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方法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问题;有效举措
一、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
(1)对于纳税筹划认识存在着偏差。为了提高教师待遇,保证可支配的收入,如果税收筹划不合理,可能会造成一些触犯税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容易造成偷税漏税,影响到税法的权威性,也影响到了高校和个人的信誉和形象,给高校和个人带来名誉上的损失[1]。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的了解,没有进行积极的税收筹划,或者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存在着不科学的现象,增加教师纳税负担,影响了教师工作积极性,造成不良后果。
(2)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界定存在着困难。在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界定时,存在着不合理之处,有些劳务报酬往往与工资薪酬相混淆,从而造成计税结果差异较大,从而影响计税准确性。比如,工资收入和劳务报酬最科学的判断方法是看该教师是否受雇于该单位,如果是受雇形式,收入一般判断为工资收入,如果与发放报酬单位没有雇佣关系,收入一般界定为劳务报酬,因为工资收入和劳务报酬在计税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异,如果不能准确判断,很容易造成计税错误。
(3)绩效工资、年终奖金、课时费发放等因素,会造成教师工资水平每个月波动较大,而税收缴纳方法具有一定的固定性。按照现行工资待遇政策,高校教师一般会享受绩效工资,年终一次奖金等,而且一般会一次性集中发放,不会平均到每个月。另外结合教学实际的需要,教师每个月会安排不同的课时,上述情况都会造成每个月的工资水平波动幅度较大,因个税计算是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当工资薪金高的月份计税时会出现超过税率临界点上限的情况,税额出现跳跃畸高现象,加重了税收缴纳负担。
(4)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还在不断完善中。结合现行税制改革运行情况,及当前经济发展要求,无论是什么税种都在不断地完善过程中。因此,会存在部分漏洞,也会给某些人钻政策空子的机会,在税收筹划时可能会出现很多种可选择的空间。另外个人所得税设置扣除费用时,扣除的标准不能充分考虑到每个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也限制了纳税筹划的选择空间,不利于维护教师的个人权利和义务。[2]
二、推进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有效举措分析
(1)要了解纳税筹划的相关方法。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时,首先要掌握纳税筹划的三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减少税基,把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减少,扣除费用和附加扣除费用尽量不要遗漏,避免出现超出超额累进税率临界点造成税额大幅度跳跃现象;第二是尽可能预先将当年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提前预算,并筹划好发放时间和金额;第三是充分学习掌握各种税收的优惠政策,及时享受减免税费。
(2)要进一步明确纳税筹划主体,能够辨识划分各类人员身份。由于高校人员比较复杂,人员编制情况以及结构也难以区分,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纳税,必须要对纳税筹划的主体进行明确的界定。当下高校教师收入来源也不断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不仅支付所得的部门比较多,而且来源相对较为分散,支付所得主体也更加多样化,既包括工资薪金,也包括各个学院支付的薪金,同时还有一些科研以及独立学院的收入。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确定时,需要结合学校发放的工资薪金以及学院发放的薪金,进行全盘的统筹考虑、综合分析判断,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3]
(3)要正确的区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所得。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时,需要科学的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要根据各种税收的优惠政策进行薪金以及补助资金的判断,通过合理划分来降低个人的税负,做好年终汇算工作,充分享受国家带给每个纳税人的税收红利。
(4)要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入手分项节税。由于税法中对于高校教师个人收入进行了划分,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以及稿酬和科研经费所得等等,这就需要针对不同的收入部分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因为不同收入的计税方法以及相应的税率存在着差别。针对同一类型的税收收入应该从计税方法入手,按照不同的划分方法来计算应纳税额,才能够体现出计税合理性,避免出现偷税漏税或者是过多交税的现象。[4]
三、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方法分析
(1)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在对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首先应该制定合理的课税发放方案,由于受到假期以及课时不均等因素的影响及一次性绩效和奖金发放问题,高校教师工资水平每个月的起伏比较大,而且课酬津贴,往往集中在3~6月和9~12月,而论文的指导费用多在6月份,如果将全年的预期收入按照12个月平均分摊来发放,可以避免因为某个月收入过多而造成多缴税金的现象。发放一次性奖金和绩效时可以应用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选择好项目和发放时间,尤其是部分月份收入过高,会增加纳税负担,部分月份收入比较低,又不能够充分地享受到税收抵扣优惠政策,因此高校应该进一步均衡每个月的收入,利用“削山头法进行筹划”避免起伏过大,并且调整好发放时间,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2)要将部分工资薪金适当福利化。为了降低教师的税收负担,真正的提高个人的所分配收入,应该尽量将工资以及薪金适当的福利化,一方面能够减少教师的实际收入,也能够有效地降低纳税额。在将工资薪金适当福利化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首先,可以给予交通补贴。虽然高校普遍提供了免费的班车,但是也可以对买车的教师给予买车补贴和燃油补贴。其次,进行住房的供应,为未婚的教师免费提供,单身宿舍对已婚的教师可以适当地给予补贴或者是以学校的名义在外购建住宅楼。在购买统一住宅楼时可以提供一定限额的贷款,然后从教师的工资中扣除,能够降低教师还贷的负担;再次,可以提高教师的办公条件,通过配备完善的办公用品,供教师进行平时的使用,也可以为教师购买一些图书和书籍。[5]
(3)有效的利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的特点,防止突破临界点。在对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酬所得进行税收时,可能会采用9级超额累计税率的办法,随着应缴税额的不断增多,那么适用的税率也在攀升,因此可以充分的利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的特点,采用合理方法,避免突破临界点,保证个人所得,减少缴纳的费用。
(4)要合理地安排工资结构。工资结构直接影响到了教师的收入,因此要进行工资结构的合理配备,可以包括基本收入、课酬和业绩津贴、劳务报酬等,有时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分开可以减少税收,有时合并可以减少税收,其中基本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福利以及补助,而课程则是每个月实际上课数,通过合理的安排工资结构,有效的扣除相关的津贴补贴,保证税收负担降低,维护教师的个人受益。
(5)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筹划工作。在对劳务报酬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也要将劳务报酬所得尽量转化为工资以及薪金所得,可以分次进行劳务报酬的给予。由于劳务报酬所得,存在着不固定性和临时性的特点,因此税法中有相关的具体内容,通过分次取得劳务报酬,能够真正地降低缴纳的税金,达到减少纳税的目标,可以将部分报酬转化为费用,有效地减少纳税额。也要对稿酬所得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可以将一部分著作分解为系列丛书。同时要对科技奖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工作,能够结合科技奖的税收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避税,确保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对于部分科研补贴要以科研开支的方式进行支付,能够降低计税的依据,只有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确保国家税收的同时真正的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比例金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6]
四、结语
当下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应该对高校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工作,一方面要有效地减少税基,全年要提权前预算、整体规划,同时要充分的利用各种税收的优惠政策,来降低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从而合理增加个人收入。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要进一步明确纳税筹划的主体,科学合理的划分高校各类人员的成分,要区别的对待薪资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通过制定合理的课酬发放方案,有效地将部分工资以及薪金适当福利化,能够利用工资以及薪金所得税率的特点,防止突破临界点,造成偷税漏税的现象,最后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工资结构,确保合理纳税,充分地考虑到纳税人的综合能力,实现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多。
作者:武丽 单位:阳泉高级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