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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在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将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并且利用税收重点调节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人群。采用个人所得税调节机制缩短收入差距,发挥出税收调控作用。此次研究主要是探讨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有效性,希望能够对管理人员起到参考性价值。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机制
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比较大,存在严重的贫富分化。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基尼系数超过分配差距红线,从上述结果能够看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为了缩短收入差距,就要从收入差距源头上入手。
1收入差距产生原因
我国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包括制度、体制,禀赋差异以及法制因素等。其中制度因素主要是受到资本垄断行业兴起的影响,在较大程度上冲击了我国分配制度。在社会财富组成中资本增值属于重要内容,不断扩大了劳动收益与资本收益之间的差距;禀赋差异主要受到先天知识水平能力的影响,根据我国按劳分配制度来看,先天差异性以及家庭压力等因素会加大收入差距。所以国家会调节部分合法收入。体制因素源于我国财税体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导致财政支出存在较多不合理现象,进而实税收间接税比重上升。再加上我国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公共服务地区行业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无法有效实现合理收入分配体制。法治因素主要是由于我国缺乏健全的法制体系,并且存在大量灰色收入,例如土地收益不合理分配,寻租和腐败行为;从业人员超常收入以及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从上述分析能够看出,我国出现收入差距的原因源于多方面,按照基尼系数分析可以看出,造成我国收入差距变大的原因在于制度体制建设以及法制建设方面。
2收入差距调节的必要性
社会处于不断发展中就会出现收入差距问题,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收入差距都需要调节。收入差距主要包括不公平收入差距和公平收入差距,前者主要是由于腐败垄断以及不设置竞选机制所导致收入差距,会对社会生产力造成较大影响;后者主要是由于各类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所导致的收入差距,从某种程度讲,此种差异属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发展。因此我国主要调节的是不公平收入差距。
3税收调节控制的效果
我国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时主要利用税制体制实现。税收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能够确保政府部门行使职能。政府部门利用高税率课税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进行调节,也能够将税收收入给予低收入群体财政补贴以及社会保障支出。税收调节和控制可以从收支量方面入手,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按照税收制度设计,税收征管以及规模方面来分析税收在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和控制上的作用。
第一,税收制度设计。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我国采用分类征收方式,按照项目分项按次计征,存在不合理的费用扣除方法,没有注重地区发展水平和能力。其次,税收结构不合理,我国个人所得税缴纳主体为工薪阶层,对于其他类型所得征收管理来说,个人所得税稍显不足。
第二,税收征管。为了全面发挥出税收职能作用,通过税收征管能够有效实现。然而我国税收征管还存在较多问题,例如缺乏管理监督,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这样会增加个人或企业逃税行为。该类不法行为的蔓延会极大减少国家税收收入,进一步影响财政支出分配,损害收入分配调节效果。第三,税收规模。个人所得税是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手段,我国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希望能够与我国经济总量增长比例相协调。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当完善我国消费税制度。从上述分析能够看出,税收调节主要集中在再分配环节上,由于存在初次分配不公现象,无法有效调节和控制,导致其在税收调节起作用领域中属于事后调节。因此不管是税收规模,征管还是税收制度设计,事后调节模式都会对税收调控作用造成影响。
4提升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有效性措施
4.1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模式按照相关研究能够看出,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条件下的税后基尼系数显著低于分类征收模式。导致该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工资薪金收入不属于高收入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在个人所得税分类征收条件下,工资薪金收入意外的收入仅仅适用于20%税率。在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条件下,能够适用于更高地累进税率征税模式,这样能够有效缩短居民收入分配。
4.2综合考虑居民家庭负担从当前发展现状能够看出,随着不断提升的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在各个假设条件下居民税后基尼系数出现提高趋势,这就说明若随意提升费用扣除标准,将无法充分发挥出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效果。从本质上讲,工资薪金扣除是扣除了劳动人员的生计费用,属于劳动人员的生活劳动必需费用,所以制定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多项因素,例如劳动人员家庭负担以及社会物价水平等。为了防止物价上涨所造成的税负增加问题,可以从以下改进措施入手:第一,通过法律手段增加劳动人员费用扣除:不考虑行业经济成分问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不管以何种方式都可以根据定额将部分雇佣费用扣除。其次,将住房公积金以费用方式从劳动人员收入中扣除,这样不仅能够消除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成分收入人员的社会保障差异,还能够作为雇主计算利润时的项目列支。第二,推行职业年金计划。相比于五险一金来说,职业年金属于一对一收益,有利于雇主和劳动者参与,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延长期限。然而就当前职业年金计划来说,在计提基数以及计提比例方面均比较低,无法刺激雇主和劳动者建立职业年金计划。
4.3动态化调整个人所得税制要素按照相关研究显示,在不考虑其他情况外,在多个假设条件下的税后基尼系数均小于税前,从上述结果能够看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对收入分配差距调节方面还是有一定作用。尽管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相同,若居民收入水平存在变化,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所以政府部门应当结合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分析个人所得税实施效果,并且按照分析结果结合政府政策实施动态化调整与管理。
5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收入差距比较大,但不是所有的收入差距都需要进行调节。在收入差距中不公平部分会对社会进步发展造成影响,使税收无法发挥出调控职能。然而在对收入差距进行调节时不能仅仅依赖税收制度,但是也不能缺少税收制度。因此政府在干预经济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出税收制度的作用,结合不同政策优势发挥作用。在收入分配调节中税收制度具有显著优势,因此应当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全面缩小收入差距。与此同时还应当按照经济政策目标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注重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加大低收入群体的财政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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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敏霞 单位:江苏商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