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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的统计学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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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的统计学分析

摘要:

应用列联表分析和χ2检验等统计分析方法,研究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在不同纳税人群的异向结果。基于问卷调查样本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出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行业差异,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职位层级无差异,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税款计算方法知晓程度无差异,不同行业纳税人群对高收入人群纳税情况评价差异,不同职位层级纳税人群对劳动所得是否征税的态度差异等实证结果。结合行为学、心理学的税收思考,提出应对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异向结果;统计分析方法

一、研究背景

(一)税务机关亟需针对不同的纳税人群提供差异化的纳税服务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截止201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19%①,已成为主体税种之一。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项目。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收方式,注重源泉扣缴。但是,整体纳税遵从度还有待提高,未能足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现象还较普遍。就全国而言,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质量仍有待提升,截止2014年全国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仍低于70%。以厦门市为例,2014年全市经过纳税评估补缴的个人所得约3800万元,经过税务检查、税务稽查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约1200万元,两项合计约占全年征缴入库的个人所得税的近1%②。这些现象说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管理冲突。从概念上讲,“冲突”是指发生在同一空间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的互相对抗的过程。可以分为意识冲突和物质冲突两种类型。表现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征纳双方之间的管理冲突也可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基于依法纳税的认识的诚信纳税意识冲突,二是以偷、逃、避税为形式的税收违法行为导致的事实冲突。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群体,其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管理冲突的表现各有侧重。例如,对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群体,既可以根据收入水平大致划分为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也可以依职位层级、所处行业、教育背景等划分不同的纳税群体。群体的差异,可导致意识冲突的不同,实施实质性冲突(指产生税收违法行为的管理冲突)的动机不同、能力不同、行为差异等。近年来,税务部门主要从加强非劳动所得管理,推进高收入者征管,积极创新征管手段,强化基础管理等方面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具体包括改进纳税服务,改善纳税体验;加强税收宣传,培养纳税意识;打击税收违法,抑制违法动机;加强信息管税,促进源泉扣缴等。如果税务部门能够针对不同的纳税群体,提供差异化的服务项目,采取不同的征管措施,“熨平”管理冲突、提高纳税意识,将会极大地提升个人所得税的管理质效。

(二)行为学或心理学的分析方法不能直接识别出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群1.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如从冲突主体上讲,有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扣缴义务人与税务机关之间;从具体形式上讲,有以认识为基础的意识冲突,有以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冲突等。根据行为科学关于管理冲突的理论分类,管理冲突分为四种基本类型:(1)双趋冲突,例如“少(扣)缴税款”与“依法纳税”两个目标都符合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A的需求,一方面担心税务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查处,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在不被发现的前提下少缴部分税款。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A出现双趋冲突;(2)双避冲突,例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B有强列的动机不想“足额缴纳税款”,又非常担心“税务机关税收检查”,在作抉择时将产生双避冲突;(3)趋避冲突;(4)双趋避冲突。但是,明确管理冲突类型的分类,并不意味着知晓对应分类的纳税人群。2.同样,公共心理学关于知觉偏差的效应与影响理论,也常被用于分析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冲突。“首因效应”使人的认知具有表面性,或者容易固化某种认知等。例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A曾因税收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查处,不良的纳税记录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这种影响强烈且持续,将极大地降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动机。“近因效应”则会妨碍当事人客观地、历史地看待人和事。例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B虽然在多年前因税收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查处过,但近期则侥幸避过了税收检查,造成当事人认为税收违法行为的机会成本低,继续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动机被错误地加强了。类似的,“晕轮效应”“社会刻板印象”等也可以用来对不同的税收管理冲突进行心理学分析。但是,公共心理学分析同样无法直接识别出不同类型的冲突人群。本文将以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为例,对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在不同纳税人群的异向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直接识别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群,并提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工作建议。

二、调查方案设计

对税收管理冲突的研究,除了上述应用行为科学、公共心理学等理论和方法进行定性研究之外,我们也可以采用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统计方法与技术是现代社会、经济研究运用的基本方法,在税收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在税收领域的许多研究问题中,常常会遇到不可计量的定性指标变量(区别于定量指标变量),比如,税负高、中、低指标,工资薪金收入水平高、中、低指标等,就属于定性指标。对这类定性指标的基本分析方法是按照它的变动范围进行分类,调查机构按照某种设计方案发放问卷,从收回的问卷中可统计出各种属性的计数结果(这种数据称为频数),由此可以计算出不同分类的频数分布。对于定性数据的统计分析常常采用列联表分析和χ2检验。个人所得税计有11个征税项目,纳税人分布极为广泛,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对纳税人不论从心理层面,还是从行为层面分析,其差异都是显著的。本文旨在探讨应用统计分析方法研究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的新思路,因此简化需求,设计了一个简化的、针对工资薪金项目的调查方案。希望通过调查了解以下信息: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群对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法定税负(以下简称“法定税负”)的评价;不同职位层级的纳税人群对法定税负的评价;对税款计算方法不同知晓程度的纳税人群对法定税负的评价;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群对高收入人群纳税情况的公共评价;不同职位层级的纳税人群对劳动所得是否征税的态度等。调查在9个行业中随机抽取33户企业,随机发放超过400张问卷调查表,收回有效调查表336份。

三、调查数据的统计学分析

(一)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群对法定税负评价的统计学分析根据表1数据,可以计算填列对应的多项概率分布表(受篇幅所限,此处略去对应的多项概率分布表,下同)。

(二)不同职位层级的纳税人群对法定税负评价的统计学分析根据表2数据,可以计算填列对应的多项概率分布表。

(三)对税款计算方法不同知晓程度的纳税人群对法定税负评价的统计学分析根据表3数据,可以计算填列对应的多项概率分布表。

四、调查分析结果的税收思考与工作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行业差异结果的税收思考与工作建议统计分析表明: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群对法定税负的评价是有差别的。根据表1数据进一步分析,可知:认为税负偏高的比例的行业差异明显,从高至低依次为:行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行业7(信息技术服务业,90%),行业3(交通运输业,87%),行业8(制造业,83%),行业1(电力业,70%),行业6(批发零售业,66%),行业2(房地产业,52.5%),行业4(教育业,5%),行业5(金融业,1.56%)。由于调查样本企业偏少,统计数据并不能完全反映真实情况。但是,我们仍可以读出一些区别。比如,传统的居民服务业与现代金融业正好是税负评价的两端。传统居民服务业的收入水平、缴税金额都远低于金融业,但却100%认为税负偏高,而金融业却只有不到2%的受调查人觉得税负偏高。说明纳税人对税务负担的心理承受力不是完全取决于缴纳税款的多少,而是取决于税后可支配收入的高低。从心理学角度看,传统居民服务业纳税人群的知觉偏差效应类型为“社会刻板印象”。由于较低的收入水平,他们会认为个人所得税理应由高收入的人群缴纳。从行为学角度分析,虽然发生在居民服务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的类型不容易界定,但是税务部门应当选择的处理冲突的最优策略无疑就是“合作策略”。即,税务部门应主要采取加强税收宣传、政策宣讲,提供优质纳税服务等非税收执法手段。

(二)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职位层级无差异的税收思考与工作建议统计分析表明:不同职位层级纳税人群对法定税负的评价的差异不显著。根据表2的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可知:不同职位层级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法定税负偏高的比例分别是:74%(公司高层),78%(公司中层),78%(普通员工),平均比例为78%。说明不论职位层级高低(对应收入水平的高低),绝大多数的被调查对象都认为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偏高(即,统计学意义上的无差异评价)。也说明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的潜在对象是不论职位高低与收入多寡的。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仍旧任重道远,各级税务部门应继续加大税收宣传,持续加强重点项目、重点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三)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税款计算方法知晓程度无差异的税收思考与工作建议统计分析表明:对税款计算方法不同知晓程度的纳税人群对法定税负的评价的差异不显著。根据表3数据进一步分析,可知:在所有被调查人群中,表示对税款计算方法不了解的仅有7%,绝大多数的被调查对象(83%)是了解或大致了解税款计算方法的。说明个人所得税税收宣传的重点不在于讲解税款的计算方法(或者说,由于绝大多数人已经知晓),而应该重点宣讲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

(四)不同行业纳税人群对高收入人群纳税情况评价差异结果的税收思考与工作建议统计分析表明:不同行业纳税人群对高收入人群纳税情况的评价是有差别的。根据表4数据进一步分析,可知:在所有被调查人群中,仍有26%的被调查人认为高收入人群未足额缴纳税款。按行业统计,从行业1到行业9,被调查人认为高收入人群未足额缴纳税款的比例依次为:40%,5%,10%,58%,20%,16%,25%,38%,0%。教育业(行业4)的比例最高(58%),制造业(行业8)的比例次高(38%),租赁与商务服务业(行业9)的比例最低(0%)。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之所以教育行业的比例最高,是由于处于中等收入水平的人群,有思考能力,对税款征收的关注度较高,但缺乏税收理论知识,而产生社会刻板印象,或晕轮效应,导致一定程度的知觉偏差。同时,根据调查项目之一(管理冲突的行业差异)的统计数据,教育行业对其实际较低的税负水平是基本满意的(仅5%的比例认为税负偏高)。关于制造业,工作性质决定其对税收工作较少关注,相对较低的收入水平与相对较高的工作强度,在认识上容易产生首因效应或晕轮效应等。而租赁与商务服务等传统的居民服务业的纳税人群,由于整体较低的文化水平,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度低,导致其对当前高收入人群真实纳税情况的评价失真。由于仍有较高比例的被调查人认为高收入人群未足额缴纳税款,一方面说明税务机关应持续加强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管;另一方面也应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税务部门加强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举措,取得的成效,甚至个别典型的高收入人员税收违法警示案例等,以此达到向中、低收入纳税人群传达正面的、有效的信息,促进全社会依法纳税。

(五)不同职位层级的纳税人群对劳动所得是否征税的态度的税收思考与工作建议统计分析表明:不同职位层级的纳税人群对劳动所得是否征税的态度是有差别的。根据表5数据进一步分析,可知:中、高职位层级的纳税人群中,有15%的被调查人认为劳动所得不应该征税;而普通员工的比例则为30%,是前者的2倍。也同样反映出收入水平与税负承受能力成正比的简单道理。对税收工作的启示也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加大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广泛宣传和树立诚信纳税人典型;二是创新举措,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总之,采用列联表分析和χ2检验方法,可以比较直观、直接地识别出个人所得税管理冲突在不同行业、不同收入水平、不同职位层级等的纳税人群的异向结果,这将有利于税务部门加强针对性管理、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熨平”管理冲突,促进提高纳税遵从水平。

作者:郑江晖 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