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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首次于1998年6月24日制定和了《企业会计准则》,经过修订后于2001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2005年,我国财政部加快了会计准则的制定进程,先后于2005年6月至9月间连续分四次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20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并就以前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进行全方面的修订至2006年2月25日,财政部正式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经修订后的具体准则在内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至此,我国会计准则得到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框架体系的基本建立
新准则中的第二号《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和原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两者相比,在内容的构成上有了较大变化
在原投资准则中,将投资定义为: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他利益,而将其他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投资分类中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其中,长期投资包括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的名称为《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所规范的范围仅限于长期股权投资,单独形成新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在范围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子公司投资;二是对合营企业投资;三是对联营企业投资;四是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除上述权益性投资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债权性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定的不同
原准则中规范了初始成本的定义,即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对于放弃非货币资产以债务重组而取得的资产以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成本的确定作出了说明
新准则对支付现金取得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分别作了相应规定其中,支付现金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仍沿用原准则的表述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新增内容,新准则规定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新准则还增加了对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问题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所确定的初始成本另外对于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作价有公允性要求
新准则中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成本的确定,在原准则的基础上作了较大修改原准则中规范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新准则不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相应地取消了有关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规定
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上的变化
1.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原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在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对子公司投资,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调整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的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两类: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另外,在新准则中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即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成本法与权益法的相关会计处理
成本法中新准则对于原准则的会计处理方法予以沿用
权益法中新准则较之原准则的会计处理有较大变化,体现在:
(1)引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概念原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比较来判断是否该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成本等,而在新准则中则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相比较
(2)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新准则不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相应地取消了有关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规定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也不单独确认差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投资损益的确认原投资准则要求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新准则要求考虑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损益
关于应分担被投资单位超额亏损的确认,原准则规定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新准则规定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基础上,还需要考虑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以及投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原准则中直接规范了长期投资减值问题而新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处理则是放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值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新旧准则中,这一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相同
在新准则的规定中,资产减值的情形及处理问题规范的更为详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定义在原准则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原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计提的损失,如果长期投资的价值在今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但新准则中规定投资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4.长期股权投资披露
在原准则中,强调的是在财务报告中要求披露与投资有关的事项新准则中,强调的是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要求披露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事项
四、新准则较之原准则的进步
通过新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差异比较,可以看到新准则对近年来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手段或新途径,作了新的规范新准则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公允价值在会计计量中的运用不同计量属性的优劣一直是会计界争论的焦点但对公允价值的肯定和日益增多的运用也是不争的事实公允价值能够反映特定时点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能够反映资产预期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更符合资产的定义,比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所形成的会计信息更具相关性,也更符合资本保全概念和全面收益观的要求新准则中,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可供出售投资的期末计价权益法下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的计算投资减值额的计量等,都在兼顾计量可靠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加之充分披露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等方面信息的要求,很好地解决了公允价值运用可能导致的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矛盾
二是以提高和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最终目标和归宿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准则制定的一个根本目标,也是衡量会计准则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新准则无论是在投资核算的出发点上,还是在会计计量属性的运用上,都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除了上述两个方面所论及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具体原则和要求外,新准则对于权益法下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取缔对子公司投资核算方法的调整等,也都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管理当局利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的漏洞随意调节利润和进行盈余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