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财政政策研究范文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财政政策研究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财政政策研究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财政政策研究

摘要:

促进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能否有效执行,不仅可以为自治区农业政策推广与执行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同时对霍城县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分析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霍城县的实际情况给出合理的对策与建议,以促进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的有效执行。

关键词:

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执行;霍城县

促进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是指国家或自治区相关财政部门,根据现阶段霍城县及其所属区域政治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而制定的引导与规范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相关制度与法规,并通过国家或自治区财政支出与相关税收减免措施这两种政策工具,对霍城县及其周边区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济发展需求进行相关调整与扶持,不断推进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加县域经济实力的重要产业,对壮大霍城县经济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能否有效执行,对霍城县农业和农村经济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1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执行的特点

1.1霍城县涉农加工企业财政政策执行具有极强的导向性其导向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引导企业从事与农产品加工业相关的生产活动。即在旧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然后通过颁布并执行新的财政政策,不断拓宽并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从而促使更多的企业进入农产品加工业。二是引导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

1.2霍城县在政策执行的方式上呈现出多样性其多样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一项政策为主、多项政策为辅助的方式执行。例如,以自治区财政部新政发[2010]105号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中的各项优惠措施作为执行标准,来促进霍城县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而其后颁布并执行的新财法税[2011]8号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法税[2011]52号文件《关于对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补充通知》等都是对[2010]105号文件的补充说明,以辅助其顺利执行。二是财政优惠政策以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互结合方式执行。例如,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直接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并执行的一系列促进其自身发展的财政优惠政策,同时还可以享受国家针对西部困难地区企业或边境地区企业的一些相关优惠政策。国家财政部颁布并执行的文件条文中并不会出现明显的与“涉农加工企业”相关字样的文字,但能够通过制定标准间接地将符合要求的霍城县涉农加工企业包含在其政策目标群体当中,促使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

1.3霍城县涉农加工企业财政政策执行具有明显的时限性其时限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相关财政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会对提出申请优惠的企业在相关认定要求上做出明确的时间限定。二是在相关财政政策执行过程中,会对申请优惠政策通过的企业,在其享有的具体政策优惠措施制定明确的时间限定。

1.4霍城县涉农加工企业财政政策执行具有明显的时序性其有序性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扶持政策执行初期,以减免企业税负为主的方式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扶持。第二阶段,在减免企业税负的同时,开始对符合要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投入专项扶持资金。第三阶段,在减轻企业税负与发放专项扶持资金的同时,开始执行有偿使用、贷款贴息、财政直补3种财政扶持方式并存的新的财政扶持政策。

2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工具分析

2.1财政支出类

2.1.1无偿拨款使用无偿拨款的方式来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是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自治区财政政策主要政策工具之一。无偿拨款类政策工具主要包括贷款贴息与财政直补,这是自治区对霍城县涉农加工企业无偿类拨款中常用的两种政策工具。相对于贷款贴息而言,财政直补政策扶持对象要更广泛一些,符合带动农牧民收入显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都有机会成为财政直补的目标团体;而贷款贴息的针对性更强一些,主要是针对霍城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但享受财政直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能再享受贷款贴息,这也体现了政策工具的公平性原则。

2.1.2有偿拨款自治区财政部门对有偿拨款的使用主要是以资金开发的方式进行有偿拨款,开发资金的投放与使用是自治区财政部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有偿拨款的重要政策工具;此外,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从无偿拨款到有偿拨款的制度变革也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财政国库体制改革的必然举措。现阶段,在自治区各项有偿拨款制度及相关法律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对有偿资金的使用主要是以开发资金的形式进行分配与发放,主要针对的是自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2.2税收类

2.2.1“两免三减半”政策“两免三减半”政策是指自治区困难地区新办的符合重点鼓励产业要求的霍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从取得第一笔盈利收入年份算起,5a为一个政策优惠周期,前2a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a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在后3a减半征收期间免征地方财政分享部分。

2.2.2“营改增”试点政策“营改增”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避免对企业造成重复税收,将企业营业税征税内容里与生产紧密相关的劳务改征增值税,以减轻企业税负为目的而推行的税制改革措施。现阶段,在自治区政府与霍城县地方政府的双重努力下,霍城县“营改增”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的进展,税收改制措施在霍城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所认可。

3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政策执行具体明确性欠缺首先,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执行的是自治区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与规定并结合新疆本地实际情况统一下发的文件,缺少具体的针对性措施;其次,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与初加工企业之间的区分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容易造成政策执行随意变通,导致政策目标执行偏差;再次,自治区相关财政政策相关文件,对香料加工业的相关界定与说明较少,使得政策执行过程中难以对香料加工企业进行农产品生产相关界定与划分。

3.2财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现阶段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相对于其他业务部门而言,领导对宣传部门工作的重视不够、培养不够、任用不够、待遇不够,造成摄影摄像等相关设备相对落后,达不到媒体播放的要求,而且互联网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模式。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的宣传必须要多角度地展示执行情况,让人民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农产品加工相关财政政策执行工作的进展与实施状况,而现阶段的宣传工作力度明显不足。

3.3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相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霍城县农业产业的优化升级,同时也减缓了以扶贫就业等方式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速度,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方面也有所降低,制约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延缓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相关生产加工设备升级换代,最终会导致技术水平现状与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情况出现。

3.4财政政策效果反馈机制不健全财政政策执行后的相关反馈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有效的信息反馈能够接连不断地向政策制定者提出新的政策需求和更好的改进措施,随着霍城县农民对于相关农业政策执行的实践体验态度的显现,通过政策反馈的方式,就能够引导与更新霍城县政府自身新的农业政策价值取向。现阶段,对于促进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政策效果反馈机制,这将会严重影响下一轮相关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4促进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执行保障措施

4.1提高政策的具体明确性为进一步促进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执行,要提高政策的具体明确性。首先,自治区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国家各项文件材料规定,对农产品深加工与初加工进行明确界定;其次,对未列入农产品加工范围的农产品要做出及时的补充与说明;再次,霍城县政策相关执行部门需要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完成政策执行的全过程,以保证政策执行的明确性与有效性;最后,坚持“扶优扶强”原则,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具体明确性,以完善税收政策,减轻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负担。

4.2加强财政政策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宣传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优惠政策,要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增强社会各界对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业的关注和支持。霍城县地方电视台、报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作用,采用多种报道形式,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使农民认识到财政政策对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效率的积极影响,鼓舞农产品加工企业员工的斗志,不断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相关财政政策的有效执行。

4.3构建科学的政策执行体系霍城县政府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政策保障体系。首先,从政策自身出发,对政策资金的充足性是否满足执行需求进行有效分析,如果资金不足,应为相关农业政策尽可能地进行融资,避免在后期的执行过程中出现因资金问题中断而影响政策执行的情况,同时对政策的具体明确性进行分析,以明确相关政策方案的制定;其次,需要对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政策的特性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从而了解政策目标团体行为的多样性,以明确目标团体行为需要调适量;最后,还需重视政策执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激发农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组织间的沟通与协调,同时需要努力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4.4完善政策评估体系霍城县农业相关政策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评估体系。首先,在政策制定开始前,就需要针对霍城县现阶段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情况做一个全面的系统性的调研,为科学制定相关农业政策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制定的相关农业政策进行科学的预设与规划,通过与预设的政策效果比对,对政策进行实时的效果追踪,对于政策中某一领域没有达到政策效果的,可以通过科学的补救措施及时加以完善;最后,在政策执行结束后,对政策执行中的各个阶段做出详细的政策评估,并完善政策的评估机制,以确保霍城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财政政策能够有效执行。

参考文献

[1]张少春.农业产业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4(7):89.

[2]胡光荣.财政资金有偿使用管理体制改革初探[J].现代管理科学,2003(4):80-81.

[3]陶红,马月鹏,商景林.论农业科技人才的激励方法[J].上海农业科技,2012(3):10-11.

[4]孙志亮.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J].税收征纳,2007(10):5-6.

[5]周晓红.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政策的调整与创新路径分析[D].武汉:湖北大学,2013.

作者:王楠 刘向晖 苏丽丽 李开心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重庆中原营销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