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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因素分析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大大增加,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城镇化水平已达到40%,
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上升到85%左右,国家公共财力越来越雄厚,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已经有必要而且开始有能力转而采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取向。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历史发展阶段性和现代化进程规律性的科学把握。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农村的面貌一定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解决“三农”问题是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性和我国具体国情,当前农村面临各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农民人均占有资源和水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6亩,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淡水资源拥有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7%。而且农村破坏、浪费资源等现象比较突出,形势不容乐观。二是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业产业发展步伐不快,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不多,产业组织程度不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低。三是农业生产条件差。村镇建设落后,交通、信息等公共设施不配套,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差。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经济发展不快、农村面貌落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对加快“三农”问题的解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时期党的先进性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要保持其先进性,立党为国,执政为民,要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首先就要代表8亿农村人口的利益。执政为民首先要为8亿农民服务,经济发展要使全国人民都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但是现阶段城乡差距拉大,农村人口人均购买力低,生活水平落后,很难达到成果共享。有关统计表明,我国现在的农村人口的购买力平均5.6人才相当于一个城市人口购买的商品。如果这种情况长期下去,就会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影响到农民的主人翁责任感。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的重大的战略决策,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二、财政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分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三农”问题,“三农”问题解决进程的缓慢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公共财政的理论和实践表明,财政支持政策对于一国的农业增长至关重要,是国家调控农业生产进而影响农民收入、农村发展的一个基本工具,能有效地解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必需的众多公共产品的外部性问题,并且有规模经济的优势。首先,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环节,在相当大程度上具有公共品的性质,如农业与生态、环境的保护高度相关,特别是郊区农业具有明显的生态和环境作用;其次,农村社会基本的资源——土地,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和公共品性质,对农民的生存和生活具有重要的影响;另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及推广、各种农业工程设施的建造等,投资规模大,期限长,牵涉面广,且投资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明显,这也决定了财政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最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惠及十四亿中国人民,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为了弥补这种外部效益,必须由国家统筹安排,顾全大局,立足长远,加大投资。
三、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大农村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总量的份额不断上升,支农支出在绝对量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从其占GDP的比重来看,农村财政却呈下降趋势。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各级财政支农支出预算的增长幅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新机制,将财政支农制度化,刚性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2、优化农村财政投入结构,提高农村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支出的界定是以市场是否失灵为依据的,而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和农产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业是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因此,财政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解决我国农村问题时,应根据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合理确定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配置领域。一是要调整并压缩粮食流通领域的财政补贴,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减少交叉和中间环节,提高农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放在农村公共品和准公共产品的提供上。重新配置教育、卫生、文化、乡村合作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现有财政资源,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推广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三是采取税收优惠、贴息等财政性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其他力量进入农业、农村社会发展领域,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大力发展和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3、优化农村税费环境,促进农村市场发展
我国已取消农业税,同时在农村范围内实行“三免一补”的优惠政策。虽然农村税费改革给广大农民带来了直接利益,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但短期内,由于我国长期扭曲的农村不合理分配关系,农村税费改革会不可避免地对乡镇财政收入造成重大冲击,加之各地区农村税费改革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也参差不齐,基层财政收入不足造成支出的缺口会引发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国家和农民的收入分配关系。这将为逐步统一城乡税制、搞活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同时也是新时期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4、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明确提出了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从农村服务城市,到城市带动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我国工业化初期,农业通过农业税及“剪刀差”等形式为城市工业化作出贡献,当在城市工业化具备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后,工业理应反哺农业,给予农业相应的补偿并通过政府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来完成。当前地方基层政府财政收入的薄弱致使地方基层政府财政紧张与农民负担过重同时并存,减轻农民负担和减少政府收入之间的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协调。中央政府可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作为对农民长年来巨额贡献的补偿。而且,面对我国中西部地区落后农村的实际状况,转移支付还可以调节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地区间的均等化发展。一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二是扩大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试点范围,省级财政在体制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财政结算、资金调度等方面尽可能直接核算到县,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根据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距,以及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核定各地区标准化收入和标准化支出,合理确定对各地区的转移支付的规模,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中西部地区农村财政保障能力;四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
5、借鉴国际经验,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十分重视新农村建设,政府不仅是强有力的组织者,而且是积极的直接参与者,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等欧洲国家当年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以国家财政所带动的投资为主,来进行农村的基础设施改造、社会制度建设,保持农村风光秀美的原貌。日本、韩国也同样都是针对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出现的问题,以国家投资为主导、以国家财政用于公共设施投入增加为主要手段带动农村的建设。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应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倡导、扶持、示范,并在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但政府又不能大包大揽,以避免抑制和抵消农民自发、自助、协同的创造性。同时,必须充分结合本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特点、规律,走符合国情的新农村建设道路,注重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均衡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