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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革新加强财政监督工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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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革新加强财政监督工作

2011年,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主动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规范效应和管理效应,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宏观调控,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

围绕“稳物价保民生”实施监督。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考核验收工作,为中央和地方结算提供基础数据。开展对部分地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涉农资金问题的核查,深入分析涉农资金问题多发的原因,提出加强监管的建议。开展了医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全面反映医改政策在地方执行情况,有力推动医改政策落实。开展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审核,根据专员办审核结果,财政部累计拨付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17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60亿元。开展了高速公路收费情况专项调查,发现多条高速公路超期收费、获取高额利润等问题,为降低收费提供客观依据。开展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积极助力房地产宏观调控。针对日化行业集体涨价的社会热点,对行业龙头企业进行检查,深入了解企业成本、利润构成和涨价原因,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围绕“调结构转方式”实施监督。抽调精干力量参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了土地整治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调查,发现问题金额473亿元,涉及新增耕地面积25万亩,揭示了“土地财政”深层次问题。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审核3085户高新技术企业,查出问题企业577户,发现自主知识产权不符合规定,高新产品收入、人员和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等问题。开展了资源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调查,全面掌握了资源税改革试点运行情况,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对15户大型资源、能源类企业开展了检查,对企业存在的成本管理混乱、多提资产减值准备、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围绕“推改革建机制”实施监督。参加了规范地方津贴补贴专项检查,有力推动津补贴政策改革不断深入。开展了国家储备石油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专项调查,加强了国家储备石油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完善管理体制。开展了航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深入分析了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开展了军工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促使资金使用单位转变重科研轻管理的观念,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二)着眼规范秩序,市场监管影响有效扩大

参与“小金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按照中央部署,各专员办积极参与治理工作,抽调精干力量开展重点检查、督导抽查,充分发挥了专业和主力作用。三年来,各专员办共派出87个检查组,对255个治理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同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也高度关注“小金库”问题,发挥了较好的查处与惩治作用。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2011年是推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责任制和“点对点”监督的第三年,绝大多数专员办都按期完成了轮查任务。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由执业质量检查延伸到风险控制、分所管理、合伙转制、财务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对事务所的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监管。对38户A股上市公司和2户H股上市公司开展了检查,重点对上市公司违规操纵利润粉饰报表、内部控制薄弱、偷税漏税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促进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对55户中央和地方金融企业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关注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会计准则及风险内控执行情况的同时,对财政金融支农政策执行情况予以关注,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申报使用情况。对23家中央金融企业2009年度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了部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违规问题。开展了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发现存在虚假申报套取贷款资金、未按规定招标采购、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公告力度。为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的警示作用,对外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检查公告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检查公告。引起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进一步扩大了财政部的监管影响,加强了社会对公告涉及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提升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强化预算监管,财政管理特色日益突出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开展了对54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情况检查,做好“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派出机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部门预算审核工作,有力推动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试点专员办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方法,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着力抓好信息收集、政策宣传、机制优化、能力建设和方法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构建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机制、转变监管方式、争取基层单位理解、纠正违规问题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全面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开展了2010年度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有效督促地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统、查”结合的工作思路,首次对省、市、县三级公共投资预算分解、资金拨付等数据展开全面采集分析,取得实际预算执行率、结存资金分布等一批有价值的基础数据,反映和揭示主要影响因素和重点环节,促进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内容涉及中西部地区司法体制改革专项经费、东部地区司法体制改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和中央补助人民法院办案专款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了经济建设类和社会保障类支出日常审核监督工作情况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日常监管机制逐步成型。

抓好非税收入征收和银行账户年检。实施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提标扩面、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开征等工作,预计全年征收中央非税收入将突破1800亿元,比2010年增长10%以上。目前,专员办征收金额约占中央本级非税收入的28%,占国库集中收缴入库金额的61%,有力地支持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大大增强了中央财政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完成了2010年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已纳入中央财政账户审批范围单位的参检率,由2006年的89.53%上升至2010年的99.12%,账户合格率由2006年的93.32%上升至2010年的98.6%。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形势已经或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财政部门要注意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一要加强统筹。按照大监督理念的要求,实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资源的整合,增强监督合力,真正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落实大监督理念,要求发挥好专职监督机构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站在更高的层面加强统筹。对内,专职监督机构要协调业务管理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补齐短板,做强监督,形成对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效制约。

对下,要逐步形成纵横联动、高效有序的财政监督系统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中央与地方专职监督机构的工作联系,上下联动,全面提升系统战斗力和影响力。对外,建立健全沟通顺畅、信息共享的外部监管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形成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二要主动服务。财政监督不仅仅是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更重要的是要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的目标是一致的,通过形成监管合力,可以更加及时地反馈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更好地服务财政部党组决策。对于专职监督机构来说,要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财政政策在各部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反馈,促进业务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制度,帮助被查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要通过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政策在各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使中央政策及时“接上地气”,更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通过监督检查,积极主动解决被查单位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政策指导、业务培训等方面主动提供服务。三要积极创新。财政监督职责任务的不断丰富和拓展,决定了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创新,财政监督的工作重点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完善。财政监督工作绝不能墨守陈规,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四要注重效能。

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艰巨性、复杂性与长期性。因此,要切实增强战略意识,着眼长远,围绕目标,统筹规划,找准重点,逐步推进。在现有的组织架构和人力条件下,要积极作为,也要量力而行,要找准切入点、突破口,合理介入,确保有限的监督力量发挥最大效用。

2012年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贯穿于财政中心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加强收入、支出、会计、金融监督,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狠抓“两基”建设,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一)紧紧围绕中心开展监督检查

要根据“进一步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等财政工作重点,将保障政策执行、促进改善民生、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高效组织,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要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序的财政监督应急机制。要针对中央应对外部形势变化、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各项决策部署,实施跟踪监督,不断总结经验,更好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到位。要推动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要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研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切实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并向中央部门和地方通报或向社会公告。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反馈制度。

(二)扎实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

通过上下互动,共同推动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监督检查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评价、服务等作用,妥善处理专员办与各方关系。要推动业务管理司将专员办作为第一选择和主要依托,充分考虑专员办现有人力状况,注重“抓大放小”,认真梳理取舍,不断调整优化专员办日常监管事项,充分体现财政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要根据业务需求调整审核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要完善面向业务管理司的督办制度,及时将重大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相关专员办。督促业务管理司做好政策解答、成果利用和信息反馈,加强对专员办具体业务工作的指导。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组织开发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软件,推广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审核系统,启动视频会议系统和专员办综合办公平台二期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三)全面推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

要尽快研发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成收集、汇总、查询、预警、分析、评价等功能一体化的信息平台,对接金财工程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保障综合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研究建立综合监管成果利用机制,加强专员办与部内业务司和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反馈,有效利用专员办监管成果,为业务司和主管部门加强财政管理提供支持,形成上下互动、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立体监管体系。要研究制定《专员办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实施办法》,为全面推开综合监管奠定制度基础。要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引导专员办进一步调整监管的理念、方式、内容和方法。要通过推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实现预算、财务、会计、资产监管联动,不断提升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