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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在财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1]2003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均应实行政府采购,按照这一要求,高等学校属于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理应实行政府采购。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均明确提出了在高校推行政府采购的要求。随着全国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等的投入也大幅增加,如何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对高校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已成为高校物资采购部门急需解决的课题。本文从高校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的现实意义、应遵循的原则、采购方式的选择、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正确认识高校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的意义
(一)实行政府采购可实现物资资源的合理配置
高校的物资资源品种繁多,有房屋、家具、被装服装、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园林及各类设施等。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不少同志对高校的物资资源仍是追求“小而全”,就仪器设备而言,不少通用的小型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重复购置,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由于资金分散,各单位拥有的资金难以购置高、精、尖的大型设备,又造成大型设备资源的短缺。[2]这种资源的浪费与短缺的矛盾,严重地阻碍了高校的发展。实行政府采购,依照规定的程序制定采购计划,以学校法人的地位统一招标,做到按需、按序采购物资,既解决了“该不该买”的问题,又解决了“如何购买”的问题,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实行政府采购可有效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行政府采购,首先要求科学编制采购预算,从源头上防止了分散采购、重复采购和盲目采购。其次,学校的投入依据不再是预算指标,而是合同价格。这种投入机制改变了学校多年来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重分配管理、轻使用监督的体制,可以促使各级领导树立集约理财的观念,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同时,由于采购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节约了预算资金,有利于学校从预算上控制采购支出,缓解财务收支上的矛盾,能最大限度地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3]
(三)实行政府采购可有效提高采购物资的质量
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通过招标采购,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竞争机制,既能起到增加采购数量、降低采购价格的作用,又能通过严格的合同条款和验收付款方式制约供应商,在物资质量和售后服务上尽量满足校内用户的需要,真正做到优质、优价和优良的售后服务,从实质上提高采购质量,有利于学校各项建设。
(四)实行政府采购可以避免“权钱交易”的产生
在以往的分散采购体制下,“暗箱操作”的弊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各种不正当的竞争给高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行政府采购,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下引进竞争机制,采购过程中采购者与商家分离,购买者与付款者分离,提高采购的透明度,避免了“权钱交易”的产生,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促进了学校的廉政建设,也增强了校内教职工对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的信任感。
二、明确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一)“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是指高校有关采购的各种信息,包括采购的方式、拟购商品的质量和数量、交货日期、投标者资格要求及审查程序等都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公平指的是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正指的是整个评标过程尽可能做到公正。
(二)效益原则。高校各项采购要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其突出的表现就是要求采购应当采用竞争方式,通过竞争使高校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采购中应在充分比较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学校每年必须编制采购预算,并由各职能部门汇总,把同类通用的物品合并,尽量减少零星购置,形成批量采购,充分利用集中采购的优势,使采购项目达到耗费小、质量好、效益大。
(三)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高校采购部门、供应商都要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讲究信誉,维护形象,不得有欺诈、隐瞒、滥用权力等违法乱纪行为。
三、选择适合高校自身特点的政府采购方式
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并不意味着对所有物资采购项目都进行公开招标。目前政府采购有多种方式,常用的有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方式。高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实能最大限度地体现“三公”原则,也能创造最大的采购效益,更能有效地防治腐败。由此,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的同时也在积极扩大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力求对更多更广的物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但是,作为高等院校,这一采购方式往往并不适用,事实上在当前各高校的采购实践中也很少采用。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相对于其它采购方式而言,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周期过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有严格的程序和方法,既然进入这一程序就需按规范的要求来办,一套完整的采购程序下来往往要近三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4]高校的物资采购通常是为其建设服务的,建设又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因此对采购项目完成时间和供货安装时间往往有严格要求,若严格按公开招标的程序办仅在时间上就根本不允许。
第二,按公开招标的采购程序要求,高校需要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制定准确而详尽的下一年度财务预算,这种预算包括校级和非校级的各类资金的预算,并根据预算编制完整、详细的年度采购计划。这对于高校来说实际操作的难度较大,更何况高校所需物资的品种和质量也随着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而飞速地变化,半年或一年后通过政府采购购进的物资能否完全满足高校实际需要也很难得到保证。
第三,当前政府采购的重点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一些通用物品,如小汽车、微机、办公家具、工程、服务等。这些物资一般量大面广,容易形成批量,能充分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比较合适。高校采购的物资多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这些教、科研仪器设备往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有的仪器设备尽管名称相同,其功能、参数各异,有的设备来源单一,想邀请几家公司参与竞争却根本不可能做到,在这种情况下不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5]
笔者认为,高校应选择以邀请招标为主,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为辅的采购方式。其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作为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既具备了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固有的体现“三公”原则、有利于广泛选择最优供应商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高校可通过建立的商家资料库或不同渠道采集的信息选取(而不是随机抽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对其发出投票邀请,节省招标公告的时间,避免不具备条件的供应商“鱼目混珠”而影响评标进度,可大大缩短招标完成时间。其二,某些物资由于其本身具有特殊性,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处采购,因而也只宜采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其三,邀请招标采购的采购成本相对于公开招标要低得多,竞争性谈判则更低,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甚至可以不计成本。高校的有些项目很小,只有几万元或十几万元,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显然是不划算的,不光是采购周期长,其采购总成本也可能会比不招标还高。
总而言之,高校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应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通用性、专业性、技术性、及时性等,自主选择灵活多样的采购形式,而不是片面地理解“政府采购就是公开招标”。
四、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提高对高校实行政府采购的认识,思想上要做到协调一致
由于对实行政府采购的意义认识不深,加之政府采购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部门分散购买的自由,触动了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而对政府采购不支持:有的担心集中采购后会形成某些新的腐败;担心失去了采购资金的控制权;担心集中采购的质量和价格不如自行采购理想,不仅不能节约支出,反而浪费资金;担心政府采购保证不了采购项目的及时性,影响使用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等,由此对集中政府采购产生抵触情绪。高校应加大对实行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做到上下协调一致。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督,规范高校政府采购行为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是高校实行政府采购的基础。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应根据国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整体目标和原则,结合高校及其所处地域的实际情况来构建符合高等教育规律、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高校政府采购管理模式。目前,在国家大力提倡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下,各高校应积极组织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并制定出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采购程序和办法,以明确采购任务、范围、程序及操作规程,大的项目必须由政府采购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进行。在组织管理方面,高校内部政府采购的组织机构,宜采用“三权分立”的组织结构,即分别设立主管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来管理、执行和监督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以形成高校内部各个行为主体之间责权明晰、相互制衡的制度约束机制。财务部门作为高校政府采购的主管职能部门,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监察、审计部门作为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机关,主要负责对高校政府采购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审计,以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三)加强采购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高校而言,采购质量、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衡量学校政府采购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受采购单位人员专业水平不高,采购信息渠道不畅和手段相对薄弱的影响,采购人员难以对高校大量的、复杂的、高技术的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精确的描述,使学校采购的设备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强化招标训练,借鉴成功的经验,提高运作技巧。同时应配备专业人员加入政府采购行列,组成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采购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建立一个高层次、高水准的运作体系。
(四)加强高校政府采购的信息管理工作
首先,高校在政府采购的计划和审批环节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仪器设备数据库进行管理,审查各部门的采购申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购置的现象,切实制止重复购置等浪费现象。其次,在高校自行采购的管理中,需要建立较完善的供应商信息库,便于通知或邀请更多优秀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发挥政府采购的优势。再者,可以利用已有的仪器设备数据库查询采购项目的历史价格,也可以上网查询采购项目在一些集中采购机构的近期成交价格,并把它们与供应商的报价相比较,为政府采购的决策做好参谋。此外,采购部门要建立中标和成交采购项目的详细数据库,提高政府采购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方便采购项目使用人联系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积极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加强对中标价格的监督。
(五)规范高校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工作
随着政府采购的逐渐深化,高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将日益成为采购及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成为高校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采购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正确界定归档范围,确定归档方法。[6]在做好纸质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计算机辅以电子档案管理,为高校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提供真实完整的数据资料,为推进政府采购进一步向前发展积累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