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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营销方式探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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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营销方式探究

摘要: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进入互联网时代,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变革。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沟通和交易,快速地改变着传统的生活模式。许多的传统工业、交易方式、消费模式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也在发生着新的发展和改变。银行保险等金融股机构在面对互联网带来的冲击时,也冒着风险进入了互联网的浪潮。所幸,随着保险行业不断地尝试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技术服务,保险业和信息技术进行了相互的融合,产生了新的运营方式:互联网保险。本文对保险营销方式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并对互联网下的保险营销方式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互联网;保险;现代营销

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历程研究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体系也逐渐形成,传统的金融领域包括银行、金融、保险等,都在发生着极大的变革。保险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支柱型产业,也不断地加入了互联网格局。各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报信个人等纷纷加入互联网保险的阵营,对传统产品进行互联网化改造,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在整体保险销售额的比重也在逐渐加大。互联网保险相对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模式来说,在很大的程度上减低了成本,也提高了保险企业的运作效率。

(一)互联网保险概论

互联网保险,是一种现代社会新兴的保险营销模式,和传统的保险人营销方式不同,它以互联网为工具来进行的现代营销方式。互联网保险指的是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近几年保险行业在互联网电子商务上的迅速发展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保险行业和网络电子商务合作的宽阔发展前景,各种传统的线下保险营销模式也在逐渐地向互联网保险模式发展。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不仅可以减少保险企业的运营成本,更能提高产品营销效率,发展更多的互联网保险客户资源。

(二)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过程

1.初期发展在1997年,国内最早的保险行业第三方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建成,成为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互联网保险公司网正式诞生,成为我国保险业迈向互联网大门的第一步。2000年,“网险网”正式成立,它是实现网上投保功能的第一个电子商务保险网站。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也相继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泰康人寿在北京开通了“泰康在线”。2005年,随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互联网保险业务逐渐地走向了规范,互联网保险开始正式的发展,各个保险信息网站像雨后新芽一样涌现。

2.探索发展期1999年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网站的出现,在我国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本土化商业道路,开创了一种新的互联网业务模式,给互联网市场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热潮。2011年,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我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逐渐趋于规范化、专业化。一批以保险服务为定位的保险网站纷纷出现,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互联网保险更是进入快速发展。这个阶段的互联网保险公司规模相对还比较小,在一些资源配置及政策方面缺少切实有力的扶持。

3.发展提速期保险公司经过积极探索和发展,进入了互联网保险的全面发展时期。互联网保险已经不仅仅是对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而是对保险行业商业模式的颠覆与改革。据统计,在2012年互联网保费就有上百亿元,2013年中国第一家专业的货物保险公司众安在线的出现,更意味着保险业在互联网时代被更多的客户所需求,10月16日,保监会批复,众安在线获得国内第一个、也是全球第一个网络保险牌照。这个时期的互联网保险模式已经基本确定,保险业在互联网时代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商务大军。

二、互联网给保险行业带来的改变

(一)对客户的改变

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移动设备的普及,让消费者真切强烈地感受到互联网带来的巨大便利。互联网消费模不仅节省了大家的时间,简化了支付过程,让消费者在家就可以轻松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消费者不再是被动地接受商家,而是有更多的消费空间,消费选择也更加的主动和多样化。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互联网保险模式能够更加直观地显示保险产品的功能、服务标准、服务效率等,消费者对于复杂的保险条款也有更明确清楚的理解和认识。在消费者能够自主选择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形势下,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更加明显,消费主动性也更加提升。但随之客户对互联网保险的风险利弊分析,也会有更加清醒的了解和判断,对保险产品的选择性和服务要求也会增加,因此保险公司也要注意把握消费者的心理,分析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二)对保险公司的改变

1.互联网对保险公司的产业链进行重新改造,保险公司的竞争者不再只是同行业的人,最后的竞争者很有可能是某个不同行业的互联网或大数据公司。他们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而这正是保险公司缺少的,所以保险公司在互联网时代只有大量的汇集客户,才能建立有效的商业模式,这是需要高度重视的方面。因此互联网保险应该建立“真正以客户为主”的发展战略,满足客户的真实需求,提升客户体验,最终获取客户资源。

2.传统的保险产品种类单一、条款复杂,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平台上的销售模式。因此保险公司不得不针对性地分析客户的偏好和需求,在此基础上对产品进行研发和调整,不断充实保险产品的内涵,使保险产品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3.互联网时代在带来更多的客户要求和市场竞争的同时,也同样带来了机遇和新的保险需求,它使传统模式下行业一些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比如在2014年“双11”当天,一天的退货运费险就卖了1.5亿单,创造了单日同一险种成交比数的世界纪录。在保险需求方面,保险行业在大数据时代可以更快速的发掘新的客户需求,开发出新的产品,使过去无法满足的保险需求成为现实,也使保险在其他行业开发出更多新的市场。

三、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现状和出现的问题

(一)经营方式复杂,缺乏完善的体系

互联网使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保险的经营模式变得更为多元化。保险公司可以选择通过官网进行直销,在网络上进行产品报价。可以选择和网络技术公司或互联网公司进行合作,或者自己出资成立电子商务公司,也可以选择由云商集团成立专业的保险销售公司。我国现阶段的互联网保险经营模式多种多样,但是在这些多样化的模式中,都存在类似产品体系不完善、销售模式受限制等缺陷。复杂的经营模式影响到市场的秩序,运营的效率也比较低,离国外发展相对成熟的互联网保险市场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互联网保险的险种有待扩展

我国目前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与传统渠道的保险产品的差别并不大,最大的区别只是购买渠道和方式的不同。互联网保险想要有更长远的发展,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发互联网属性的保险产品。现在网络上销售的险种一般是意外险、财产险、车险、疾病险等,保险险种的形式比较单一,对价格、条款等并没有完全的标准化。虽然现在的互联网中也出现了像淘宝的运险费、一些企业的网络销售车险等方式,但互联网保险模式的真正实现还需要更多的拓展和功能完善。

(三)缺乏有效地保险合同管理法规

我国互联网保险近年来一直在不断地飞速发展,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却跟不上如此迅猛的发展。虽然国务院和保监会也出台了一些互联网监管和保险体制的条款和法规,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监制机制关法律,对互联网保险合同的实效性和法律效力等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致使商务平台和市不能很好地满足互联网保险监管的要求。由于缺乏专业有效的监管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相场秩序缺乏强有力的保障,也导致了互联网保险市场机制的不成熟。

(四)用户隐私易被泄露

大数据时代使数据公开和共享成为现代流行的趋势,但是也带来了法律道德及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和争议。一方面大数据为互联网保险提供了更加准确综合的数据来源,提高了互联网保险的效率。另一方面,数据公开对用户的个人隐私、人权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和影响。有一些商业机构利用互联网开放的特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对互联网数据资料进行篡改和破坏,互联网保险客户的信息很可能被恶意的窃取和泄漏,如何让我国的信息安全更好的受到保障,是互联网保险发展需要仔细考虑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互联网保险问题的解决方法分析

(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保险经营模式

如今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模式多样化较明显,据调查发现,互联网保险公司是当前较多用户比较满意的一种经营模式,因此对于一些自主经营的互联网保险官方网站,应该更注重加强保险产品的推广,对产品的结构进行优化,同时注重培养相关的网站维护人才,对网站及时的维护更新。专业的中介要注意自主的拓展销售渠道,注重产品的创新。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借鉴一些外国互联网保险成熟的发展经验,学习适合我国互联网保险的部分。

(二)拓展互联网保险的产品

如何满足互联网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是互联网保险需要研究的问题,要想把互联网客户转化成互联网保险客户,就必须通过对网络潜在客户群的上网习惯、关注偏好、消费习惯、职业收入等特征进行收集分析。根据分析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吸引客户的注意力,增加互联网保险的多样性供给,针对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开创新的险种。互联网保险是一种比较新的经营理念和现代营销手段,现阶段互联网保险很难全盘的取代传统的保险营销模式,但是可以和传统的保险营销相结合,实现更大的价值和利益。

(三)健全互联网保险法律法规

我国互联网保险现阶段的市场有些混乱,为了我国互联网的稳健发展,健全适用于我国互联网保险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建立专门针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互联网保险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法律法规的实效性和严肃性,注意保持互联网保险的交互性和灵活性,保障互联网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应健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电子支付结算、后续服务等方面也要提高监管制度。确保相关的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等有法律依据和法规保障;建立多层次的市场退出机制,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准入、退出机制正式纳入监管。建立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良性发展和电子商务时代强烈要求。

(四)强化互联网保险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对于整个互联网保险安全体系的构建至关重要,如何数据公开与个人信息安全的关系进行较好地处理,是互联网保险发展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互联网保险信息的安全问题,需要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在互联网信息安全制度上做出明确规范,尽快出台关于互联网保险信息安全的管理法规。建立健全客户信息安全机制,加强对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互联网保险信息体系安全运行。一方面要健全电子信息安全的机制,保证客户信息的数据安全。另一方面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力度和范围要加大,明确具体责任,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在不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其他行业的公开数据,同时整合公开有效的、对社会发展有利的数据,为我国的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开拓更宽广的发展道路。

五、结语

互联网保险具备节约经济成本、服务快捷便利、客户资源针对性较强等优势,但现阶段在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不太成熟,需要在不断地发展中解决出现的问题与困难,不断优化我国的互联网保险环境,发展互联网保险的多元化营销渠道,完善保险企业的电子商务环境,加强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专业人才建设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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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宜.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及其对保险行业的影响[J].吉林金融研究,2015(01):19-23.

[3]吕颖.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保险发展策略浅析[J].河北金融,2014(07):52-54.

[4]丁文韬,李欣.国内互联网保险发展历程[N].中国证券报,2015.

作者:余葵 单位:北京语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