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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一、我国保险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研究现状
保险公司作为具有众多经营特殊性的企业应该定位什么样的治理目标、选择什么样的治理模式毫无疑问是探讨保险公司治理的首要问题。关于保险公司治理的目标,陈文辉认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应该是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辅。国内学者们基本上都认识到了投保人作为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了对保险公司人力资本所有者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保险公司治理模式应该放弃“股东主义”,而强调关注包括债权人、人力资本所有者等在内的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是在目前保险公司治理过程中,实际所采取的的治理模式被很多学者认为是股东主义治理模式。王洪栋指出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是“股东倾向”的治理模式。阎建军也认为我国保险公司采用的是“股东单边治理”模式,而这种模式正是中国保险公司治理问题的根源所在,因为这种治理模式无法对经理层形成有效的内部和市场制衡。。不但中国采用的是股东主义治理模式,吴洪认为,目前从全球保险公司治理的模式来分析,股东主义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之所以保险公司普遍采取了股东主义的治理模式,笔者认为这是和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尤其是和债权人的分散性、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及监督成本和收益的不匹配性所造成,其必然结果就是经营者选择偏重于股东利益的治理模式。学者们通过理论分析,认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应该充分照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游桂云讨论了目前保险公司治理的不足,并指出保险公司治理不应该仅仅关注股东的利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要关注。刘美玉分析了股东主义公司治理模式的缺陷所在,提出了中国保险公司治理应该采取利益相关者治理的模式。袁成与上述各位作者的观点基本一致。保险公司因其特殊性所在,其治理并不能照搬一般公司治理理论,郝臣等提出了以保险公司特殊性作为保险公司治理的研究主线的研究思路。虽然学者们都关注保险公司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利益,但是应该重点关注哪些利益相关者,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具体的治理模式,不同的学者提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一)保险公司治理应该关注哪些人的利益
关于保险公司治理应该关注哪些人的利益,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1.保险公司治理应重点关注投保人即债权人的利益。
因为保险公司拥有高比例的负债和广大分散的债权人,对保单持有人利益地维护和考虑对寿险业都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王小平从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入手强调了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是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陈文辉认为,充分维护、平衡、协调所有者、保单持有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将是未来我国寿险公司的发展方向。李维安等张扬等指出保险业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在进行治理目标选择的时候,不仅要考虑股东利益最大化,更要特别关注保单持有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2.保险公司治理不仅仅应该关注债权人,其他众多利益
相关者的利益也要高度关注,因为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公司治理要兼顾股东、管理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多重问题。早在2003年,李琼、苏恒轩就对国有保险公司的内部人控制、效率低下进行分析,认为国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理想模式应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模式。王媛媛认为保险公司不同利益相关者如股东、投保人、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监管部门都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护应该保险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关于保险公司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治理模式
关于保险公司治理治理模式的选择,主要存在“共同治理”与“相机抉择”的治理模式两种观点。
1.保险公司应该选择“共同治理”的模式。
阎建军认为,在我国保险公司治理只能采取利益相关者内部治理主导模式。吴洪经过逻辑分析认为传统的“股东主义”公司治理模式并不适合保险公司治理,而传统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也并没有考虑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在此基础之上作者提出了由股东、投保人、融资性债权人、人力资本所有者等共享企业的所有权的“契约性多边治理模式”。刘素春指出保单持有人、人力资本所有者、监管者都是剩余风险的承担着,他们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股东承担的风险,因此他们都应该参与公司治理。他们都共同认为,在治理模式选择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股东、投保人、融资性债权人、人力资本所有者及监管部门等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王洪栋指出鉴于作为保险公司债权主人的特殊性,他们需要一个“代表”来代替他们对保险公司的管理实施有效的外部干预。但是目前保险公司治理中普遍采用的是“股东倾向”的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是与外部监管的目的向冲突的,所以保险公司的治理理念要求趋于“共同治理”。关于谁做“代表”,蔡莉莉、黄斌认为政府充当投保人的“人”角色,与股东共同治理。余兰结合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提出保险公司治理应该是构建一个由内层(股东价值最大化)、外层(强调利益相关者)和保护层(多边参与的相机治理模式)三层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混合治理模式。
2.保险公司应该选择“相机抉择”的治理模式。
谢金玉认为根据保险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而应该采用不同的治理模式。就我国目前保险公司治理的现状,作者认为当前应该采用内部治理为主,外部治理为重要补充的治理模式,而从长远的角度分析,则应该采用内外部治理并重的模式。这一模式与李琼、苏恒轩“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模式有相似之处。
二、国内保险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成果及现状
(一)关于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
关于保险公司治理的机制研究,我国学者主要侧重于理论研究,而缺少实证研究。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机制———董事会建设理是各位学者关注的焦点所在。应该如何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刘俊认为应该加强公司治理的核心即董事会的建设,强化董事会对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的最终责任,建立董事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主要有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或风险管理委员会。李红坤和张笑玎则指出了保险公司治理“失灵”的原因所在,他们认为虽然公司架构完整,制度齐全,但在实践中往往形同虚设,“形似而神不似”。何华则认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是保险业公司治理没有能够充分体现保险行业的特色;二是保险公司董事会制度不健全,董事会内部缺少制衡机制。
(二)保险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
从近几年开始,部分学者已经逐步展开了对保险公司治理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学者们主要从股权性质及比例、股权集中度、董事会特征如董事会规模、结构、领导权配置、素质等方面和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
1.以我国上市保险公司作为样本开展研究。
谢晓霞和李进根据一般公司治理理论,以中国上市保险公司2007年和2008年中报和年报数据为样本,选取总资产收益率作为绩效指标,选择股权结构、高管激励和董事会特征作为解释变量。多元回归结果表明,政府持股比例和高管持股比例与保险公司业绩呈正向关系;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不利于保险公司业绩的提高;董事会规模与保险公司业绩呈负向关系;独立董事以及具有金融从业经验的独立董事与保险业绩无关。王晓英和彭雪梅通过对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两家上市保险公司的研究,认为股权集中度太高不利于保险公司绩效地提高。谢晓霞等以2007年到2010年的上市保险公司中报和年报数据为样本,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资本结构展开了分析,研究结论认为政府持股比例、外资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持股比例增加以及董事长兼任CEO有利于改善保险公司的资本结构;而独立董事比例、具有金融从业经验的独立董事与保险公司资本结构无关。因为截至目前我国上市保险公司也仅仅有5家,而且有境内上市还有境外上市、有整体上市也有部分上市,样本数量的有限性不可避免的使得研究结果的普遍性会有所降低。
2.以上市和非上市公司作为整体开展研究。
李维安等以46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为样本,从保护利益相关者视角着手,以偿付能力作为保险公司的基础性指标,研究结果发现保险公司治理的合规性越高越能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夏喆、靳龙以2011年的66家中资保险公司为研究样本,选择净资产收益率和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被解释变量,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相关特征和监事会规模为被解释变量,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显著正相关。作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第一大股东股权集中度高能够调动起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关于存续时间和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关系分析发现,二者存在负相关关系。陈彬、邓霆以24家中资财险公司为样本,以总资产收益率为被解释变量,研究发现,国有股比例与总资产收益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而外资股比例与总资产收益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如果仅仅从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上分析,并没有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相关关系。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独立董事比例也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女性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董事长与总经理分置对公司绩效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学者因样本不同,并没有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但是这些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开启了我国保险公司的实证研究的先河。
三、国内保险公司治理研究简单评述
郝臣等认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研究目前还是处在初步阶段。国内学者在进行研究时往往偏重于保险公司治理定义、治理理论及治理模式的选择等理论分析,而结合保险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的实证研究较为缺乏。同时,即使是开展的实证研究,学者往往将保险公司视为一般公司而直接将一般公司治理理论运用于保险公司,从而忽视了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研究结论对保险公司针对性的指导意义不大。国内学者偏重于理论研究而缺少实证研究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保险业发展较晚,二是上市保险公司数量极少,而对保险公司经营数据的获得并不是很容易,造成实证研究所得研究结论的针对性和稳定性并不一定可靠。目前,国内还没有建立起保险公司治理研究的一般框架。
作者:凌士显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第二篇
一、当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偿付能力相对缺乏
偿付能力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在承担到期债务以及未来责任方面的金融支付能力。一般来说,对企业或公司偿付能力的具体要求是资产要不少于其负债,而对于保险公司的客户而言,其从保险公司购买保单的目的就是当出现意外风险时,保险公司应按照之前所签的合同及时地将足额资金支付给他们。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其经营的目标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这就要求其必须要维持自身的偿付能力,并通过保险合同的积极履行来赢得客户的信任,否则,就容易导致自身的荣誉受损,甚至会走向破产。
(二)资产负债的匹配性较差
客户所交纳的保险费用是保险公司负债的重要来源,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期限时间不确定,期限结构多样化;资金的流动性较高,必须要保证赔款支付、满期给付以及退保金支付等各方面支付能力的充足;负债具有预定的利率。一般来说,如果保险公司内部的资产负债匹配性较差,且其流动负债和流动资产所占的比率过高,就会导致公司大量短期资产的相关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从而产生不稳定性。同时,如果公司在资产负债的管理上出现失衡,且资产的变现能力不足,则就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现金支付能力缺乏,甚至引发客户的大量退保,从而出现财务资金风险。
(三)坏账较多,投资收益不高甚至出现亏损
当前许多保险公司为了更多地争取客户和收取较大数额的保险费,经常为采用延缓收费的方法,这就会给保险公司造成数量较大的应收保费。如果客户的信用较好,则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但如果对客户的收款出现困难,就会容易形成坏账,从而减少公司的资金流量。此外,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如果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不恰当,就可能会导致投资出现亏损,从而减少承包的利润。同时,与一般的公司相比,由于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公众性,因此,其一旦出现重大的亏损不仅会损害其自身的形象,还不利于进一步吸收投资,从而给以后的保险销售带来困难,并影响其正常的经营。
(四)责任准备金的提取相对不足
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主要是先收取一定的固定保险费,当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再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来对收益人或被保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由于保险公司对保险人的赔偿支付责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发生的,因此,其在日常收取保险费时应依据规定来进行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从企业的经营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进行资产负债的主要项目就是责任准备金,如果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不足,就会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不能得到正确的显示,从而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监管部门应根据保单的性质和过去的经验来规范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标准,并保证公司的遵守和落实。
二、保险公司财务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的相关措施
(一)积极建立相关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财务风险预警主要是通过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跟踪和监视来及时发觉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并在财务风险出现之前发出预警信号,从而实现对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和解决。保险公司在建立相关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时应注重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通过预警系统的建立来有效地判断财务风险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从而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具体来说,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体系主要包括建立相关的预警分析指标体系、财务资金监控系统以及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等。财务风险的预警指标主要是以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和变现能力指标为基础的,其重点在于突出企业的变现能力指标。同时,由于现金的使用和流动是保险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对象,就短期的发展而言,公司是否拥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支出是维持公司发展的重要保证。这就需要公司积极建立相关的风险预警机制和财务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现金流量的预算编制,这样可以准确的反映出公司资金流量的使用方向和使用范围,从而能够使经营者及早地做好应对财务风险的准备。
(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加强财务风险的管理
内部控制机制主要是指公司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动态管控体系,其不仅可以降低公司内部的财务风险,同时也是加强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路径和措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应包括完善控制风险的环境、对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建立相关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等。控制风险环境的完善是指加强或削弱对相关程序、特定政策产生影响的一系列因素,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风格、方式和理念,管理控制方法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和外部环境的影响等。而对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则是运用风险分析的技术来找出保险公司中的业务风险点,然后再拾遗相关的方法来降低风险。此外,还要通过建立财务风险的控制机制来做好对财务风险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控制,从而做好财务风险的防范,以避免同类风险的出现。
(三)加强财务预警管理
财务预警管理对于财务风险的有效防范起着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的财务预警管理应包括财务预警管理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财务预算方法和编制程序的规范、做好对预算的科学、合理控制等。其中建立相关的组织结构可以有效地解决公司财务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公司及时地完成其制定的财务预算目标。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加强对财务预算方法和编制程序的规范,按照公司内部的整体发展战略和相关编制程序来进行决策,并提出财务预算的目标。此外,为了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公司预算管理情况的出现,公司还应做好对财务预算的全程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查找原因,进而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四)加强风险管理文化的构建
风险管理文化的构建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其对公司的财务风险起着持续有效地防范作用。积极构建风险管理文化能够将风险意识有效地予以全体职工,帮助他们树立风险意识,从而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促使他们齐心合力地来抵御风险。因此,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公司的管理经营者应以公司内部的经营理念和财务风险管理精神有效地结合起来,并通过风险监控系统的建立来风险管理理念有效地融入在全体员工的意识当中,从而形成抵御财务风险的坚固盾牌,以达到规避和减少财务风险的目的。
三、结语
针对当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相关表现,保险公司的管理经营者应加强财务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做好财务风险的预警工作,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的出现。同时,保险公司还应积极构建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文化,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以减少和规避各类财务风险的出现。
作者:杜应生单位: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