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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中国人口素质相对低下的状况及其原因
1917年5月,《新青年》刊登陈华珍的《论中国女子婚姻与育儿问题》一文,对中国社会早婚的陋习及其对人口素质的不利影响表示不满:“欧西各国,无不崇尚自由结婚者,而于身体之健强与否,亦极注意,故所生儿女,鲜羸弱夭折者。近日中国女界,亦有抱自由思想者,奈程度幼稚,往往反陷于野蛮,良可慨也。迩年来中国仍盛行早婚,男子年未弱冠,女子年甫十六,而父母急欲为其结婚,以致心身均不能完全发育,所生儿女,不克强壮,甚有夭折畸形者,贻祸子孙,为害不浅。试观印度女子,年方十二三时,已有抱子者,年未三十,即呈衰老之象,故卒致罹灭国之祸。今中国若不打破此风,长此以往,恐不免履印度之辙矣。泰西各国,早婚之禁,载于民法。我国早婚陋习,已牢不可破,非由国家严行取缔,决不能达革除之目的也。”①7月,郑佩昂在《新青年》发表《说青年早婚之害》一文,对早婚陋习造成的不良结果进行了分析,文章写道:“吾侪青年,生兹贫弱之中国,处此竞争之世界,狭而对于国家,广而对于世界,莫不肩有发达国力,促进文明之重大责任。欲完全尽其责任,则非有健全之精神,坚固之身体,丰富之学问,高尚之道德,饶裕之资财不可。而有一事焉足为青年之梗者,其惟早婚乎。夫婚姻者,所以谋后嗣之绵远,种族之繁殖,故于缔婚之始,当以年龄之幼壮,精神之健否,身体之强弱,学问之有无,道德之优劣,资财之贫富为标准……早婚之风,欧美近渐减少,惟吾国尚盛行之,此国家所以贫弱也。”②文章接着指出早婚有六大害处:损精神、伤身体、荒学问、败道德、害国计、弱种族,并且对此进行了详细论证。1918年9月,鲁迅在《新青年》发表《随感录二十五》,首先称赞了严复当年注意到优生问题的敏锐性,然后有感而发地写道:“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虽然‘人口众多’这一句话,很可以闭了眼睛自负,然而这许多人口,便只在尘土中辗转,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鲁迅于是呼吁:“生了孩子,还要想怎样教育,才能使这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成一个完全的人。”[1]295
介绍西方的优生学理论
1923年8月,沈钧儒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家庭新论》。该书对于婚姻家庭问题的许多方面谈了看法,其中涉及优生学的问题:“优生学亦译善种学,就是人种改良的意思……(一)可以知道生殖细胞和身体间的关系,是一种营养关系,吾人实有整理自己生活的必要。此从优生学上观念发生,对于自体应守的第一义务。(二)小儿得自遗传所赐,两性负绝对平均的责任,无一方可以幸免,则吾人当知结婚关系的重大,须为尽力于结婚以前种种研究和结婚以后(避妊)种种研究的事。此从优生学上观念发生,对于两性结合应守的第二义务。(三)后天特征虽不能直接侵入遗传,而以母体和儿体生理尤为密切之故,其结果危险终不可避,则吾人当知两性平时须常以勿妨碍第三者健康为目的,有注意行为嗜好与胎教等等的必要。此从优生学上观念发生,对于儿童个人和人类前途应守的第三义务。”[2]155说到优生学的传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社会学家潘光旦的努力。潘光旦,江苏宝山人,年轻时就读清华学校,1922年至1926年在美国留学。他注意研究社会学、生物学,对家庭问题、遗传与优生问题有独到见解。1923年10月,潘光旦在《申报》发表《合众国绝育律之现状》一文,文中介绍说:“优生行政有两面:一是积极的,即鼓励民族中之适宜分子多生子女是;一是消极的,即限制或禁绝不适宜分子之传宗接代是。目下已具规模的优生行政,大都是消极的;可以分为二类,一是治标的婚姻制裁,二是治本的生育禁绝。生育禁绝又有两种办法,一是隔离制,二是绝育制……一民族中,果何者为适宜分子,何者为不适宜分子耶?此其区别之标准有二:一为个人之社会顺应力,二为个人所有之特出的技能或缺陷。有充分之顺应力,可以独自与社会相周旋而无大碍者,有特出之才能,可以福利人群者,皆属适宜分子。反是不能与社会作相当之顺应,或有特异之生理的或心理的缺陷,始终须他人之提携或约束者,均属不适宜分子。”[3]1761924年,潘光旦又在《留美学生季刊》十一卷四号发表《优生概论》一文,对优生学的产生、定义和影响等方面作了介绍。文章首先解释了优生学的概念:“优生学英文谓之Eugenics,系由希腊字根意义为‘优’‘生’之二字凑合而成。国人有直译作‘优生学’者,有译作‘善种学’或‘淑种学’者,又有译作‘婚姻哲嗣学’或‘哲嗣学’或‘人种改良学’者……兹数译名中,国人将何择乎?作者尝根据字义,复参考各国译名,以为‘优生学’比较最为妥切,允宜一致采用。”文章接着介绍了优生学的社会意义和作用:“(一)普遍的健康之促进;(二)传染病抵抗力之增益;(三)一切身体上性情缺陷之铲除;(四)神经之创作力及刺激抵御力之加强;(五)感官效率之加大;(六)智力之渐进的提高;(七)求一切良善品性之彼此和洽无间,且与身体上一般的生活机能有相须之功而无冲突之患。”[3]18文章又谈到优生学领域:“优生学所从事者不外三大端焉,其一为人类一切品性之遗传问题。果一切品性皆经血统遗传耶?其遗传者,遗传之际果循有一定之法则耶?此法则又何若?凡此我侪应先有具体之答案,以为行事之根据。二为文化选择与社会选择之利弊问题。……第三步之研究,即如何可以使此种知识发生实效?如何可以使新观念新组织之形成不再与种族卫生之原则相背?如何可使社会分子于举行婚姻生产之际,知所选择、知所规避,一以民种图强之大旨为依归?……”[3]91925年6月,潘光旦又在《妇女杂志》发表《生育限制与优生学》一文,强调加强教育和宣传,使人们明白优生对于个人、家庭、社会的意义:“最理想的办法,生育限制运动应该和教育普及运动及社会卫生运动等协力并进;或比较它们略后一步。第一,我们应该对于社会的生理病理种种状况明白得一个大概,知道人口之何一部分应该多加限制,何一部分少加限制,或不加限制。第二,教育发达的结果,应该使普通人明白限制的真意义,即应知其不止涉及家庭经济与个人自由各问题,而亦与种族之竞存及进步问题有直接关系。”[3]166著名学者张竞生也注意到优生问题。张竞生在北京大学任教期间编写的讲义《美的人生观》,从生理学的角度提出优生的主张:“可是家庭有小孩,如能养育得好,确是父母的乐趣,也是人生应尽的责任。但须父母到极强壮的时期,与有良好的身体后才可产生。又要各量其力确能使多少儿女得到极高的教养程度,而后去定其产生多少的数目。如因要小孩而交媾时,当于山明水秀的地方,惠风和日的时节,在自然的中间,……乘兴作种种欢舞高歌的状态。如此情景,男女彼此所享受的不仅是肉体的快乐,而且精神上的和谐几与自然相合一,宇宙相终古了!如是而生的胎儿,不是英雄,便为豪杰。”[4]81另一位研究家庭问题的学者麦惠庭在所著《中国家庭改造问题》一书中也谈到优生问题:“优生是以遗传的法则,从事选择优良的配偶,以求人种(生育的品质)的改善为目的的,所以生育品质的优劣,要以遗传的品质为根据……男女在结婚以前,应以优生学的眼光,来选择善种的配偶;换言之,即要选择身家清白,健康,美好的容貌和体格的人,使得优良的遗传性,以求改良生育的品质。”[5]有的学者还特别谈到胎教问题。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1922年在《美育实施的方法》一文中提出设立“胎教院”的主张:“推到优生学,但至少也要从胎教起点。我从不信家庭有完美教育的可能性,照我的理想,要从公立的胎教院与育婴院着手。公立胎教院是给孕妇住的,要设在风景佳胜的地方,不为都市中浑浊的空气、纷扰的习惯所沾染……总之,各种要孕妇完全在平和活泼的空气里面,才没有不好的影响传到胎儿。这是胎儿的美育。”[6]张竞生也认为优生应该从胎教做起:“我现在所主张的‘新的优种学’乃实实在在地单从胎儿的身体上做起。所谓‘新的胎教’,即使孕妇常有充分精良的食物,衣服宽便温暖,身体洁净,运动合度,精神上常有极端的满足与快乐……据人种学家所调查的结果,凡缺乏营养料的产母,所生儿童多成猴形,尖头细脑,颧骨高耸,唇腮突出,鼻凹耳歪,眼眶平露。总之,面部上各孔窍堆做一团,彼此不见明晰的界线。其他如四肢不发达,体魄不强壮,甚且身内各机关构造不好,以致百病丛生。反之,养料供给充分的孕妇所生孩儿多是面庞丰满,身体肥壮。而我以为这样强壮的婴孩,同时必能得到将来聪明与德性上较良好的成绩。因为凡身体好的孩儿,其性情必温和。若身体不好的则常多号哭。故要使婴儿好脾气,当使他先有好身体。他所快乐与痛苦者惟有在身体一件事,身体好则一切皆好了。其身体衰弱者因生理不愉快而多号哭,必至于神经起过分的刺激,养成将来神经变态的各种疾病,而一切凶暴顽劣的性质随此而生了。”[4]55此外,1925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陈兼善的《胎教》一书,中华书局出版了宋嘉钊的《胎教》一书,1929年,上海世界书局出版了华汝成的《优生学ABC》一书,都是当时反响比较大的著作。
提出提高人口素质的对策:优生和优育
儿童出生后在什么环境中成长,用什么方法养育他们,与他们将来的发展密切相关。正如沈钧儒所说:“儿童是种姓改善之试验者,种姓改善为人类进步上一重要事件。中国素重胎教,即含有此义。但胎教是注意在未生育以前的。儿童坠地至满六岁,完全是受家庭翼卵。即六岁以后至达成年期,亦仍以在家庭时间为多,其间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父母之教,影响毕生。若能施以有意识的组织,于遗传的改正,本能的发展,及必须注意之点,如强体益智等等,收效必突过于学校。”[2]121因此不少人士谈到如何科学养育儿童的问题。陈华珍认为应该讲求科学的育儿方法:“吾国女界,于育儿问题,素不讲求。夫长江九曲,流必有源。高木千寻,伐当求本。女子非国民之母乎。盖小儿由襁褓以及成童,凡哺乳衣服沐浴运动眠食教育等事,一举一动,无不依赖母氏,而受其感化。试观孟母断机择邻,孟子卒成亚圣。夫小儿之心地,无先入之言为之主,无偏僻之见蔽其明,如水之澄清,如纸之洁白,其天赋之良心,未遭戕贼也。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凡家庭之习惯,邻里之陶冶,俱足影响以及于小儿,而尤赖母氏指教,以轨入正道。他日之为英雄,为盗趾,其基础实出于幼年时代母氏之手。中国妇女,教育儿童,每施以柔弱保育,以过度之慈爱,养成儿童软弱之体质。例如冬日,风雪交加,为亲者恐其子之受寒,裹以重裘,围以火炉,使之任意食过量之食物,如酒类香料等有刺激性者,皆不之禁,事事悖理,无怪国势不振,国多病夫矣。东西各国,于教育儿童,最为注意,广设产科生育等专门学校,即普通之女学校,亦多注意及之。故外国妇女,无不具育儿知识者。吾愿吾国女界入校读书者,宜竭力注意,以养成他日为国民贤母良妻之资格。二万万女同胞,其各勉之。”①著名妇女解放运动先驱向警予1920年5月发表《女子解放与改造的商榷》一文,论述了妇女解放的多个问题,其中特别提到实行儿童公育问题:“我国的儿童,真可怜极了!生在穷家小户里的,他的母亲,自己并没受过教育的洗炼,什么叫做儿童心理?什么叫做儿童教育?什么叫做保育学?他一点也不知道,并且他一天到晚,奔走衣食去了,还有什么时候看顾他的儿童?至于游戏的场所,玩具的设备,不消说是一点没有,儿童不能行走的时候,不是把他丢在囚笼式的轿椅内,便把他捆猪样的绑在背上,儿童能够行走的时候,听他在市井内,打架骂娘,一日到晚。生在富有的人家,他的母亲,不是太太,便是奶奶,太太奶奶的知识,大多数也和穷家小户的女人一样,不过他多几个钱,不要忙生活,却又要忙游玩,打牌,看戏,修饰头脸,诸如此类的事,也把他闹个不了,所以他也没时候养育儿童,只好凭他的臭铜钱,多请些乳母,这乳母又有什么知识呢?至于曾受过教育的高等女子,他于儿童的养育,自然要比较的合法一点,但他又是社会需要的人材,虽然现在我国女子的社会方面,没多的活动,而从事教育事业的却也不少,所以他虽富有养育儿童的能力,而时间上精神上都支配不来,所以大多数也是请乳母的。据此看来,我国儿童,都是这些无识无知的妇女保抱长养的,真可怜极了。我们从各方面观察,都觉得有组织儿童公育的必要,什么缘故呢?因为我们组织儿童公育,必定选择那富于保育学识,曾研究儿童心理、儿童教育的女子,来当保姆,对于儿童的衣食住,必力求精美而适合卫生,游戏场所以及一切恩物玩具,必当应有尽有,力求完备,这比较那家庭窟里,各养各的,实有天上人间之别了,所以说组织儿童公育,是增高儿童幸福的。”[7]沈兼士在《新青年》发表《儿童公育》也认为:“社会先当立一调查机关,酌定每若干人口之间,于适当地方设一公共教养儿童之区。其中如‘胎儿所’、‘收生所’、‘哺乳所’、‘幼稚园’、‘小学校’、‘儿童工场’、‘儿童图书馆’、‘儿童病院’等,及其他卫生设置,均须完备。担任教养之人材,以体格壮健、常识完备、秉性亲切为合格之三大要件。此外更当设一‘儿童学研究会’,聘任‘儿童学专家’……随时调查讨论;每年联合若干区,开一‘儿童比赛会’请专门‘儿童学者’评定成绩之优劣,以期竞争改良儿童公育之组织,至于尽善尽美。”①
提出开展科学的性教育,普及性知识的问题
张竞生对于性教育问题有深入研究,他在《美的人生观》中大力呼吁开展性教育:“说及性教育一问题,关乎人生比什么科学与艺术更大。性与情感有直接关系,而对于理智也有莫大的交连。饮食是生命的起始,性欲是生命的发展。现在许多政治家专心去讨论经济,而世界的教育家竟忘却了这个比经济更重大的性欲问题……况且性教育不止在肉体与病形上的讲求,它的最重要的任务乃在考求由性所生的情感与文化的主动力在何处。所以性教育是一种必要的教育,又是极严重的教育。”[4]203周建人在《性教育与家庭关系的重要》文中写道:“现在性教育的道理,便是想顺着儿童长发的顺序,用一种教导的方法,使儿童长成起来的时候,得到正当的‘性的知识’,使从前视为神秘黑暗的性的本能变为光明,从前视为秽亵的变为尊严,性的卫生及品行,基础就在这上面。”[8]林昭音在《两性教育之研究》文中明确指出:进行性教育可以提高人的科学素养,有利于倡导卫生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促进优生优育,提高种族质量。他说:“我国人种,所以如此之孱弱者,其主因不外早婚和人民不知摄生之道耳。我国社会以‘多男子’为荣,为父母者莫不乐其子女之早婚,他日可早享‘龙文绕膝’之幸福。甚或未及成年(约十四五岁)之男女,即行结婚,而对于其子女身心之发达是否有妨,不问也;后嗣之健康与否,亦不问也。于是社会早婚之风日盛,而劣性之父母,遗传劣性于其子女也亦日甚,更如女子缠足之恶习,使活泼之女子,转为残废无用之人。禁锢家庭之内,绝无户外充分运动之机会,安望其有健全之身体乎?试问此种孱弱之女子,安望来日有健全之国民乎?……强国必先强种,强种必先强身。我国人不欲强种则已,如欲强种,非提倡优生学不为功;欲实行优生,非推广两性教育,仍无济于事。二者互相进化,始克奏效。”[9]87林昭音还比较详细地提出性教育的内容:“若再就其内容而分析之,则包含以下诸科学:(1)两性卫生学(个人的和社会的),(2)生殖的生物学(含生理学),(3)遗传和优生学,(4)两性伦理学,和两性社会学,(5)两性心理学,(6)两性审美学。夫两性教育之意义既明,则两性教育之目的,自然易解。约而言之,可分四种:(一)使人对于人类生活上一切两性问题,保持一种开明的,严正的,科学的,尊重的态度。(二)使人对于个人健康上,及效能上,有直接关系之两性机关,应有适当之卫生智识。(三)使人审虑两性本能和行为,对于社会之关系;质言之,使各人对于两性之社会,伦理,心理,优生各方面,发展自己之责任心。(四)使男女青年,明白两性之不道德和社会疾病之关系。”[9]81以上结合新文化运动时期社会剧烈变革的现实,从几个方面叙述了一些知识分子主张优生优育、改良人口素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思想主张。与传统观念相比,这些新的思想主张是具有时代性特征的和富有建设性的,是当时激进知识分子探索社会变革和发展道路的努力的一个方面,对于中国的社会进步和思想文化变迁具有积极的影响。当然,推进优生优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与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与社会文化的进步、与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密切相关。社会的核心是人,人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决定力量。只有大力发展教育,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更有效地推进优生优育工作,达到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这是新文化运动时期激进知识分子的追求,也应该是当今中国谋求科学发展的一个努力方向。(本文作者:关威单位:惠州学院政治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