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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推广论文:文学信息推广安全对策探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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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推广论文:文学信息推广安全对策探讨

作者:李贵森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文学

传播现象背后潜在的影响力与负面效应

所有文化信息的传播者,都力图通过自己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来体现受众的思维模式,进而影响他人的思想情感及其对事物的价值判断。在当代社会的文化信息传播领域,人们为了追求自我的价值实现和表达自身的观点,会对当代文明进行不断地批评与挑战。至于这些挑战会不会成功,可能并不是这些文化信息传播者所要强求的,他们企求效果,但并不强调效果,因为大部分人都知道,由于国家政治和经济文化政策的制约,对一种文明言行的接纳和品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选择,态度上的积极与消极,就像行为上的拒绝与接受,这种矛盾统一往往会使人陷入两难的境地。也就是说,如果对伴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现的各种社会现象都积极地看待,将会失去自己的民族理性传统;如果对这些社会现象都消极地看待,又会不利于国家民生的发展。恰如《传媒效果概论》作者所言:“当今世界如此多的关于媒介传播的问题受到谴责,大众效果的争议已经变成社会相关问题的首要问题之一,”不能不引起国家政府、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

21世纪是一个学习创新的时代,只有善于学习世界文明,借鉴世界文化,善于创新的民族才能站在历史发展的前沿。西方的文明、发达国家的文化代表的只是他们的智慧,中华文明与文化的历史积淀彰显的是我们民族的精神。然而我们在一百多年的“拿来”过程中,我们学习、引进、传播了大量与民族传统背道而驰的东西。精华与糟粕的相辅相成,让人们在学习、模仿、消化的同时吃尽了苦头,于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实际上只是成了一种美好愿望而已。在文化信息传播的时代,我们接受外来文明与先进文化的同时,也把负面的东西一同接纳了下来,而可怕的是我们在没能选择性接受到位的情况下,把不良的东西没有消化又传给了我们的大众。我们看到了西方文明与文化中的傲慢与狂妄、浅薄与偏激,可是我们没有警示自己千万不要也落入这个窠臼,生成的效果自然可想而知了。根本原因在于,我们还没有学会从前瞻性和可能性的角度来审视自己。不能说我们曾经在世界文化圈子里得过失语症,现在就非要唠里唠叨地多语不可。这样的文化信息传播看上去似乎找到了彰显自己的机会与平台,却不免丢失了自己的文化主导价值判断,与社会政治和文化信息传播策略形成两条背离的曲线。

当今的世界是一个多元文化共生、共存、共发展的社会,文化信息的生成与传播也就成为了全人类共享的财富,而对这财富的认知与处置自然会因人而异。正是因为存在有这种不同,于是,文化信息传播本身带给人们的影响就可能是双重的,甚至负面的东西可能会多一些,进而引发社会安定、环境安全等相关问题。这表明当今的时代,对民权的强调,开放了人们的自由空间,包括言论的自由和行为的自由,于是相应地在文化信息传播领域自然而然便滋长了传播者的事业心、责任心、荣辱心和利益追求上的良莠不齐状态。而态度的暧昧更是五花八门,尤其是既有不负责任的,又有看热闹起哄的;既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又有利用之为自己谋利益的;既有造谣生事的,又有以讹传讹的;如此等等,鱼龙混杂,目的各异,导致了一定条件下难以掌控的状态,进而涉及社会安定,甚至国家安全等问题,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最典型的例子,在国际上莫过于2010年11月28日“维基解密”事件和2011年7月英国默多克旗下的《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事件。从2010年3月开始,“维基解密”(Wikileaks)网站陆续公布了数十万份美国军事和外交方面的机密文件,在国际外交界引起了巨大震荡,无疑对美国的政治生活进行了直接的冲击,在世界人民面前暴露了美国政治事务中的真实立场、观点和问题。《纽约时报》次日评论称:“25万份机密美国外交电报为外界提供了一次史无前例的机会,了解位于全球各地的美国大使馆的幕后交涉、对国外领导人的坦率看法以及对核问题以及恐怖威胁的真实评估。这些电报还揭示了奥巴马政府内部对危机和冲突的意见交流”。

《世界新闻报》的丑闻更是轰动了世界。这是一份以刊登名人消息为办报特色的报纸,该报为了得到独家报道,对上至英国的皇室成员,下至被劫持的普通百姓,采取雇佣私家侦探及电话窃听的方式获取消息。其实,在窃听丑闻爆发前,英国报业曾经出现过一系列的类似事件,但以这份英国销量最大的报纸之一的《世界新闻报》为代表,其做法极为恶劣,引起了公众对报纸媒介的广泛质疑。窃听丑闻致使拥有168年历史的《世界新闻报》停刊、十多名记者和编辑被捕、数名上级管理人员辞职、数名伦敦高级警官辞职。国家政府机关的职能、责任、权利、义务、职场道德因此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尽管卡梅伦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对通俗报刊《世界新闻报》的调查,力图挽回报业声誉,但这些努力,也未让数千的受害者释然。正如英国《卫报》所说,《世界新闻报》的消失,窃听丑闻暴露了一个堕落的传媒帝国,英国急需加强媒体监管。

在国内,也存在着传播信息被扭曲的现象。发生在河北大学的“2010•10•16”校园车祸案,作为一场交通肇事案随着公安部门的介入和判决结果的公布早已经尘埃落定。但是,这一事件却长期在人们心中挥之不去,令人难以释怀。10月17日11时36分,保定本地网站“莲池论坛”有人发帖“河北大学两女生被撞飞,肇事司机却扬言不怕告”,该贴迅速引起网友注意。当日16时,“天涯论坛”网民发帖“惊!!!河北大学富二代校内醉驾撞飞两名河大新区女生,‘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掀起网上点击高潮。网民的“人肉搜索”,锁定了其父李刚担任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这一身份,便马上将肇事者与“官二代”联系了起来。10月18日,一家媒体的网站依据此篇贴文发表题为《河北官二代大学内撞飞2名学生后接女友(组图)》的报道,该报道标题中“官二代”的字眼及文中对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我去,我爸是李刚!”的描述十分扎眼,各大新闻门户网站纷纷第一时间转载。网络信息的竞相传播,导致了各种传言满天飞。“李刚有五套房产”、“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等“内幕消息”,更成为网络和现实中令人瞩目的焦点。很快,网络上便出现了30余万条与“我爸是李刚”相连缀的造句,更有以“我爸是李刚”内容改编的快板、流行歌曲、网络视频等相继在网上出现,有媒体进而将其称做“李刚门”事件,“李刚是我爸”作为特指“仗势欺人,骄横跋扈”的符号语言,迅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事件的真相果真如此吗?根据媒体的相关调查,当时事件发生时在场的保安、学生承认并未听到肇事者说过“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这句话,他们也只是从网上才听说或间接听说的。接案出警的民警也证实说肇事者李启铭样子有点恐慌,态度很是害怕,并无张狂的态度。而李刚有五处房产等消息经查实都是谎言,“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一说也纯属捏造。

据调查这些相关信息的人员身份有的是原籍广东汕头,现居住在山西运城的网民,有的是湖南长沙的网民。而多家电视台和媒体没做任何调查,便在报道和评论中,认可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说法。显然以讹传讹的结果,掩盖了整个事情的真相。那么,造谣生事者的目的何在?鼓动网民情绪,在网上掀起波澜的意图何为?该不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即使是那些官方通讯社、网站没经调查就乱发信息蛊惑人心的做法,难道就不该深究?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就这样一步步演变成沸沸扬扬的“李刚事件”,这一切难道就不值得人们深思?揭露一些丑恶的社会现象固然是新闻媒体的职责,但对事件报道中不加甄别地夸大某些不真实的情况,则会对社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有人把网络信息的传播过程概括为:语焉不详的传言→似是而非的报道→媒体声讨→新的传言→新的媒体声讨。显然始作俑者十分清楚,文化信息传播的力度、媒体媒介的力量可以鼓动人们的各种情绪,尤其是对立情绪的宣泄,进而借此形成对当事人、对事件本身、尤其是对社会某个群体造成群起攻之的态势和效果,自己可以坐山观虎斗,分享从不平衡的心态中获得的乐趣。由上述事件来看,某些媒体和媒体人的偏执心态、商业追逐和所谓的社会责任心极其值得我们质疑,他们只讲经济效益,不顾黑白、不辨是非、不讲情理地一味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尤其是那些带有煽动性的信息传播,表面上影响的是受众群体,损害的是媒体声誉,但本质上危及的可能就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文环境的安全,影响社会的和谐。这样的媒体在传播文化信息时带来的负面效应,他们对自己的失职难道就不该担责吗?商品经济时代,媒体、媒介的经营者,更要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效益的突显与落实。

就上述事件而言,一些媒体和评论人面对传言而放弃基本的考证和辨别努力,不经调查就将其搬到了媒介上,不加分析就将其作为批判的论据,显然是有悖职业操守和人情公理的做法,有违服务现代社会生活的理念与实际需要的。因此,各种媒体记者的掐头去尾的言论、浮躁乖张的行为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反感,也就是情理中事了。案中人成了他们任意图解和宣泄某种情绪的道具,信息的接收者则成了他们随意摆布利用和颐指气使的工具,有意或无形中诱导着人们沿着他们设定的思维路径,去完善所谓的情理推论,难免对国家社会的法律、制度置若罔闻。用极端丑陋卑鄙的手段获取所谓的真相,用随意剪裁拼接的方式绑架歪曲事实,不仅损毁的是他们自己的公信力,而且带给信息接收者的伤害,会直接间接地反馈传达给政府管理机构。一旦这种能量蓄积到无法掌控的程度,危害的自然是国家利益和全体民众的利益。所以,只有当国家政府、人民百姓的利益一致的时候,只有当各种媒体传播的信息真实可靠的时候,只有当信息传播者与接收者都置国家民族的利益高于他们的个人利益的时候,我们的文化建设才能符合新时代的要求,我们的国家建设才能够真正与世界接轨。因此,法治时代的社会公理和商品经济时代价值观的进一步完善,社会阶层结构由简单化到多元化的良性变化,传统家天下理念和官本位社会形态向现代化人才和理性文化社会的合理转型,才是维持国家民情稳定和社会结构良性发展的必要前提。

不错,当今时代包括网络等各种信息平台,已经成为广大网民诉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地方,但也不乏会有恶意所为者想方设法利用它们来达到搅乱视听,煽动情绪,浑水摸鱼或引起混乱的目的。因此,要想使文化信息传播走上正常的轨道,立法、监督、执行是势在必行之事,规范各种文化传播的媒体与媒介,确保传播信息的真实与可信,培养媒体人的职业道德与正常心理,完善传播领域的规章制度,维护司法的公正,追究各类传言的制造者,消除普通读者所受的蒙蔽,还事实以真相,不仅是对当事人的解救,也是对百姓大众的解救,更是对传播虚假信息危害的消解,最终实现的自然是信息时代文化传播的安全保证。

基于此,虚假信息如果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或是企业和个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对于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责任人,就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据危害程度,诉诸法律,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尤其是如果虚假信息危害到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司法机关应主动追究。因此,信息的媒体,涉事主体或个人、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在国家利益、公共安全、言论自由的框架下,都负有自己疏导问题、解决问题的不可推诿的责任和义务。总之,信息时代,各种媒体作为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必须要有尊重事实的严肃态度,必须做到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对事情真相能够及时调查、揭示和真实反馈,引导公众舆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和文化环境,履行和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

文化信息传播的价值体现与责任意识

文化信息的传播有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意义。就央视《焦点访谈》而言,有一段时期的确引起了众多百姓的关注与青睐,找栏目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人群不计其数。原因其实简单得很,按照正常程序大家苦苦等待解决的问题长时间没有结果,而一经央视曝光,不仅马上得到了重视,并且真的得到了解决。这就是当代文化信息传播价值的有效体现,当然,这是媒体对文化信息传播肩负的责任,也是信息传播潜在能量的人为实现。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反应过来的问题都被采信并曝光了,甚至有些已经制作完成的节目没能通过审查,中途搁浅的也实在不少,各种原因其实也不那么难解读,因为这些信息一旦传播出去,可能引发某些不和谐因素,导致的麻烦与问题也许会更多,甚至引起连锁反应,因为负面的文化信息传播必然会形成负面的影响和相反的作用,必然会在传播体系框架内突显出一定的影响国家、民族、社会的一系列安全问题。所以想方设法做一些消解的工作,将人为的隐患消灭于未然,才是负责任的心态和情理中事。

文化信息传播在央视或国家的各大报纸杂志这样的媒介平台上,其运作的理性操控与合理把握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但对于如今越来越红火的网络平台,极易出现的文化信息传播的良莠不分的现象,却难以有效地得到全面管理。而有意无意利用网络等平台进行文化信息传播的人,今天似乎已经成为了群龙无首的浩荡大军,一呼百应,对于各种信息不辨真假,不管好坏,竞相传播;实名也好,匿名也罢,认真也好,恶搞也罢,这支大军传播的许多信息给人的总体感觉是许多人的时代社会责任感已经降到了冰点。至于严谨地对待文化信息传播,严肃地审视相关问题,审慎地考量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已经随着商业化竞争的冲击,变得世俗、追求利益乃至心理麻木了。

商品时代带给年轻人的价值观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那些媒体、网络的经营者也自然会被这层意识所笼罩。其结果,反而带动了一些原本不错的媒体、媒介有意无意地突破了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了具体事情的引导者。因此,要想构建一个安全、和谐、顺畅的文化信息传播氛围与环境,一方面要强化中国知识分子及其优秀人物的历史责任感,一方面要教育全体民众清楚和明白自己作为国家主人公的义务与情感。让所有人都彻底摆脱片面娱乐性、庸俗化、物欲追求也许不太现实,但通过教育引导等手段完善大众的社会化意识和国家民族利益第一位的认知其实并不十分难。关键在于怎样才能强化他们的社会道德感和民族责任心。“对于个体而言,没有民族及国家作为其存在的依托,一个人是没法发展的;而离开了他所属的那个文化价值系统,一个人便失去了对生活意义的理解”而只要认识到了这层意义,一些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目前,人们看到了文化与政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特别是通过信息传播的途径把精神信仰、价值观念、生活理念等传递给他人,并获得其生存的空间,显然是当代许多人的企求。对于文化信息传播体系而言,没有政府及政策作为其存在的依托,这个体系根本就不可能生存;而偏离了这个体系所属的价值取向和定位,不仅这个体系本身的存在毫无意义,就是国家政府的文化精神受到质疑之后,其文化信息传播体系所对应的安全体系也会受到牵连或冲击。其实,个中道理十分简单,如果我们能够将国家政治与文化信息传播相提并论的话,文化信息传播的第一存在就是生存空间与生命力,文化信息传播的第一要务则是社会责任和国民义务。如果脱离了国家政治的保障,文化信息传播就失去了立足的根基,而如果忽视了文化信息传播的第一要务,则必将会为国家政治与国民生计带来隐患。经济效益诚然重要,但不肩负道德感与责任心的文化信息传播,只会带来麻烦,更何谈价值与意义。

要想构建一个负责任的文化信息传播平台,并让它与国家安全、社会安定问题统一起来,最首要的关键点就是找到并认同一条文明底线、道德底线、良心底线、法律底线,而这又首先需要依赖于文化教育体系的实践来达到。底线的重要性在于,一旦到达了这里便意味着已经触及了根本,也就没有了回旋的余地,到那时也许只有秩序与律法的介入才能够维护文化信息传播的顺畅和积极效果。因此,建立文化信息传播的立足之本,就成了保障社会文化进步的前提和国家安定和谐的基础。基础的重要性,就如一座大厦的基础,这座大厦即使建成了,基础一旦出现问题,大厦也必定不牢固,甚至倒塌。当然,构建一个安全、顺畅、有效的文化信息传播平台与氛围,绝非只是文化精英、知识分子和有识之士的事情,也不仅仅是国情政策执行者们的事情,应该是需要全社会各阶层大众的共识共知以及所有社会人群的自觉意识与行为。因为,文化信息传播的出发点不仅是要立足于国家民族的利益,立足于国民责任、义务、爱心,而且更要满足于人们精神文化和心理健康的良性需求和发展。文化信息传播的影响无论是从正面而言,还是从负面来讲,都主导或制约着社会人群的情绪、社会环境的安定、国家秩序的稳定、政府执政的公信力。文化信息的主动或被动曝光,既说明了人们言论自由度的提升,也说明了信息革命时代的文化传播具有巨大的鼓动潜能。对这个能量的释放和把握合理与否,对公众舆论的引导和利用恰当与否,一方面显示的是国家政府领导者的智慧与胆识,另一方面则决定了文化信息传播能量转化的结果。有胆识者,会做出果敢与正确的判断;有智慧者,会将看似复杂的问题消匿于无形;而将信息传播能量转化利用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义,这才是媒体人的责任。

2012年4月2日,匈牙利总统施密特•帕尔因当年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辞去了刚刚任职一年半的总统职位。这件发生在20年前的丑闻,2012年1月在网站上被首次披露后,他的母校泽梅尔魏斯大学迅速展开调查,公布结果,并在认定其论文有多处抄袭之后,通过投票撤销了总统施密特•帕尔的博士学位。他在进行了辩护和自省之后,认为“抄袭旧事”既然让国内出现了分歧,令总统形象受损,自己只有辞职才能恢复总统的价值。

一篇昔日的论文,让一位曾经是民望所归、人心所向的总统请辞,一方面说明了媒体对领导人的公信力与操守的舆论监督和随时问责机制的合理与健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总统施密特•帕尔本人对学术和政治伦理的捍卫与遵守。20年前的所为也许会成为他的终生遗憾,但今天的理性选择却让他给自己的人格魅力填上了光彩的一笔。2012年3月14日,被报道的沸沸扬扬的美国士兵于当年3月12日杀害16名阿富汗平民的自首录像曝光。阿富汗反美情绪和游行示威活动酿成骚乱,示威人群冲击国际维和部队军事驻地造成多人伤亡,塔洛坎警察局局长以及两名国防军士兵丧生于自杀式的袭击中,国防军北阿富汗最高指挥官也遇袭受伤。3月20日美国牧师琼斯在他的教堂内主持了一场对《古兰经》的所谓审判仪式之后,宣布其有罪并焚烧了一本《古兰经》,再次引发了阿富汗全国各地抗议焚烧《古兰经》事件的示威游行。在阿富汗北部城市马扎里沙里夫爆发的抗议事件中造成7名联合国工作人员遇袭身亡,此外还有4名示威者也在冲突中遇难。

塔利班组织宣称,将会对这个维和部队进行报复,并且呼吁阿富汗士兵倒戈。这一事件加剧了阿富汗人与西方人的矛盾,加快了西方从阿富汗撤军的步伐。美国这个霸权国家的强盗逻辑再一次得到了证明。信息传播的能量就此转化成了让世界各国关注的大事,这一事件不仅危害了当事国、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危及地区安全问题。2011年12月,英国首相卡梅伦刚刚度过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英国《独立报》又爆出,伦敦高级公关公司贝尔•波廷格公司声称“他们的手”可以直接伸到首相府,影响国家的政策制定。这家公司高管声称,没有他们办不到的事情,哪怕你是一个罪犯,他们也能够使你光鲜亮丽起来。独立调查机构记者的这些调查视频播出后,在英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尽管首相府发言人极力否认,但反对党却呼吁立即调查卡梅伦的内阁大臣,给民众一个交代。英国政府高官的形象再次遭到了人们的质疑。现任政府的品行、道德、信誉等引起人们质疑的结果,直接影响到对其执政能力的评估问题,进而导致了信任危机的升级。2012年3月25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录像爆出“晚餐门”保守党前联合财务主管彼得•克鲁达斯在录像中谈论与首相共进晚餐的“价码”。克鲁斯承诺可以与首相谈论影响政策走向的议题。

3月26日,英国首相卡梅伦在会议上被迫进行解释,声称:“这不是保守党筹集资金的方式,这不应该发生,彼得•克鲁达斯就该辞职。”他承认担任首相以来一直与重要捐赠人进行例行晚宴,可宴会资金并非来自选举筹款,更没有使用纳税人的钱。但反对党不仅不买账,而且要求公开调查,卡梅伦公布首相官邸餐会的信息。得到证实的显然不仅是假公济私、藏污纳垢的英国首相的公信力的缺失,更有政府形象的污损,直接影响到的显然是卡梅伦集团的公信力,间接影响的当然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深层本质因素的关注。就国内而言,2012年2月19日,互联网站经营者刘某某在互联网上“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信息,2月23日,多家网站出现了有关保定252医院出现非典疫情的传言。这是2003年“非典”疫情在中国暴发后,首次传出又发现非典病例。2月25日,卫生部发出官方消息辟谣,申明经与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核实,此次疫情经过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室检测,确诊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于是,散布虚假信息的涉案人员被以扰乱社会治安罪依法劳动教养两年。事件的平息,让人们看到了文化信息传播的法律约束力和传播虚假信息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付出的代价。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谣言的传播者大多数是非官方的社会群体。公信力缺失、信息资源匮乏、自我控制能力较低和安全感不足,是煽点谣言之火的薪柴,而非官方群体则同时具备这些特征。”

因而,能否通过教育约束他们的言行,减少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才是重中之重。总理在2010年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市场经济和媒体竞争的双重压力下,信息传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乱象,一些媒体的不负责任的做法,甚至歪曲或扭曲事实,这显然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但是,中国的主流媒体绝大部分能够坚持正确的立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近年来,以网络为代表的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力量,比较好地承担起了代表公众对腐败问题进行监督的社会责任。媒体以调查、报道和评论等舆论形式批评一些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已成为遏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力武器。近年来,随着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的热情高涨。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有71.5%的人表示自己“会参与反腐”;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有75.5%的人会选择网络曝光。

2010年4月,云南大理洱海“情人湖”沦为别墅群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舆论的压力下,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开展调查,查实“洱海天域”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查出大理市原市长段力、原副市长方元和大理白族自治州原州长助理郭宏峻等6人存在受贿行为。这一事件还牵出了大理州原副州长黄永华腐败案。

大理“洱海天域”项目事件之所以能大白于天下,就是民间声音与网络等新闻舆论联动的结果。此外,如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原副局级干部、征地拆迁办主任刘新云,“日记局长”韩峰、抽“九五至尊”天价烟局长周久耕等腐败官员的曝光,都是既有民间网络力量的参与,也有主流传媒的功劳。尊重事实,尊重民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这也是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维护,这应该是新时代文化传媒人的职责。上述一系列事实提示我们,文化信息传播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不好,它会给社会造成混乱和麻烦,运用得好,就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促进社会发展。而能否让它发挥有益的效用,这将考验的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智慧与能力,考验的是所有文化信息传播者的全面素质与修养以及全民判断是非和参与社会事务的信心与责任。文化信息传播的价值与作用来自于传播者社会实践的检验,如何具有社会的使命感、责任感,如何摆正自己的服务大众的心态,不仅关系到素质教育的成败,更关系到社会的安全与进步。

文化信息传播资源利用与安全保障

文化信息传播现象背后所透视出来的复杂而生动的社会文化现象,分明提示着文化信息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之间的渗透和交融问题,揭示出主导文化与流行文化之间的融通和转型问题,尤其是政府在文化信息传播资源的开放利用过程中如何保障安全的问题。因此,在当代信息化高度发展的条件下,文化信息传播的社会利用与开发和执政者的政策指导与智慧掌控,必须引起各界有识之士的密切关注和深刻思考。当今的社会是以彰显人本、人性为核心的社会,是政治、经济、文化信息革命的时代,也是信息化进程中媒体、媒介作用最为活跃的时期。

这个开放而多元的文化世界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全新的生活,文化信息传播的特征和功能不仅逐步为人们所认知,而且正以其迅捷而强大的力量改变着人们的思维、生活和行为方式,推动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向前发展。作为文化信息传递的重要载体,书籍、报刊、杂志、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早已逐渐成为了国家政府与大众交流沟通的中坚力量。关键是,面对全国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接受群体,各个媒介、媒体不仅要思考国家政策指导下的自身价值定位、文化特色建立、风格栏目包装、时尚化转型、商业化竞争等一系列问题,而且要思考如何抓住提高自身的软实力,增强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契机,以及在竞争中形成品牌效应的问题。直接领导和负责大众传媒事务的文化宣传机构更要思考的则是,应该以如何有效地利用各方面资源,以媒体的文化产品内容为支撑,给大众留下深刻的人文印记为己任。而在这运作当中,首先要保障的是文化信息的安全问题,可以说文化信息传播安全是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个焦点。这个问题处理的恰当与否将关涉到一个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将涉及国家形象、政治利益、经济风险、安全形势方面。

综合前文展示的情况来看,目前我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文化信息传播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急需制定文化信息传播安全的法律法规,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确保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文化信息传播安全建设既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得到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支持和干预。

媒体和媒介不仅是社会文化的载体,也是社会文化的发生对象,它们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意识综合物的象征,早已呈现为一种文化形态。当今时生的变化无论从速度、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而这些变化的主要动力是信息革命的物化以及媒体、媒介带来的文化信息量的极大丰富。其实,媒体、媒介追求的目标,不外乎是要努力宣传自身的地域文化、建立良好的文化形象、强化文化影响力,促进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融合,在文化信息传播的平台上,为国家社会营造最佳的政治环境、人文环境与文化环境,并且努力去满足大众对文化信息的期待。事实上它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确也大多体现了媒体人关注现实、针砭时弊的现实热情,抒发着团体或个人思想与情感的表达欲望,甚至体现了当代大众借助媒体传达个体生存状态的感受与体验的心理需求。然而,他们仍有较多考虑不周和处理不当的问题存在,还有信息的真伪、传播的路径、影响的深广、文化的厚重、人文天下的定位等问题需要求证,尤其是自己传播的文化信息对国家安全保障的积极或消极作用等问题也都在一直困扰着传播者、接受者,尤其是领导者。商品经济时代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文化观、审美观和思维理念、模式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但“当我们认识到当今社会的人的‘物化’和‘异化’的加剧,以及伴之而来的文艺作品的日趋私人化、欲望化、娱乐化的倾向,已使得文艺不仅几乎完全丧失了它所固有的提升人的精神生活的功能,而且在人走向物化、异化的险境中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一事实之后,再回过头来看看以往历史地形成的那种视文艺为‘灵魂的事业’的文艺观就不仅觉得没有过时,反而更显示出它强大的生命力和当今社会的现实意义。”

当然,这种意义的彰显取决于对文化信息传播的主导意识和认知能力以及我们时代传播的信息文化对传统意识的背叛究竟达到了何种程度。文化信息传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当今的社会活动高度依赖于文化信息的获取,因此传播的文化信息的意义与价值对传播的施予者和接受者提供了机遇和挑战,也考验着他们的素质与修养。不错,影视文化的出现,尤其是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淡化了传统文化的审美意味,而突出了网络化时代“快餐文化”、“速食文化”的现实性、直接性、感官性和简约性特征,主流文化似乎被淹没在了大众文化的海洋中,这种错觉会误导人的理性思维趋于情绪化和做出误读与错断,进而影响文化信息传播的方向性迷失。因此,政府部门作为文化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必须要求执行者遵守相应的文化政策,建立必要的行为规范。

首先,媒体与媒介,必须要有鲜明的自律理念和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规范的言论行为约束自己,要有为大众服务的责任心,履行自身的义务。

其次,传媒工作者,主导意识和理念必须是为全体大众服务,要具有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要对所有信息的报道和传播有严格、严肃的把关,保持审慎、认真的态度,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和良好效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勤恳务实的业务能力、及时有效的传播业绩,切实落实好国家政府的文化政策和自身承担的文化信息传播任务。再次,传播机构的主管部门,要建立制度保障下的文化信息传播机构或平台工作人员的文化考核条例和奖惩制度,建立并完善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对下属工作人员的情感关怀和经济效益,保障质量,保障最大效益地落实国家民族利益。

最后,为防范急功近利的行为,避免出现掩饰、推诿和逃避问题,以及制造和传播虚假文化信息,不仅要有“警告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制假、传假者予以警告和惩戒,还要在正确的思想教育与引导的同时,真正促成其反省反思,对于执迷不悟者坚决予以淘汰。此外,媒体、媒介要建立自我纠错机制,不仅要有纠错的决心和诚意,要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的意识与行动,要有执行国家政府文化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要在商业竞争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尽量减小或消解媒体同国家利益、民众利益之间的显性和隐性冲突,建立和保持相互彼此的从属与和谐关系。尤其是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为准确传播文化信息的安全保障。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应该充分给予文化信息传播在法制条件下应有的自由。但是,任何社会条件下都没有绝对的自由,而只有维护社会性与公共性前提下的相对自由,只有在法律框架下的奉行国家文化政策和为人民大众服务的自由,才能符合民族利益和国民文化生活的需要。

总之,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导文化与流行文化的关系不能够错位,主流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关系应该相辅相成。社会文化环境的安定和谐有赖流行文化的辅助与支持,国家的文化建设和发展才能走的一帆风顺;民族文化建设的完善进步有赖国家政策的主导和主流文化的示范与榜样,人民大众的文化生活才能够有滋有味。全民文化事业的兴旺昌盛有赖上下一心的团结奋斗,才能够满足人们共同的希望与期待。当然,文化信息传播能否成为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安居乐业的有利向导,既取决于人民大众的国民意识的深层觉醒,更取决于决策者们修养与智慧的理性展现。

我国信息化发展的脚步十分强劲,但过快的节奏是否会对我们的生存方式、心理空间和思维模式造成有形无形的冲击或挤压,这显然已经触及了历史现代性的过度膨胀所引发的社会状态与文化问题。而文化信息传播的盲目跟进和缺少理性筛选的内容是否会对我们的政治观念、文化生活和审美理念造成有意无意的误导或伤害,应该已经触及了因为对当代国际化的过分强调所引发的国家形象与安全问题。这一切当然不仅仅只能是引起我们的深思而已。国家和政府作为文化信息的主导参与者,应该努力把媒体、媒介的文化信息传播工作导向正轨,使之朝着有利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康的方向发展,剔除庸俗,倡导文明;去伪存真,彰显正义,树立理性思维的观念,完善法律的意识,维护民族的利益。我们的民族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更要在学习和借鉴西方文明的基础上,建设适宜现代社会大众的当代文化,国计民生是第一位的,文化信息的掌控者的时代感、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决定着他们会把多少新闻时讯告诉给大众,会把多少趣闻轶事分享给大众,会把多少新的想法和感受传达给大众,进而让大众了解世界上曾经、正在和将要发生的事情,获知事情发生、发展的始末,把人与外在无限的世界连接起来。国家文化宣传机构的职能之一,就是建设和指导文化信息传播的健康发展,让传播者和接受者拥有一种全新的生活理念与方式,在正常、有序、理性的文化交流与沟通中去获知和表达。

媒体、媒介应该是提高人们知识修养和培养一代新人的福音传播者,大众百姓应该是自觉意识的接受者,国家政府应该是人性丑恶善美的奖惩者。媒体、媒介要保障趋利避害、引正去邪,将文化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降至最低,从而造福广大民众;社会大众要具有主人公意识,以爱国心、责任感、理性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来认识和感受各种文化信息,平衡并真实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保证与民族利益的一致性。国家政府则要完善与大众沟通交流的平台,解决民众的问题,关心民众的诉求,疏通民众的情绪,保障和谐社会的稳步向前。至于那些违法逆德、庸俗腐烂、丑陋恶毒的文化残渣,只有传播者拒绝之,接受者唾弃之,领导者裁处之,才能给人民大众创造一个理性干净的文化空间,才能在文化信息的传播者与接受者之家形成一个传递、获取、分享的良性循环,从而为文化信息传播安全提供保障。总之,要想方设法充分利用传播的文化信息的正面影响,对其负面影响进行有效控制,营造开放的文化信息传播流动空间,从人文层面加强对文化信息传播的引导,做到技术进步和人文理念的互动发展。

没有安全意识,文化信息传播一定涉足风险;没有安全保障,文化信息传播势必走向极端;没有和谐的理念,文化信息传播必然失去规范;没有法律法规,文化信息传播只会制造混乱。现今的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文化传播的安全问题,都相继立法对这种文化活动加以约束,以防止不良想象的出现和泛滥。在这人类社会的共识之下,我们看到的是各国政府对不良信息的媒体、媒介的惩戒以及对责任人的问责,看到的是他们对主流文化信息的张扬和褒奖。21世纪的中国迫切需要建设和维护一个和平、稳定的国内外局势与环境,以便能集中精力来全面发展国民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学等各个领域,实现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创造。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在兼顾中国国情和国际格局的发展走向的前提下,必须为自己的崛起制定出相应的国家安全战略,其中当然包括文化信息传播的安全策略这一核心内容,也就是说,要将文化信息传播安全问题融入社会发展体系的框架当中加以考量,在科教兴国的旗帜下用信息化来强化市场制度,协调开放格局,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要把文化信息的无限与知识的有限统一起来,要把言论的自由与传播的控制统一起来,要把虚拟的世界与现实的社会统一起来,要把技术的提高与理性的操作统一起来,在文化信息传播的平台上,以国家利益中的“国家安全”、集体利益中的“单位组织安全”、个人利益中的“隐私安全”为中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去书写时代文化建设者的理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