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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研究文献综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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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研究文献综述

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通过互联网传播,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传播平台的时效性和内容的尖锐性,使其受到学者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以万方数据库为例截至2015年6月已收录约6200篇有关网络舆情研究文献,其中典型的研究方法包括系统动力学、迁移元胞自动机、病毒传播理论、线性回归等。这些方法成功的模拟了舆情可能的发展趋势和走向,并识别其中关键的影响因子,但仅就舆情研究舆情,而未触及到舆情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冲突。为弥补这一方面的不足,部分学者创设性地将博弈论融入到网络舆情的研究中,以相关主体在利益驱使下的行为选择为对象,研究舆情产生与发展的实质原因。因这类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参考价值,本文试图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回顾,按照定性分析和定量建模的方式对其进行分类整理,然后在各自分类标准下对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分析,归类整理其中的主要观点,并指出相关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对未来这方面研究的展望,以期对后来研究者提供些许参考。

1文献统计分析

为了充分掌握现有网络舆情博弈分析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对比舆情研究的整体现状,本文利用万方数据库中的知识脉络分析工具,输入“网络舆情”进行知识脉络检索,得出2005-2015年间网络舆情文献每百万期刊论文的年度命中数,因该分析工具无法进行“关系‘并’”检索,实现基于博弈论的网络舆情分析文献与舆情总体文献的对比,因此本文通过在万方数据库高级检索中输入“网络舆情”“博弈”两个检索词进行“精确”条件下关系“并”的一般检索流程,共产生49条检索记录,因其中仍混有非相关文献,经手动筛选之后,共保留20条检所记录。图1为2005-2015年间两类舆情研究文献的对比统计图。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对网络舆情的研究主要始于2005年,2005-2009年间文献生产量增长率较为缓慢,自2009起到2013年,文献年增长率大幅度提升,约为33.241,这与这段时期内我国互联网技术、移动终端技术、即时通讯App技术等的飞速发展,以及大幅度的社会转型和社会改革密切相关。13年之后,我国网络舆情的研究逐渐趋于成熟,因此14年的舆情文献总量虽有所增加,但增长量已大幅度降低。对比舆情总体研究趋势,基于博弈论的网络舆情研究可以说仍处于起步阶段,截止2015年6月仅发表20篇,每年发表量不超过5篇,但这些研究成果在舆情危机的应对和解决方面具有较好的导向性,所提供的舆情研究思路对未来舆情研究也助益良多。

2网络舆情博弈研究现状分析

本文将网络舆情博弈研究文献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建模两大类,然后对建模文献按照参与主体数量的不同,分两方和三方博弈进行整理归纳。此外,在两方博弈内部又按照主体类别进行了文献划分,图2为文献类别划分路线图。

2.1定性研究将博弈论引入网络舆情研究的早期,学者主要将研究重点集中于舆情事件中相关参与主体及其利益的界定上。相关文献的研究内容见表1。以上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不同情境下舆情参与主体及各自利益点的识别,站在社会管理者的角度给出相应的舆情危机处理策略。博弈定性分析的方式可以从深层次探究舆情危机产生的原因,把握危机处理的大方向,但其主观性较强,在具体解决方案的提出、恰当的实施时机以及方案实施程度等方面,定性分析的指导意义相对较弱,因此,需要采取数据建模的方式弥补这方面的不足,通过模型的构建和求解提供舆情危机处理客观的依据。

2.2建模研究现有的以博弈建模进行网络舆情研究的文献按照参与主体数量的不同可分为两方博弈和三方博弈。传统博弈理论中对行为人的假设是完全理性、具有共同的知识水平以及博弈双方之间的互相信任。但现实环境的复杂性以及主体的差异性,使得博弈情形不能够满足传统博弈的假设,形成一种非完全理性的博弈。

2.2.1两方博弈参与模型按照参与主体的构成,可将舆情两方博弈模型分为网民内部博弈和网民与政府之间的博弈。a.网民内部博弈。网民以互联网作为意见和态度表达的平台,推动舆情事件及舆情信息传播发展。但其知识结构、价值观的差异及与舆情事件的弱利益关系,使其态度表现出极大的不确定性。同时,群体成员有限的信息拥有程度和分析计算能力使其行为方式呈现惯性、短视的特点。基于此,现有以博弈论研究舆情生成与发展的文献大都基于演化博弈的思想。魏丽萍在探究“沉默的螺旋”与“蝴蝶效应”在网络空间对群体行为影响的基础上,得出网络舆情的形成是有限理性的群体在网上心理博弈的过程。根据网民的政治态度及彼此间的交互作用定义博弈中的收益组合,继而建立网民内部演化博弈模型,以博弈均衡解作为舆情形成的解释。刘锦德等认为舆情是无数不完全信息下的同质个体在面对某一信息时在盲从与分析间策略选择的结果,以信息分析所获得的收益和付出的成本作为博弈动力构建两方对称演化博弈模型,在演化均衡解的基础上,引入博弈方的交互利益、成本系数和记忆长度进行影响因子的仿真模拟。郭东伟,乌云娜等借助传染病模型对社交网络中的个体信息传播状态进行分类,引入传播学中的社会威慑因素构建舆情传播过程中个体与其邻居之间的非理性博弈模型。并分别在无标度网络和小世界网络背景下进行理论分析和仿真模拟。王洋,尤科本等研究同一网络社区内部及不同网络社区间,个体针对某一话题的讨论,在肯定、否定和不确定间的策略选择以及对不同意见个体的说服行为,在求得博弈均衡解得基础上结合传播算法对博弈双方数量、采纳概率、收益差及比对概率进行舆情传播的计算机模拟。魏静,朱桓民等认为舆情信息传递的过程是网络节点间信息增长和积累的过程,采用改进的Brookes知识方程说明舆情信息的网络传播条件,继而构建信息容量存在差异的网民之间的演化博弈模型,并进行模型的求解和仿真实验。宋彪,朱建明等将个体网民行为产生定义为外部感知和内部状态的函数,在群集动力学背景下对个体网民行为特征进行命题假设,结合社会网络背景构建个体间的利益演化博弈模型,通过系统仿真验证模型的有效性。张芳,司光亚研究人际间的谣言传播机制,认为尽管相信谣言会带来实际的损失,但其重要性和模糊性仍会导致个体偏向于相信谣言。在这一假设条件下,通过对相信谣言和不相信谣言两类策略收益的界定,构建个体间有关谣言传播的演化博弈模型,并进行Agent仿真实验。该研究虽未在网络环境下进行,但仍具有较高的参考性。不同于以上对群体内个体进化策略非此即彼的假设,王元卓,于建业等认为群体的博弈过程会受随机效应的影响,提出在传统演化博弈模型中引入随机效应因子,进而探讨应用这一新模型进行网络群体行为研究的可行性。b.网民与政府间博弈。社会转型的加速和改革的深化使诸多社会矛盾暴露出来,其中公职人员“涉腐”“涉富”“涉权”“涉色”等问题的频发使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进入民众的关注视野,成为社会矛盾的直接当事者。谌楠,王恒山在BA无标度网络中引入改进的社会福利博弈模型,将政府的社会收益与网民的参与率关联起来,研究政府与网民在某一负面舆情消息传播时的博弈行为选择,通过仿真模拟确定政府在负面舆情传播时的最佳干预时点。刘德海针对突发事件中政府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可能性,在Stackelberg多阶段博弈中融入演化博弈思想,指出政府机会主义的产生是基于网民群体策略演进的结果,进而结合均衡解分析其中现实的原因。韩少春等以舆情事件的不知情人(平民百姓)在知情人(政府、专家、利益集团)不同策略下的行为选择为研究对象,构建双方的动态演化博弈模型,分析舆情传播中网民羊群效应产生的可能,进一步通过仿真实验研究羊群效应产生的条件和时间。上述研究均将网民作为参与方进行博弈研究,而张玉亮,张昊苏却将网民衍生的“社会支持率”作为舆情当事人和政府博弈争夺的对象,进行博弈建模研究,由此,博弈方的退化导致博弈类型由群体间的演化博弈转向个体间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构建舆情两方博弈模型的文献认为是网民群体内部或网民群体与社会管理者彼此间的利益矛盾促成了舆情的形成与发展,这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是具有相应的合理性和适用性的。但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利益主体变得越来越多元化,这些新加入的个体会因为自身利益的驱使而加入到舆情的博弈中。以文献[2]定义的六类博弈主体为例,这些利益主体几乎不会同时参与同一舆情事件的博弈,但在某些特定主题的舆情事件中,部分利益主体(>=2)会迅速形成博弈参与方展开利益的博弈。因此,部分学者尝试构建三方博弈模型,以适应特定情境下的舆情生成与演变机理。

2.2.2三方博弈参与模型在以博弈论研究网络舆情的文献中,仅有3篇文献涉及到三方博弈。按照文献发表先后顺序,魏芳芳首次打破传统的两两博弈模型,以网络空间中不法企业为谋求暴利的谣言散播为研究对象,在识别政府-企业-网民各自策略空间及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三者之间的演化博弈模型,并以三维立体图展示不同策略组合的渐进趋势,得出相应的分析结果。陈福集,黄江玲针对舆情生成与传播过程中网络水军恶意炒作这一典型现象,建立政府-当事人-水军三者之间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不同策略组合下参与方的行为选择,并结合现实给出相应的指导建议。张玉亮,张昊苏认为突发事件当事人与政府除争夺第三方网民的支持外,更需要借助媒体扩大自身的影响效应,但媒体不同于第三方网民的非利益性,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它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因此,文献在已经构建的两方博弈中引入媒体作为第三方博弈主体,以研究相关参与者的策略变化。

3现有舆情博弈研究存在问题

我国网络舆情的应对已由最初的围追堵截到积极应对再到目前的常态管理,各项研究方法也逐渐趋于成熟,特别是近年来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舆情研究与管理进入智能化阶段。但基于博弈论的主体行为研究对把握舆情实质仍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但现存的各项研究还不成熟,有待进一步深入与改进。

3.1理论分析的不足-缺乏交互性现有理论分析文献多将研究的重点聚焦于舆情事件中博弈主体的识别、主体行为特性和行为方式的分析以及各主体利益点的界定。但却忽视了博弈论所暗含的主体间的交互作用,即同一情境中的参与主体是如何根据其他参与者的行为选择自己的策略,如何在不同的策略间游动、权衡以及对手的策略选择会对自身产生何种影响。这种独立的利益主体分析方式无法将舆情所受的主体合力表达出来,因此也无法体现舆情动态变化的特性,仅能描述舆情某一时点的静态特征。

3.2建模研究不足

3.2.1研究主题不明确现有的舆情博弈建模文献过分强调模型的构建和求解,而对舆情本身的信息关注不足,这使得构建的模型在运用时,要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要么需要进一步确认其具体的应用范围,分别以文献[20]和文献[8]为例加以说明,文献[20]研究当网络舆情发展存在网络推手时的情形,但其在实际行文中仅将研究的重点聚焦于商业企业的不正当营销行为,大大缩小了网络推手的话题炒作范围,这种对参与主体功能的部分缩减直接使模型运用受到限制;而文献[8]主要研究网络舆情传播时,政府最佳干预点的选择,但其在研究范围的确定时,仅模糊的指出研究对象是有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这种笼统的概括会使其模型在现实舆情的监控运用中失去针对性,进而失去实用价值。因此,前者的单一性和后者的过度概括性使这两类研究无法形成对不同主题的舆情生成原因和发展动力的深入探析,继而使模型运用受到限制,失去其固有的参考价值。

3.2.2研究阶段不明确作为网络舆情的一大研究分支,舆情演变阶段研究已取得较成熟的研究成果,以四阶段演化为例,包括产生、发展、高潮和衰没等四个不同的状态。因舆情发展的动态性,其在不同阶段的参与主体、利益关系以及影响效力方面都不尽相同,因此,在构建博弈模型时也应有所差别。但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仅文献[19]明确指出构建模型的适用阶段,而其他文献对舆情演变阶段差异的忽视使其模型在理论和应用上的指导意义需进一步界定。

3.2.3部分文献模型选择不恰当在建模文献中,文献[12]和文献[17]均对博弈进行非理性假设,属于混合战略下静态博弈的情形,但现实中的博弈主体均具有知识获取和学习能力,能够根据舆情演变和其他参与者的策略进行策略调整的个体,因此舆情主体的静态博弈分析并不适用于动态的舆情传播现实。此外,在网民与政府的两方博弈研究中,仅文献[9]认识到博弈主体相对于传统演化博弈的差异,即博弈的一方(政府)由由原先分散化行动的群体参与者退化为理性的个体参与者这样一类特殊的演化博弈,进而对博弈模型作出适当的调整,而其他研究者仍沿用传统演化博弈模型进行建模研究,从而与现实产生出入。

4研究展望

针对现有舆情博弈研究文献中存在的不足,本文认为未来的研究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4.1模型运用的改进

4.1.1结合舆情主题建模模型构建优于理论分析的地方在于其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但劣势在于对舆情宏观把握的不足。这导致在构架模型时,要么忽视模型构建背景,仅就模型谈论模型,要么是基于某一特定舆情事件进行模型构建,从而使模型适用性受到限制。此处理论与模型理想的结合方式,可以考虑面向舆情主题的建模方式,即,按照一定的主题分类标准将舆情分成若干类,对每一类主题舆情进行博弈模型构建,这样在建模时既具有简要的背景依托,同时又扩大了模型的适用范围。

4.1.2结合舆情发展阶段建模正如本文3.2.2提出的,已有的舆情博弈研究文献都未曾进行涉及整个舆情生命周期的建模研究。若能从利益博弈的角度探讨舆情在不同阶段间的演变机理,将会在很大程度上还原和解释舆情产生与发展的本质,有针对性的制定舆情危机应对策略。

4.1.3涉及更多参与主体(≥3)的博弈模型构建通过本文对网络舆情博弈研究文献的分析可看出,大部分的博弈文献专注于两方博弈模型的构建,仅有三篇文献是基于三主体的研究。而现实中相当部分的主题舆情涉及到的主体数量都不限于两方,甚至是三方,如网络空间恶意谣言的传播、网络品牌或网络红人炒作就涉及到政府、网络媒体、普通网民和网络水军等在内的四方利益主体。另外,即使是单一的舆情事件,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会产生博弈人数的浮动,如对于官民矛盾的舆情事件,在萌芽期博弈仅存在于普通网民和政府之间,随着舆情信息的扩散,更多网民的参与使舆情进入初步发展阶段,这时网络媒体甚至网络水军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会选择性的加入到博弈场域,这两者的介入会使舆情信息呈现爆炸式的增长,迅速发展并进入高潮期。至此,博弈方由两方转化为三方或四方,此时,政府应急措施的采取会缓解甚至解决舆情危机,网络媒体和水军也会在获得足够的点击量和用户关注度之后,适时地退出博弈场域,即标志着舆情逐渐转入衰退阶段,这一阶段仍存在部分网民和网媒对政府的监督,博弈主体又退回至两方或三方的博弈。因此要使构建的博弈模型更加符合现实情境,需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灵活调节博弈参与主体种类和数量,使构建的模型更加符合现实情境。

4.2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的转化目前学者基于博弈论的网络舆情研究都采用的是非合作博弈模型,认为舆情各参与方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可调和的。但现实是,在某些特殊的主体舆情下常常存在某几方利益主体合作共同对抗其他主体的现象。如在网络红人和企业品牌的炒作中,网络媒体会出于点击量和用户人数的考虑而和水军达成合作关系与网民进行博弈;再如当官民矛盾激化引发网络舆情时,网络媒体会以监督者、意见领袖等多重身份和网民形成合作关系,对抗政府的失职行为等。这些合作关系的产生都非偶然现象,而是博弈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理性选择的结果。且随着我国网络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范围的扩大以及网民网络素质、理性分析能力的提高,以社会持续、和谐和稳定发展为目的的主体合作行为会发生的越来越多,因此网络舆情合作博弈研究将会成为未来研究的趋势之一。

作者:宋余超 陈福集 单位: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