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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wemedia)的概念是2003年谢恩•鲍曼和克里斯•威利斯两位学者提出的,它强调不同于传统的由媒体组织机构掌控的大众传媒形态是一种表达公民个人愿望、由公民个人书写的媒体。彭兰教授指出,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和手段,提高了传播的效率,而且也使得普通平民参与大众化信息传播成为可能。①的确,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普通大众不仅仅是信息的接受者、消费者,而且逐渐成为信息的生产者、者。尤其是Web2.0技术推广以来,广大网络用户的主体性得以凸显,博客、播客、维客(WiKi)等纷纷出现,个体的声音得到重视和传播,能够展示公民个人记录、表达公民个人见解的自媒体,在互联网的母体中孕育和诞生了。
1.自媒体时代的来临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的发展迈入高速成长期,SNS应用、P2P技术、IM即时通讯、BT下载等等纷纷登场,互联网信息传播深入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伴随着博客的出现,个人日记、照片、评论等可以,个人的所见、所闻、所感有了表达舞台,出版“我的日报”成为可能,表达公民声音的“自媒体”随之诞生了。个体的创造力被激发出来,公民个人的话语权具有了与传统媒体机构角力的空间平台。但是,由于博客写作的门槛较高,电脑的携带不够方便,这种自媒体的普及受到了限制。大规模的自媒体内容生产和传播,则主要借助移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它是伴随智能手机的出现而被广大公众接受。2009年初,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的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发放下来,智能手机如雨后春笋般遍布于大江南北,西藏自治区也不例外。可以说,微博的出现促进了“自媒体”的成长,而微信的普及则使“自媒体”在中国大为兴盛”。②据互联网数据中心(DC-CI)的数据显示,2010年6月,我国互联网完成历史性一跃,用户生产的内容流量超过了网站专业制作的内容流量,即博客、论坛、SNS、微博、问答等应用流量超过了新闻、搜索、电子商务等流量的总和。③这意味着网民已经成为互联网信息传播中一种主要的力量,UGC(UserGeneratedContent)即用户生产内容的方式冲击和动摇了原来自上而下的、由少数机构集中控制主导信息的互联网体系;用户生产信息、记录新闻、选择应用、设置议题等等,使得其主体地位被凸现出来,用户“当家作主”的时代———自媒体时代已经悄然来临。
2.西藏公众对于自媒体的希望和憧憬
2014年,笔者和23名藏族学生分赴拉萨、日喀则、林芝等地,开展“西藏新媒体与社会公众关系调查”等3项互相关联的专题调研,共计收回有效问卷612份,其中藏族群众占到受访总人数的91.3%。根据大量数据统计分析和质性调查反思,初步做出如下判断:西藏公众现已形成对手机的严重依赖,社会公众使用媒介的年龄分层差异特别明显,他们对于一些涉藏新闻信息网站比较冷漠,多数人浏览新闻信息时不跟贴、不发言、不表态,存在着“沉默的大多数”现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特殊的社会文化环境、网络管理过程中的敏感词限制、普通网民的意见表达“力不从心”等都影响和制约着公众网络表达和交流的积极性。在“您认为手机能否成为自媒体?”的项目调查中,92.35%的被调查者则选择了肯定回答,他们对于以手机为代表的自媒体表现出特别喜爱和热切期望之情。他们认为,手机可以拍照,把自己看到的生活情景通过图片发送进行交流;可以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做现实生活的记录者;可以聊天交友,可以参与社区活动,甚至可以进行语音交流、视频交流等等。有些公众认为,自媒体能够反映藏族群众的宗教文化需要和风俗习惯,填补了被主流媒体常常“忽略”的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公众自身认为有意义的现象与问题的报道空白。他们在自我编织的意义之网中,似乎找到了价值和尊严。
3“.数字公民”的形成和崛起
互联网中网民个体力量的强大,正是网络适应了个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P2P(PeertoPeer)即点对点技术应用,实现了用户之间的直接互联、直接交换和共享内容,这种技术、构架和思想暗合了互联网的元思维———“非中心化”的对等联网,使得人人能够交互传播。④而网民作为独立个体能够自由表达,也使得传播回归到西方语言“Communication”的根源“共有和交流”的本意当中。⑤“数字公民”(DigitalCitizen)或曰传媒公民(MediaCitizen)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并成长起来。“数字公民”是在网络已经媒体化的社会里,具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即利用网络接受和消费信息,又利用网络生产和信息的使用者。它不同于传统的受众。原来的受众概念,立足点仍然是传者本位,突出的是传者控制信息的采集、筛选和播放的权力。而“数字公民”强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民个体的平等权利和自由权利得到张扬,公民以受者和传者的双重角色活跃在网络世界,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模式,自主化、个性化传播成为时代的特征。“数字公民”的形成和崛起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它与自媒体的诞生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自媒体是“数字公民”生产、传播信息的载体和工具;“数字公民”则是操作、运用自媒体的主人和施动者。(1)在我国,“数字公民”诞生可追溯到1990年代中后期。随着互联网站和BBS(电子公告牌)在中国的落地生根,最早的一批网民开始了ID(InternetI-dentification,网络身份)交流、对话,自媒体的雏形开始出现,最初的“数字公民”由此孕育而生。(2)本世纪初,随着P2P、Web2.0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博客、播客、维客(WiKi)等随之诞生,自媒体进入快速成长期,“数字公民”的队伍发展壮大。(3)除了技术条件以外,“数字公民”自我意识的觉醒也是一个重要因素。(4)国家法律制度的跟进。2004年,我国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这是国家对公民权利的高度回应和庄严承诺。后来,国务院又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依法享有了知情权等权利。⑥(5)2009年后智能手机的出现使得自媒体普及化,“数字公民”迅速崛起。随着3G智能手机的普及,西藏青年也成为以手机为代表的自媒体的主力军。他们常常关注被主流媒体“忽略”的一些话题;对社会事件,尤其是一些突发事件敢于发表评论,如对2014年尼木县“8•10”特大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出台的“三限”规定进行热议,提出合理建议,表现出较强的社会管理参与意识。⑦2015年4月,藏族80后新人结婚照在微信圈走红,虽然说这组照片的主人公来自四川省,但是多数照片的拍摄地却与西藏自治区密切有关。他们是藏族青年,拉萨是他们心目中的“圣城”,转经筒、牦牛、碉楼和游牧场景等藏族文化元素成为照片在网络走红的重要原因。⑧他们向往现代生活,对传统文化也充满怀念;他们生活在西藏自治区之外,而信息生产、传播的风景内容却来自自治区之内,手机互联网的传播已经解构了地域的内外之分,内外的界限已经在互联网世界模糊或者说消失。
4.自媒体中的极端声音
自媒体的出现使得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信息的生产者、者,互联网成为人人都可以参与和使用的公共空间。然而,由于网络用户素质的差异和责任感的不同,自媒体生产和的信息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质的区别。从负面的因素来看,自媒体传播中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自媒体中存在散布虚假信息的现象。个别用户缺乏社会责任感,或者缺乏专业知识,对事件或问题一知半解,仅凭印象就信息,造成了错误传播;有些人甚至故意制造或散布谣言。(二)有些用户盲目跟风,缺乏判断力。网络中的热点事件容易引起自媒体的关注,有些用户“见到贴子就转”或者点赞,“刷屏”的目的只是为了满足存在感。(三)猎奇心理驱使,一些用户在自媒体中传播涉嫌性或低级趣味的内容。有少数人以为自由就是不受任何的约束,对一些涉嫌性或低级趣味的图片、视频等信息特别好奇,随意传播。自媒体传播除了这些与其他省市区的共性问题之外,在西藏社会还存在一种特殊的问题需要关注,这就是“各族人民同以十四世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
“西藏处于反对分裂祖国斗争的第一线,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与十四世达赖集团进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要战场”。⑨我们需要警惕极个别的自媒体中的极端声音,防止以各种方式进行的分裂活动,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捍卫祖国统一。5.舆情治理的基本路径是对话与引导互联网使得传者与受者的交流变得日益重要,个人的兴趣、价值和权利得到尊重和彰显,“数字公民”借助自媒体赋权而逐渐实现人的平等、自由和独立。马克思终生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无论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在形式上实现了人的自由平等的歌颂,还是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异化所造成的人的实质上不平等、不自由的剖析和批判,都内在地蕴含着个人主义的基本诉求即个人的独立、自由和平等。”⑩即马克思追求的理想目标和互联网不断发展所带来的积极作用在方向性上是一致的。换一个角度来看,中国社会转型与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需要经济体制以外的重要因素革新,才能克服险关,顺利向前”。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造就了“数字公民”的崛起,“推动自由、平等、民主等思想的传播,并加强了对公平和正义的全民话语解析”,促使他们参与到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改革之中去。輯訛輥西藏的社会发展有其特殊性,在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解除的束缚和克服的困难更多。具有强大惯性和超稳定性宗教传统的西藏社会,在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产生的震荡会更剧烈,在自媒体传播中的表现会更复杂。面对纷繁错综的网络环境,我们不能采取简单粗放的治理方法。那种认为自媒体报道缺乏客观性、滥用新闻自由、漠视社会责任而一味否定自媒体的观点,輰訛輥是不可取的。同样,完全美化自媒体,对自媒体传播中无视法律的现象听之任之,也是错误的。我们应该遵循网络媒体、特别自媒体传播的规律,相信绝大多数网民不是刁民。我们对待自媒体的态度应该以对话和引导为主。网络时代的传播不再是主客体间的单向传播,网民既是话语的生产者也是信息的消费者,“具有明显的主体性特征,主体性的发挥不再是被约束和控制的单主体性发挥,而是双向互动的平等对话、彼此交流的关系。”輱訛輥自媒体用户在社会信息生产和交换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主体地位。哈贝马斯指出,传统哲学将人类的生存活动看作是主体对客体的征服和控制,忽视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没有把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和社会世界有机地联系在一体,只有交往行为模式“把语言看作是一种达成全面沟通的媒介”,在平等、自愿、真诚的言说情境中,参与者通过交往活动在3个世界的相互关系中形成共识。輲訛輥中国社会到了自媒体时代,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实现才具备比较充分的条件,使得“互构”(coconfiguration)和“协商”(nego-tiation)成为可能,而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交流正是信息时展的趋势。在2015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要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根本任务。我们对待自媒体传播亦应如此。在网络舆情建设中,要赢得人心,尊重、理解是前提条件。这也决定了我们对待“数字公民”要采取平等对话的态度。“任何一个热点事件,其背后隐藏的诉求都是来自现实社会,因而应对网络舆情,最根本的还是解决现实社会中的问题。”
本届中央政府强力反腐,广大群众拍手称快,这是赢得人心的重大举措;同时,不断加强民生发展,实施惠民政策,政府的公信力也逐渐树立。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地方政府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注意舆情引导。对于自媒体中暴露的问题,我们应该及时公开事实真相;自媒体对事件也可能了解得不客观,我们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全貌,及时消除误解;如果问题一时无法解决,也要说明原因,公布正在采取的措施,回应“数字公民”的疑问。如果一味地、简单化地强行控制,可能会换得暂时的安宁,但是长期地积压反而会使得抱怨情绪聚积,导致矛盾冲突增加。我们也绝不能对于网络世界中的极端声音掉以轻心。西藏的特殊区情,决定了反分裂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是巨大的历史跨越。我们必须建立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地搜集有关极端信息,认真进行分析和研判,要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必要的和反馈灵效的预警系统。不能把普通“数字公民”在自媒体中反映一些问题、一些牢骚信息当作“维稳”的对象来处理。对于网络管理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坚持用法律手段制止不法分子的挑衅行为和破坏活动。要区别对待极端分裂分子和盲目从属人员,对于盲目从属人员要采取教育、规劝、告诫等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西藏社会的历史发展必然性,传播西藏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传播西藏的多元文化和宗教信仰自由,用实际的社会现实问题的改善和解决来回应、释散各种疑问和困惑,争取盲目从属人员在事实和真相面前的醒悟、悔过和自我救赎。
简言之,网络舆情治理就是争取人心的工程。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变单纯的、简单化的“控制”和“维稳”取向,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与“数字公民”开展平等对话交流协商,旗帜鲜明地反对极端分子的分裂渗透活动,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与藏汉群众真心实意地交朋友,为西藏的民族文化繁荣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尽心竭力。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西藏社会舆论与媒介引导力研究”(项目编号14BXW040)和西藏民族大学科研一般项目“西藏新媒体发展与公众关系调查研究”(项目编号为14myY1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陈航行 单位: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