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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的出现,给纪检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利也有弊,处理好网络传播和纪检工作之间的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影响
一是网络信息的传播使纪检工作更加公开和透明化了。纪检工作其中一个职能是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而监督的过程需要公开和透明化。网络传播公开和透明化的特点与纪检工作有机的契合在一起,对反腐败工作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比如,网民可以在网上公开自由发表言论,相关言论可能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让有问题的政府官员无处可藏,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既对腐败分子起到威慑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二是举报和投诉方便,监督成本低。互联网出现以前,群众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局限性大,举报和投诉也相当不便。写信和打电话的举报方式,可能会暴露举报人的身份,使群众不敢贸然行动。互联网出现后,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在网络上言论,群众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违规行为有了直接申诉的地方,而且网络虚拟化的特点也隐藏了网民的真实身份,保证了他们的安全。群众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的局限,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处于随时被监督的境地。2012年“表哥”杨达才因为一系列考察照片被细心网友揭露出所戴名表数量多、价值不菲,最终使杨达才落马一事,就是通过网络反腐的最好例证。
(二)不利影响
一是网络信息的真实性不易分辨。由于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网络终端,在数量如此之大的网络用户中,虚假不实的信息充斥着整个网络,信息难辨真伪。纪检部门在处理网络上关于对官员的投诉和举报时,要花大量的时间、做大量的调查,才能够排除诽谤和诬陷的不良信息,让真正的腐败分子现出原形。二是网络反腐缺乏法律保障。目前,我国的网络反腐败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也得到了官方的普遍认可和重视。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网络反腐败给予法律支持。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对举报之后贪腐事件的跟进情况,都没有具体的条文出台,让网络反腐败一直处于一种民间的、游离于法律和体制之外的反腐败手段。这种情况,很容易让民众失去反腐的信心,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三是缺乏约束的网络传播容易引起法律争端。这种法律争端最常见的体现就是触犯公民的隐私权。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个人在网络上因为某个事件被广泛关注,很快这个人的身份就会被广大网友“人肉”搜索出来,不少人因为网民不理智的举动,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不少居心叵测的人打着正义的口号把别人的家庭、工作、住址、电话等都公布出来,使公民的隐私暴露无遗,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种犯罪行为,很容易引起法律争端,引火烧身。
网络传播条件下纪检工作应如何开展
(一)立法对网络反腐败进行管理
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反腐败举报有功的网民加以奖励,对网络上诽谤和诬陷的不实言论加以惩罚;出台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的措施、对贪腐事件的跟进制度等,为网络反腐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012年,通过网络的舆论监督使不少的贪污腐败分子得到了惩罚,比如上面提到的杨达才,网民在其微博了一张杨达才佩戴名牌手表的照片,之后渤海论坛的官方微博了杨达才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昂贵手表的照片。经调查,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最终被撤销其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因包养二奶,被网民在微博上传出大量不雅图片,被立案调查等。这些由网民揭发检举而最终被纪检机关查处的贪官案例很多。但是,数据显示来自网络的揭发检举,有一半以上是不实的,需要纪检部门花费大量的精力去鉴别。因此,政府应立法对网络反腐败进行管理。
(二)设立政府反腐败官方微博或网站
纪检部门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反腐败网站或官方微博,把网络作为一个载体,变被动为主动。引导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主动去倾听民众的心声、了解百姓的疾苦,在网络大量的信息中发现问题,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对不实传闻及时给予澄清,避免出现不稳定的社会现象。
(三)加强对网民遵守网络规范的教育
在官方微博或反腐败网站,加强对网民进行网络规范的教育,提高网民自身素质。与网民一起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让网络传播成为纪检工作一个强大的平台。与网民一起共同打击腐败,发挥网络传播的正面作用,促进纪检工作的开展。
网络的力量是强大的,正确的利用网络传播,会极大地提高纪检工作的效率。它公开、透明和广泛传播的特性无形中把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作为展现在群众面前,并接受群众的监督。而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也可以通过网络传播了解反腐败信息,对自身也具有十分有效的教育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网络传播条件下纪检工作的良性发展。(本文作者:陈婉仪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