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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湾科学门类体系
1.1工程及应用科学台湾科技年鉴记述的台湾“国科会”的工程及应用科学门类,包括土木水利工程、环境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与固体力学、能源工程、自动化工程、控制工程、热流工程、航空太空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电信工程、资讯工程、电力工程、微电子工程、光电工程、医学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及高分子工程19个学类。
1.2生命科学台湾科技年鉴记述的生命科学,包括医学科学、农业科学和生物科学3个领域。医学科学包括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两大部分共10个学类。其中,基础医学包括形态及生理医学、生化及药理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及检验医学、药学及中医药学4个学类;临床医学包括内科系医学(一)、内科系医学(二)、外科系医学(一)、外科系医学(二)、社会医学及工程医学6大学类。农业科学包括农业环境科学和农产资源科学两个学类。生物科学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多样性及长期生态学两个学类。
1.3人文及社会科学台湾科技年鉴中人文及社会科学门类,包括人文科学的台湾及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历史学、哲学、语言学、艺术学、社会科学的教育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法律学、政治学、区域研究与地理、经济学、财务金融会计及管理学等学类。
1.4科学教育在台湾科技年鉴中,在自然科学章、工程及应用科学章、生命科学章及人文及社会科学章之后,专门单列了一个与之平行的科学教育章。据此,笔者认为,该年鉴把“科学教育”视为一个科学门类,其所述科学教育的范畴,包括数学教育、科学(自然科学)教育、资讯科学教育、应用科学教育、医学教育、多元族群的科学教育、科普教育与传播学类等。
2台湾科技发展组织体系
目前,台湾开展科学技术工作的原则是整体规划、分工执行。台湾科技发展组织体系包括推动机构、执行机构及评估体系3个部分。
2.1科技发展推动机构台湾科技发展推动机构就是科技行政机构,包括“科技部”、“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会署”。(1)“科技部”(原“国科会”)。1959年,台湾成立“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长科会)。1967年,台湾“总统府”的“国家安全会议”下增设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科导会),并将长科会扩充改组为“国家科学委员会”。1969年,将“国家科学委员会”再改组为“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国科会”)。“国科会”委员由“行政院”选聘的“行政院政务委员”、研究机构首长、“中央”相关机构首长及专家学者担任。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科技发展政策、策略、方案及中长期计划,规划推动基础研究与先进性应用研究,改善整体研究环境,培育延揽科技人才,奖助研究人员,并协调、联系、审议及管制考核各“部会署”重要科技计划。1978年起,它主办科学工业园区的开发工作。台湾科技发展政策、科技资源整合与分配原则、重大科技计划以及重要科技法规,由“国科会”会议作出决议,报请“行政院”核定。为提升行政机关效率,以精简、弹性、效能3大原则对“行政院”进行组织再造。2010年1月12日,台湾“立法院”审议通过《“行政院”组织改造法案》,确定未来“政府”组织架构中的“国科会”改制为“科技部”。2014年1月7日,台湾“立法院”审议通过《“科技部”组织法》。同年3月3日,台湾“科技部”正式成立[4]。相较于原“国科会”,“科技部”的职能有一定调整,主要包括研究制订科技研究发展政策、推动基础科技及应用科技研究、推动重大科技研发计划、支持学术研究、发展科学工业园区、规划核能安全政策及管制、管理“国家”科技发展基金等。(2)“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原“行政院”科技顾问组)。1976年,台湾成立“行政院”应用技术研究发展小组,由“经济部”、“国科会”等单位首长担任成员,作为跨“部会署”的应用科技整合、推动及联系协调机构。1979年,台湾“行政院”颁布《科学技术发展方案》,成立“行政院”科技顾问组,聘请外籍著名科学家作为科技顾问,定期检视和评估政策并提出建言。随后,各相关“部会署”陆续设立科技顾问室作为部门推动科技发展的窗口。1989年,应用技术研究发展小组被裁撤,其审议应用技术发展政策和联系协调各“部会署”的功能并入科技顾问组。1998年,增聘岛内著名科学家为科技顾问,且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为首席科技顾问。2012年,科技顾问组改制为科技会报办公室,成为“行政院”正式常设性任务编组。(3)其它相关“部会署”。台湾当局的“经济部”、“教育部”、“交通部”、“内政部”、“国防部”、“劳动部”、“农委会”、“卫生署”(“卫生福利部”)、“环保署”、“原子能委员会”及“公共工程委员会”等“部会署”,也分别通过编列和执行科技预算,引导和落实当局的科技政策,参与推动科技发展。
2.2科技发展执行机构台湾科技发展的基础科技研究和先导性科技应用研究,主要由“中央研究院”(简称“中研院”)与各大学院校执行。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主要由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和其它财团法人研究机构执行。产品开发和商品化研发,主要由公营、私营企业执行。(1)基础研究机构。中研院是民国时期中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是目前台湾地区的最高学术研究机关,直接隶属于“总统府”[5]。1928年,中研院在南京成立,新中国成立以后,其大部分改组为中国科学院等机构,少部分在台湾地区重建并保留原称。中研院的任务是开展人文及科学研究,指导、联络及奖励学术研究,培养高级学术研究人才。目前,中研院下设研究机构包括:①数理科学方面的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资讯科学、统计科学、原子与分子科学、天文及天文物理、应用科学、环境变迁、资讯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②生命科学方面的植物暨微生物学、细胞与个体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生物医学、农业生物科技、基因体、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研究所(或研究中心);③人文社科方面的历史语言、民族学、近代史、经济、欧美、中国文哲、台湾史、社会学、语言学、政治学、法律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研究所。3类研究所(研究中心)共31个。台湾各公、私立大学院校,也承担着基础研究任务并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工作。(2)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执行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任务的各财团法人研究机构主要有隶属于各“部会署”的半官方性质机构,包括:①“经济部”的工研院、资讯工业策进会、中技社、中国生产力中心、“中华民国”纺织业拓展会、中卫发展中心、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石材暨资源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全国认证基金会、印刷工业技术研究中心、自行车暨健康科技工业研究发展中心、自强工业科学基金会、车辆研究测试中心、金属工业发展研究中心、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纺织产业综合研究所、商业研究院、专利检索中心、船舶暨海洋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塑胶工业技术发展中心、精密机械研究发展中心、台湾大电力研究试验中心、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台湾电子检验中心、台湾机电工程服务社、鞋类暨运动休闲科技研发中心及医药工业技术发展中心;②“科技部”的“国家”实验研究院(简称“国研院”)、同步辐射研究中心、光电科技工业协进会、徐有庠先生纪念基金会、台湾科技发展基金会,农委会的农业工程研究中心、农业机械化发展研究中心、台湾香蕉研究所、台湾渔业及海洋技术顾问社及台湾动物科技研究所;③“卫生部福利部”的“国家”卫生研究院、医药品查验中心;④“交通部”的中华顾问工程司、台湾网路资讯中心;⑤“内政部”的“中央”营建技术顾问研究社、台湾建筑中心;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的电信技术中心。还有非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其它研发机构,包括中华谷类食品工业技术研究所、中华经济研究院、亚太科学技术协会、亚太粮食肥料技术中心、亚洲与农村发展中心、亚洲蔬菜研究发展中心、台大严庆铃工业研究中心、台北病理中心、台湾区橡胶工业研究试验中心、台湾经济研究院及台湾营建研究院等。一些研究机构编列于政府部门内部,如“国防部”的中山科学研究院、“内政部”的建筑研究所、“教育部”的中国医药研究所、“经济部”的“中央”地质调查所、“交通部中央气象局”的气象科技研究中心、运输研究所及其港湾技术研究中心及“环境保护署”的环境监测所等。工研院成立于1973年,是台湾最大的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和开创台湾半导体产业的先锋,其任务是以先进的工业技术推动台湾工业发展[6]。目前,该院设有南分院、产业学院、电子与光电研究所、资讯与通讯研究所、机械与系统研究所、材料与化工研究所、绿能与环境研究所、生医与医材研究所、影像显示科技中心、云端运算行动应用科技中心、服务系统科技中心、创意中心、纳米(纳米)科技研发中心、产业经济与趋势研究中心、量测技术发展中心、知识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及巨能资讯科技中心等18个研究机构。2003年,原6个“国家级”实验研究中心整合成立“国研院”,随后有5个中心加入,现其下设有晶片系统设计中心、仪器科技研究中心、灾害防救科技中心、高速网路与计算中心、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纳米元件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太空中心、科技政策研究与资讯中心、台湾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及台湾台风洪水研究中心等11个实验研究中心[7]。该院的主要任务是建构研发平台、支援学术研究、推动前瞻科技、培育科技人才,营造满足社会与产业未来需求的科技研发环境。(3)科学工业园区。台湾现有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南部科学工业园区及中部科学工业园区3个科学工业区园区,它们分别由隶属于“科技部”的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及中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简称“竹科”)成立于1980年12月,包括新竹、竹南、龙潭、铜锣、宜兰及新竹生医等6个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3420000m2[8]。其目标是引进高级技术工业和科技人才,激励工业技术研发创新,促进高级技术工业发展。科管局的职责是为园区内厂商建设优质基础设施、提供单一窗口服务、创新研发机制及产学研合作机制。竹科以半导体产业为主,拥有晶圆代工、设计、光罩、封装及测试等完整的垂直分工体系,创造了多项世界第一的产品,被誉为“台湾硅谷”。它不仅设立南部和中部科学园区,构建了台湾完整的西部高科技走廊,也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学习的典范。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简称“南科”)成立于1995年5月,包括台南园区和高雄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6130000m2。南科以光电产业为主,担负着发展台湾科技产业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使命[9]。2003年7月,中部科学工业园区(简称“中科”)开始开发建设,目前包括台中园区、后里园区、虎尾园区、二林园区及高等研究园区5个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6550000m2。中科以光电、集成电路和精密仪器产业为主,其目标是鼓励研究发展和制造高科技工业产品,提升科技产业技术水平,促进台湾中部地区产业升级,形成中部高科技产业新聚落[9]。(4)创新育成中心。台湾创新育成中心(或称育成中心)是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运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和辅导公民营机构,以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个人创新创业、促进台湾产业升级为目的而设立的,相当于中国大陆“科技企业孵化器”[10]。其最主要功能是技术指导,服务对象是高科技中小企业[11]。因此,笔者认为,台湾创新育成中心也是台湾科学技术体系的一部分。1993年,“国科会”研究计划提出创新育成的概念[12]。1993年12月,台湾中小企业协会邀集“经济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联合辅导基金会、7家中小企业专业银行以及民间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台湾第一家中小企业专业投资与辅导机构———台湾育成中小企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1996年4月8日,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运用委员会出台《鼓励公民营机构设立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要点》。同年7月,台湾工研院设立台湾第一家创新育成中心[11]。根据创办主体不同,台湾创新育成中心可分为学校型、政府型、财团法人型及民间型4类,大部分创新育成中心为学校型,即由大专院校设立。截至2011年8月,台湾共有131个创新育成中心,其中,获“经济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资助的有99个,中小企业处直营育成中心4个(南港软件育成中心、南港生技育成中心、南科创新育成中心及高雄软件创新育成中心)[13]。台湾创新育成中心在当局政策引导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尤其是学校资源,协助中小企业创新与创业,辅导高科技产业发展和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它能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地区产业发展,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简言之,“产官学一体,创造三赢”是育成中心的终极目标。台湾创新育成中心最主要的服务内容是技术指导,其次是空间和设备(如办公室、会议室、展示空间、办公自动化设备、实验用机器设备、电脑等)的出租,再次是经营管理和宣传方面的指导,包括法律、税务等的咨询服务,有些育成中心还提供融资协助[11]。自1997年以来,台湾创新育成中心累计培育5024家中小企业,累计育成1920家新创企业[12]。种种绩效显示,台湾创新育成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3科技评估体系台湾构建并长期坚持科技计划审查、执行管制和成果考核的企划评估三联体系,该体系成为台湾科技发展的重要机制之一,保证了台湾科技计划的立项、执行及成果质量。科技计划审查的工作重点在于研拟重点方案,包括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执行管制的工作重点在于计划方案的执行。成果考核的企划评估是将执行成果与检讨意见进行反馈,以便于计划修订[14]。
3台湾科技法律政策体系
1999年1月20日,台湾当局以“总统”名义公布施行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科学技术基本法》。该法作为台湾推动科技发展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方针,是公、私营部门科技发展的主要法律依据。台湾科技基本法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方向、社会需求和区域均衡发展,“行政院”每4年召开一次“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汇集各界专家学者对台湾科技发展策略的建言,形成大会共识并据此共识研究制订科技发展政策(主要由科技发展计划和科技白皮书体现)。科技政策的整体规划方向,每两年调整一次,由科技大会和科技白皮书交叉滚动负责。最近一次科技大会是2012年12月召开的第九次“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最新一个科技发展计划是2013年10月“行政院”审议通过的台湾科技发展计划(2013-2016),最新版科技白皮书是2010年12月“行政院”核定的台湾科技白皮书(2011-2014)。台湾科技法律与政策,具体落实和体现在各项科技发展计划上。台湾科技发展计划分为“行政院”核定并推动的科技计划和各“部会署”制定实施的科技计划。作为台湾制订科技政策与推动科技研究发展的依据,最新版台湾科技发展计划提出了2013-2016年台湾科技发展的7大目标及其主要推动策略,如下所示:(1)提升台湾学研地位。精进学术评鉴制度,构建学术型探索未知及问题解决机制,制定产学合作及利益冲突解决规范。(2)规范台湾智财(知识产权)布局。形成产业智财布局保护网络与新一代新兴产业的智财布局,构建研发成果转化机制,营造智财基础环境。(3)推动台湾永续发展。整合科学评估资讯,增强科研能力,建立决策评估机制,解决土地利用争议,强化科技创新应用,推动绿色经济转型。(4)衔接上游学研与下游产业。推动宏图方案、萌芽计划的实施与“国家”天使基金的投入等,分别填补研究→发现→技术→新事业发展的缺口。(5)推动自上而下的科技计划。调整“国家”型科技计划总体规划与议题征求做法,强化“国家”型科技计划管理,调整指导小组成员,强化机动意见投入机制,拟定“国家”型科技计划退场原则与程序,强化绩效评估机制,调整“国家:型科技计划议题形成机制与上中下游连接。(6)提升台湾科技产业创新能力。科技预算分配合理化,采取产官联盟出题、学研解题的合作方式,引进国际顶尖创投公司,利用台湾与中国大陆及日本的关系优势。(7)解决台湾科技人才危机。促进教育体系多样化,引入市场机制,发展专业训练与人力附加值高的培训产业,提高人才的国际竞争力。台湾“行政院”推动“经济动能推升方案”、“黄金十年‘国家’愿景计划”及“‘国家’建设计划”实施,上述方案与计划都包含科技发展事项。此外,台湾“行政院”还核定由各“部会署”拟订,具有重大性、关键性或跨“部会署”的科技发展计划,如“强化工业基础技术方案”、“台湾生技起飞行动方案”等。为应对重大经济社会及民生问题,提升台湾的全球竞争优势,台湾当局从1998年开始,以第一优先的方式,推动一个重大科技计划———“‘国家’型科技计划”实施。该计划由“国科会”(现“科技部”)主导,各“部会署”参与,整合上、中、下游及官产学研各界资源。在该计划中,最早实施的项目是电信(后改为网络通讯)和农业生技,1999年新增防灾,2000年新增生技制药,2001年起陆续新增数位典藏、基因体医学、晶片系统、纳米及数位学习。经过终止、合并及新增,该计划最终调整为9项,分为3类:①促进产业转型、推动台湾创新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的经济类(包括网络通讯、晶片系统、纳米);②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即与人民健康相关的前瞻分子生物技术的生技类(包括农业生技、生技制药、基因体医学);③与居家安全、国民教育、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的民生类(包括防灾、数位典藏、数位学习)。2011年,台湾当局实施了网络通讯、生技医药、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智慧电子、纳米、能源等6个项目。各“部会署”根据自身的法定职能,拟订科技发展策略和行动方案,规划和推动本部门科技发展。2011年,各“部会署”共实施了175项科技计划,包括:①“国科会”的“太空科技发展计划”、“晶片设计实作计划”、“高科技设备前瞻技术发展计划”等23项(不含6项“国家”型计划);②“经济部”的能源效率提升及节能技术服务领域计划、智慧电动车产业推动计划、数位内容产业发展推动计划等114项;③农委会的渔业科技发展纲要计划、重大人畜共通传染病之防疫策略研究及推广等15项;④“卫生署”的医卫科技政策研究计划、卓越临床试验与研究计划等16项;⑤“教育部”的强化台湾特色之人文艺术及社会科学基础应用人才培育计划、大专校院产学合作绩效激励方案纲要计划等12项;⑥“交通部”的智慧化海空运发展计划、气象领域气象科技研究发展中程纲要计划等10项计划。
4结语
本文从科学门类、科技发展组织及科技法律政策3个方面,全面客观地归纳和解析了现行台湾科学技术体系。台湾科技体系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台湾把科学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科学门类,将其与自然科学、工程及应用科学、生命科学及人文与社会科学并列为5大科学门类之一。由此可见,台湾对开展科学教育,提高民众科学素养十分重视。(2)台湾把有关科技行政部门称为“科技发展推动机构”而非“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词义解释,推动是使事物前进,使工作展开;主管是负主要责任管理(某一方面)。从词义上看,两者追求的效果不一样,前者侧重于使事物有所发展,后者侧重于把事物管住。(3)台湾科技发展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机构“领头羊”地位突出。台湾基础研究和先导性研究任务,主要由中研院和各大学承担;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任务,主要由工研院和其它各财团法人研究机构承担;科技成果商品化研发和产品开发任务,则由企业承担。中研院在基础研究中,工研院在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发挥了无可争议的“领头羊”作用。(4)台湾科学工业园区与创新育成中心分别由“科技部”和“经济部”负责建设与管理,两者运行效率较高,发挥的作用显著,对台湾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学习和借鉴的典范。(5)台湾建立并长期坚持科技计划审查、计划执行管制及研究成果考核的企划评估三联体系。该体系是推动台湾科技发展重要而有效的机制之一,它保证了台湾科技发展计划较高的立项质量、执行质量及成果质量。(6)台湾《科学技术基本法》是台湾科技发展的根本大法,它作为台湾科技法律政策体系主干和基础的地位突出,具有宏观主导的唯一性。台湾科技发展计划和科技白皮书作为台湾科技政策的具体体现,根据发展动态和最新需求,两年一次地对科技政策进行交叉滚动调整,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作者:李金算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