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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技术标准;绿色金融
绿色技术创新将传统技术创新的发展方向转向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一些发达国家陆续制定了控制环境污染的法规,推动了末端治理技术的创新与发展〔1〕。绿色技术概念首先由布朗(E.Brawn)和威尔德(D.Wield)于1994年提出,认为绿色技术是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及原材料消耗的技术、工艺或产品的总称〔2〕。随后,绿色技术的理念被引入中国,其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使得关于绿色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领域逐渐丰富。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是以科技、环境、经济和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为目标,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党的报告指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中国在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方面存在很大潜力。
一、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的五大问题
1.缺乏关于绿色技术的清晰定义和统一标准目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绿色定义方面的一个重要差别是:后者更加强调气候变化,并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技术改进作为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主要驱动力之一。多数发达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建筑和能效管理等技术或行业包含到绿色范畴之内。世界经济论坛在其《绿色投资报告》中也指出:只有对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技术、可持续交通和固废处理等领域(不包括核能和水电)的投资可视作绿色投资〔3〕。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将能够节约化石能源的使用量和降低单位能耗的相应技术投资都归入绿色投资。显然,中国对于绿色的定义相比发达国家更为宽泛,但是关于何为绿色技术尚无统一标准,政府部门没有制定绿色技术清单,导致投资者、企业和金融机构难以识别绿色技术投资的机会或标的,不利于绿色技术创新投资行为的开展,也将阻碍科技政策的制定和生态环境风险的管理。举例而言,目前我国已有的绿色金融标准分散在绿色金融不同领域,不同标准之间对绿色项目的边界划定不一致。如,发改委《绿色债券指引(2016年版)》,中国人民银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及原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3年版)》。2019年3月,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将成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已有的绿色金融标准大都是依靠产业界定。离开了技术分类和技术标准,仅仅通过产业来定义绿色,会产生投资者或企业向某一行业大规模集中而不考虑采纳的技术是否绿色的情况,最终导致所谓的“绿色产业把生态毁灭了”。对每一个产业采用不同的绿色技术要有清晰的定义,同时,此定义一定要与绿色金融等相关标准实现融通,这十分关键。
2.绿色技术领域相对落后以清洁能源技术为例,全球议程理事会(GlobalAgendaCouncil)于2015年确定了15项具备高潜力发展价值的短期和中期清洁能源技术(见表1)。表1中列示的大部分核心技术仍掌握在发达经济体中,如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就我国而言,与太阳能光伏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和地热技术等相关的光伏电池、太阳能光热发电、锂离子电池隔膜和地热能发电等核心技术装备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国外进口。增强型地热示范已在欧美进行了30多年的现场试验,我国虽已开展理论和模拟研究,但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目前,美国已经有很多新公司正在从事直接空气捕捉(DAC)等技术的研究工作,用于捕获二氧化碳。中国在二氧化碳捕获和地质封存(CCS)技术领域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部分关键技术层面仍存在很多问题〔4〕。OECD曾研究表明,绿色技术创新涉及很多学科知识领域,其中,能源和环境科学仅占12%,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物理、工业制造、农业和生物学等学科领域均与绿色技术创新产生交集。然而,在上述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方面,中国没有形成长期的技术科学积累效应,即总体上绿色技术创新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积累不足。学科交叉融合积累是绿色技术创新活动最为重要的内在基础,一定程度上,中国和发达国家在绿色发展方面的差距正是由积累水平的差距造成的。
3.绿色技术创新组织发展缓慢近几年,中国除可再生能源领域得到快速发展以外,总体上,绿色技术进入产品及服务市场的速度相对缓慢,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表现为:在可持续建筑、资源有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领域,几乎没有大企业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仍占主导地位,其技术能力水平提升有限;中介服务机构、创新园区和绿色技术研发中心等平台的功能提高进展迟缓。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多层次技术创新组织架构没有形成。在某些领域,由于现有非绿色或浅绿色技术的主导地位,新兴绿色技术会遇到特定的进入壁垒;绿色技术创新时间通常较长,政府和企业对绿色技术创新投入不足;企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对绿色技术的推广应用存在认知局限,对绿色市场前景的不确定性保持担忧。上述因素均为绿色技术创新组织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4.绿色技术创新市场有限对绿色技术和创新研发的投资存在高风险已经被很多专家和企业证明。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企业和投资者很难准确分析绿色技术创新投资以及其知识溢出效应所带来的投资回报;如何证明该绿色技术是真的“绿色”的,如何证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环保的,仍然没有科学的方法和数据平台支撑。不确定的收益和风险使得市场资金不愿意流向绿色技术创新领域,投资者对绿色技术投资的动力更多来源于“感性相信”,而非“理性数据”,绿色技术创新市场十分有限。
5.政府在供需两侧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未来五年,中国每年需要投入至少2万亿—4万亿人民币资金来应对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5〕。中国政府目前主要依靠财政支出手段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但政府财政的支持力度不够、支持手段不科学、支持途径有限,政府在绿色技术供需两侧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绿色技术创新的外部性特征较为明显,创新的过程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支持。2018年,中国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占GDP的比重仅为0.71%。相比之下,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节能环保支出就已占到其GDP的2%,德国和日本的该比例大致在2%—3%之间〔6〕。中国对绿色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政府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财政手段存在改进空间。很多由绿色技术创新形成的绿色产业尚不具备正常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政府的强行干预使得绿色行业成熟度得不到提升,这种现象在节能环保等领域尤其突出。例如,在节能环保财政支出中大量采用的对绿色技术企业直接补贴方式存在严重弊端,这种直接补贴方式虽然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给绿色产业的良性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思考
1.从绿色技术的角度寻找绿色定义的突破口许多商品和服务具有多种(绿色和非绿色)用途;企业也可能会生产各种绿色和非绿色产品。因此,定义产品或企业是绿色或非绿色存在一定障碍(能源企业除外),但是企业的绿色活动不仅可以与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相关联,而且可以与绿色技术或过程相关联。可从绿色技术的角度寻找绿色定义的突破口。根据前文分析,我们发现:普遍认为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是一项绿色技术,包括风能、太阳能、水电、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主要的例外是引发争议的核电,有专家认为,它是一种低碳能源,但是会带来与废物处理、国家安全和辐射释放有关的其他风险〔7〕。在其他一些领域,如污水处理、废物管理和土壤修复等,也没有达成共识。此外,有研究者分析表明,政府通常愿意支持绿色技术领域的“突破”技术,但是,资助绿色技术的“支持技术”时,成本效益最高。例如,能源存储和电网管理是一种支持技术,可以在可再生能源技术成熟时为其提供支持〔8〕。我们参考借鉴欧洲专利局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研究人员开发的绿色专利“标签”,结合中国实际,将绿色技术分为如下8类:一般环境管理技术(包括废物管理、空气和水污染治理、土壤整治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生物燃料等);提高燃烧效率的燃烧技术;减缓气候变化技术(包括碳捕获、碳储存、碳封存、处置温室气体技术等);间接投入技术(包括储能技术等);绿色运输技术;绿色建筑技术;核电和水电技术。与此相关的绿色生产和绿色投资等行为,都可以认定为“绿色”。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着手开展绿色技术标准制定或清单梳理工作,例如英国政府正在进行针对低碳技术的清单梳理。中国迫切需要立即展开此类工作。
2.政府对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的研发投入需要有适当的监督评测方法支撑政府对绿色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不仅有助于推动绿色技术创新,而且还可降低私营部门绿色技术投资的成本和风险,树立私营部门绿色技术投资行为的信心。目前中国已有一些鼓励绿色信贷的规定和政策意见(《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等)。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对绿色技术支持的政策一定要基于对预期成本和预期效益的合理评估,要研究对公共支持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并且要定期检查对绿色技术不同支持方案的适用性。同时,对生态资本的成本核算问题的研究十分重要,即生态资源的成本和改善生态的效益应该可计量、可货币化、可市场交易。
3.通过绿色金融工具的开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通过绿色金融工具的开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大有作为。例如,美国能源部对新能源项目的担保计划通过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了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到清洁能源技术领域,成功地帮助风能、光伏等清洁能源行业在美国实现了快速发展〔9-10〕。可借鉴比较成熟的相关案例,加快开发适用于绿色技术创新的绿色金融工具。表2列示了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已有做法。
三、构建市场导向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政策建议
1.总体框架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中的种种问题,唯有明确市场导向,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方可破解。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政策框架可由五个要素组成。(1)政府绿色目标的制定。包括制定清晰的、长期的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和气候变化愿景目标,确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绿色技术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等。(2)促进绿色技术发展的绿色金融市场激励措施。包括采用稳健型投融资手段,开发多种绿色金融工具等。(3)促进绿色技术发展的具体财税政策。包括完善支持绿色技术发展的税收政策,取消不利的绿色技术补贴并纠正市场失灵等。(4)绿色技术能力建设。包括提升绿色技术积累水平,建设绿色技术创新组织和人力资源等。(5)绿色技术消费者培育。包括对消费者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消费意识的培育,绿色技术舆论宣传等。
2.具体政策措施(1)颁布绿色技术清单和标准。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尽快出台“绿色技术清单”和“绿色技术标准”,明确绿色技术的涵盖范围和标准;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力度,争取在国际标准竞争中抢占先机。将绿色认证标识逐步推广到交通运输和可持续建筑等具有很大潜力的绿色发展领域。(2)鼓励绿色技术创新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地热能、核能、海洋能、可持续建筑和碳捕捉等技术领域的研发,强化雾霾治理集成攻关,建立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研发基地;可考虑成立国家层次的绿色技术开发中心,聚焦高端优势资源,提升绿色技术知识储备。加快推进绿色技术银行工作,加大涉及民生的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可考虑建立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与扩散服务中心,提供咨询、中介等一站式服务。(3)强化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开展绿色发展立法工作,完善突出绿色发展的科技奖励和约束制度,激发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提高企业对市场机会特别是环境机会的辨别和把握能力,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4)以绿色金融(财税)为突破口推动多元投入。开发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加大对绿色技术和绿色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力度。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信贷、绿色风险补偿、绿色创业投资和股票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工具。由财政部和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建立合理的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体系,采用逆向拍卖等方式大力推行政府部门绿色公共采购行动计划;适当提升绿色技术创新研发税收优惠额度;用绿色信贷贴息的方式代替大部分绿色补贴。开发监测评估工具,评价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的研发投入效率。(5)联合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人才。政府部门会同企业和高等院校通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手段,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绿色技术创新先进实践经验;借助G20、“一带一路”等平台,联合多边国家和地区,共同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完善绿色技术人才评价、考核和管理机制,激发绿色技术人才创新热情。(6)分步实施、示范推广。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或已经发展相对成熟的绿色行业,建立有效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其他地区和行业推广。初步设想可选择东部地区作为试点,然后推广到中西部,逐步扩大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覆盖区域。明确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经验交流和知识共享机制,提升全社会绿色环保意识。
参考文献
〔1〕许庆瑞.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战略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1998(2):6.
〔4〕田泽,马海良.低碳经济理论与中国实现路径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
〔5〕周小川.以绿色融资促可持续发展[J].中国金融,2018(13):11.
〔6〕张江雪,张力小,李丁.绿色技术创新:制度障碍与政策体系[J].中国行政管理,2018(2):153-155.
〔9〕马骏.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7.
〔10〕马骏.国际绿色金融发展与案例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7.
作者:郭滕达 魏世杰 李希义 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