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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设计
1.1研究方法
在效率测度方面,目前主要有两类方法:一类是以Charnes(1978)[8]等提出的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为代表,另一类是以Aligner等(1977)[9]提出的随机边界分析方法(SFA)为代表。与DEA方法相比,SFA方法具有明显的优势,前者采用数据规划方法,无需建立变量之间严格的函数关系,也就难以对变量的显著性进行检验,而后者则以坚实的经济理论为基础,可以判断模型拟合的优劣。同时考虑到随机冲击效应和技术欠效率是随机边界模型理论的精髓,相比于平均生产函数和确定性前沿生产函数同样具有优势。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决定采用这一方法。我们首先假设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经营者为了实现高额回报率和企业的长远发展,会根据其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设定其最佳创新投入。在放松这一假设后,任何形式的冲突都会降低企业的研发投入,使得该值并未达到最大,而我们恰恰可以把这一技术水平损失看作公司的实际技术创新能力与前沿技术创新能力的偏离。基于这一想法,在考虑冲突的情况下,公司的实际技术创新水平可以表示为。的相关变量,考虑了企业治理结构的异质性对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影响。(4)式和(5)式构成了异质性随机边界技术创新模型。通过这一设定,使得本文的后续分析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其一,可以采用似然比检验进行定性分析,考察模型的异质性设定是否正确。其二,可以构造“技术创新效率指数”进行定量分析,它表示企业的实际研发支出与最佳研发支出的偏离程度。
1.2变量构造
1.2.1被解释变量目前,理论界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来衡量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一是用创新投入来衡量,如Hansen&Hill(1991)以研发支出与销售额的比值度量。二是以创新产出来衡量,Kochhar&David(1996)[11]以公司开发的新产品数量作为技术创新水平的度量指标,鉴于技术创新成果的可比性较差,而且较少受管理层控制(Davidetal.,2001)[12],所以不宜把创新产出作为被解释变量,但创新投入却不同,它主要由企业的经营者决定,加之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故本文以研销比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变量,记为LnInno。
1.2.2公司特征变量一是企业规模(size)。本文借鉴Hansen&Hill(1991)[10]等学者的做法,选用企业固定资产年平均余额作为企业规模的度量。二是现金流动性(cash)。根据Jensen(1976)[3]提出的自由现金流假说,如果企业有充足的现金流,那么企业管理者倾向于扩大企业R&D投资,以便获取更多的控制权私有收益。本文选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总额来衡量。三是负债率(debt)。当企业外部融资受到约束导致企业内部资金不足时必然会减少研发投入。四是资产周转率(TAT)。研发投入作为一种风险大、收益高的投资活动,其回收周期通常具有长期性,如果企业注重短期资产周转的话,势必会降低企业的研发投入水平。五是主营业务比重(ratio)。企业主营业务突出,更容易有更多的财力和物力去进行研发投入。本文选用企业第一位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来表示。
1.2.3冲突变量本文主要选取四种治理结构变量反映企业的冲突因素:一是股权集中度,我们用企业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变量;二是股权制衡度,我们选用Z指数对其进行度量。Z指数反映的是企业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的比值,Z指数越大,意味着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之间的力量差异越大,第一大股东的优势越明显,其对公司的控制能力也越强,股东之间的制衡能力也随之越弱;三是机构持股对冲突的影响,我们选用机构持股比例作为变量;四是高管激励对冲突的影响,我们按照大多数学者的做法选用高管持股比例作为变量。本文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库,样本区间为2006-2011年。筛选原则如下:1)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2)为了避免离群值的影响,我们在第1%和99%百分位上对主要变量进行了Win-sorized缩尾处理,数据处理和估计均采用sta-ta12.1完成。各变量的名称、含义以及相关统计特征如表1所示。
2结果及分析
2.1异质性随机边界技术创新模型估计结果为了保证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和客观性,我们在多种设定下分别进行了估计。估计结果见表2。模型1为传统的固定效应模型,模型2-模型6则是采取异质性随机边界模型,其中,模型3-模型6是在模型2的基础上,通过对参数施加各种约束得到的回归结果。根据各模型的对数似然值以及似然比检验,模型2要显著优于其他模型,这意味着本文选用异质性随机边界模型是合理的,所以后文的分析主要是依据模型2进行。根据表2第一部分的回归结果,我们发现无论是约束方程还是非约束方程,企业特征变量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企业规模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负向影响,这是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研发投入在总规模中的比例是降低的,从而导致企业规模变量为负。负债率与我们预期的符号一致,这意味着随着企业负债水平的提高,用于研发的比例降低,不利于企业创新投入的提高,这与冯根福等(2008)[1]和王燕妮(2011)研究结论基本一致。资产周转率对企业的创新投入影响为负,虽然创新是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活动,但通常也伴随着高风险和长周期特征,如果企业更注重资产的短期周转,必将导致企业长期技术创新投入的不足。现金比率因素和主营业务占比因素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这意味着主营业务占比越高,企业创新投入越多,这一方面是因为主营业务突出的企业有更多的精力去集中进行创新活动,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是因为主营业务突出的企业通常是那些在该市场领域更突出、占据主导地位的企业,为了保持其领先地位也更倾向于投入更多进行研发,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保持其市场领先地位。表2的第二部分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约束进行估计的结果。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如果治理工具对技术创新约束(u)影响为负,意味着治理工具会降低冲突水平,有助于企业创新投入的增加;反之,则企业会降低创新投入。我们发现,股权集中度对技术创新约束的影响显著为负,这意味着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会降低冲突水平,促进企业参与创新活动,这也与Shleifer&Vishny(1997)[14]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股权集中可以提高大股东的监控能力,促使管理者关注企业的长期利益,从而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反映股权制衡度指标的Z指数对企业技术创新约束的影响显著为正,意味着随着Z指数的增加,也即随着股权制衡度的降低,企业的冲突也会愈加严重,从而降低企业的创新投入。正如杨建君等(2007)[15]研究发现,在中国的经济环境下,大股东的存在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有微弱的负影响。究其原因无非有二:一是企业股东之间制衡能力的减弱使得企业股东更关注自身利益而牺牲其他股东利益;二是随着企业第一大股东比例的提高,第一大股东所承担的风险也随之提升,大股东存在资本锁定风险促使其更倾向于投资风险较低、收益较为稳定的项目,从而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产生约束。机构持股对技术创新约束的影响为负,但并不显著。根据已有研究,机构持股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也未达成一致结论(冯根福等,2008;任海云,2010)。机构投资者一方面具有较强的监督能力;另一方面,他们一般都采用组合投资方式,这种分散化的投资策略会降低其承担的非系统性风险,所以从总体来看,机构持股比例的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创新投入。高管持股比例对企业技术创新约束的影响显著为负,这意味着高管激励可以显著降低企业的创新投入约束,提高企业的创新投入。这与国内学者对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的实证结果基本保持一致(王燕妮,2011)。根据理论,股权激励的核心是通过“金手铐”将公司的长期价值与经营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从而减少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降低委托成本,促使经营者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表2第三部分是治理工具对创新投入不稳定性的影响。股权集中度和高管激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不稳定性影响为正,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这意味着二者的大小会显著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不稳定,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其创新的不稳定性也随之提高。反映股权制衡度的变量Z指数以及机构持股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意味着上述两个因素并不会对创新投入的不稳定性产生显著影响。
2.2所有制、冲突对创新投入的影响分析为了进一步考察不同所有制企业冲突对创新投入的影响,我们把所有上市公司分为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两组,回归结果见表3。首先,从技术创新投入约束方程回归结果来看,股权集中度的提高有助于降低创新约束,而且对非国有上市公司的影响更为明显。股权制衡度只能对国有上市公司创新约束产生显著影响,这意味随着股权制衡能力的降低,国有上市公司更容易发生冲突问题,降低企业的研发投入。相比于非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对国有上市公司的影响更大,高管持股比例的提高在国有上市公司中更容易降低创新投入约束。Shleifer&Vishny(1997)认为,国有企业实际上为官员所控制,他们更关注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目标,在给定相同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会更有效的降低冲突水平,提升企业的创新投入。其次,从创新投入约束不稳定性方程回归结果来看,股权集中度和高管激励对两类性质上市公司的创新投入约束不稳定性影响为正,但是对国有上市公司的影响更大。这可能是因为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目标多元化、产权主体虚置、多层委托关系的存在,加之技术创新的专业性、复杂性以及非程序性特征,更容易导致国有股东及其人的监督动力和监督能力的不足,股权集中度以及高管激励的变化更容易导致企业的研发投入产生更大波动。最后,从控制变量来看,所有控制变量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而且符号与所有样本的回归结果基本保持一致。
2.3上市公司技术创新效率分析在识别了各种治理机制对上市公司技术创新约束的影响之后,按照(7)式的设定,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到各个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值。根据随机边界方法计算的技术创新效率的值域为[0,1],数值的大小反映了企业研发投入效率的高低,1表示100%技术创新效率,0表示技术创新投入无效率。根据回归结果我们得到3615个效率估计值,均值为0.645,标准差为0.075,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798和0.298,所有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分布频数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介于0.55到0.75之间,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面临的冲突导致技术创新水平比最优水平低了约25%至45%,因而还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可以挖掘,也就为各种政策提供可操作的空间。为了进一步考察所有制对上市公司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我们绘制了图2。从绘制的时序图来看,在2006-2011样本区间内,样本总体的技术创新效率呈现上升趋势。具体来看,国有上市公司在2006年的技术创新效率偏低,随后呈现稳步增加趋势,渐渐高于非国有上市公司,这也与李春涛和宋敏(2010)[5]的研究结论相一致。Atkinson&Stiglitz(1980)[17]的分析认为,国有企业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社会收益与企业自身成本不同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因此从体制上来说,国有企业有条件比非国有企业更具有创新性。正如Davidetal.(2001)[12]发现的,即便非国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比国有企业高,但是技术创新需要的大部分资源被国有企业所拥有,民营企业生产的更多是资本或劳动密集型产品,其技术附加值低,所以其创新效率低于国有企业。
3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冲突导致企业创新投入不足的特点,运用异质性随机边界模型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进行了测算。主要研究结论是:第一,冲突问题使得中国上市公司的技术创新效率比最优水平低了25%~45%。第二,股权集中度的提高、股权制衡度的增强以及高管激励政策的实施可以显著降低冲突水平,提升企业的创新投入;机构持股不是影响冲突的关键因素。第三,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会更显著提升企业的创新效率,在样本期间内,国有控股公司技术创新效率呈现稳步增加趋势,渐渐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基于上述结论,得出如下研究启示:第一,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效率的过程中既要重视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同时也要增强股东之间的制衡能力和采取有效的高管激励政策,三者不可偏废;第二,政府在促进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对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进一步提高投入资源的配置效率。
作者:吕新军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