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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备案制度作为一种事前预防措施,被广泛应用于食药监督、法规审核等各个领域,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防控作用。在违法犯罪现象频发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平台将备案制度引入电商平台犯罪预防体系,并加以特色化、系统化,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完备的、具有犯罪事前预防功能的电商备案体系,对预防电子商务犯罪、促进电子商务领域持久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现有备案制度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其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以积极的事前预防为目标,以电商平台适用性为基础,完善电子商务备案制度体系,以期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备案制度;电子商务;犯罪预防;事前预防
政府及企业针对电子商务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了多种措施,但收效甚微。因此,探寻一种行之有效的预防对策成为当前应对电子商务平台违法犯罪频发的当务之急。备案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犯罪预防举措,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针对其进行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备案制度概述
根据《新华字典》的释义,“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做书面报告,以备查考”。根据这种解释,备案的核心内涵是指,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报告,主管机关接受这种报告并保存有关资料以便公开。“备案”的涵义是动态性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所变化,在法律实践中的体现主要是《立法法》《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监督法》的相关规定。
(一)备案制度问题及现状1.内涵各不相同从立法角度讲,备案侧重于审查与监督,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审查以及对立法机关权力的限制,体现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察概念;从行政许可角度讲,备案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准入的控制,显示出一种具有决定性的赋权功能;从行为角度讲,备案符合告知的特征,以便日后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同领域备案制度的内涵在其各自的作用范围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适用性,然而一旦涉及各领域、范围间的交叉事宜,便缺少有效的处理方案与措施。因此,探析一种具有相似基本涵义,又可根据实际进行适当调整的备案制度,是一种能够促进各方密切合作的新思路。2.执行情况不佳实践中的各种因素影响备案制度的执行效力,使这一制度流于形式。例如,对食品企业标准备案而言,省级卫生厅备案管理权的下放使各市备案标准参差不齐、落实情况大相径庭,不利于事后追溯,影响备案制度的执行效力。因此,将重点从流于形式、广而不用的备案制度明文条款转向明文较少但有之必行的备案制度体系,对制度的完善与推广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3.真实性待考证目前普遍施行的备案程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提出备案申请或发出备案通知;其二,报送备案资料信息;其三,受理和审查;其四,作出备案决定。某些地区在审查环节采取了“认为有必要”的规定,如湖南省对某些企业进行实地技术审查;而浙江省并不作实地审查,直接根据企业提交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备案决定。在这一环节,某些企业,尤其是经营业务具有一定时效性的企业,或许会在事后违规惩罚与当前丰厚利益的冲突下伪造相关资料,即刻经营,以获取较大利益。如此一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便无从保证。因此,应以实地审查为具体行为手段,以违规处罚为明文威慑,以各部门协同为效率之法,构建高效、动态的备案体系。4.标准复杂不一现行各领域的备案制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乍看去似乎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在实际施行中产生了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目前多类犯罪呈现出明显的跨区域性质,甚至同企业的不同经营项目也具有一定的跨区域性,而备案制度也存在地区差异。如此一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因标准不同而作出不同的裁决,增加了审判的难度,阻碍了司法的效力。因此,应以原则性为基准,建立基本的备案制度框架,构建一套“可行于所有,施行于具体”的备案体系。
(二)电子商务领域备案制度现状电子商务在我国有近20年的发展历程,但相关立法起步较晚,难以跟上电商业务的发展速度。我国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的各种商事行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备案制度并未进行详细规定,只对身份登记报送规定以及进行纳税申报规定进行明文阐述。目前除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质检总局137号令《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和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外,还未有其它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平台备案制度的法律法规出台。由此可见,电子商务平台备案制度的“需求”缺口很大,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二、电子商务平台实施备案制度可行性的“SWOT”分析
随着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转变,除虚拟平台C2C、B2C、B2B模式,还拓展了便捷实惠的实体平台O2O模式,并引入货到付款等线下交易方式。由此可见,电子商务行业呈上升趋势。但在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违法犯罪现象频发,对当前市场经济制度的顺畅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制定有效的预防、解决措施成为当务之急。备案制度作为一种具有前瞻性与预见性的防备措施,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在制定具体的备案制度细则前,其可行性是实施的前提。
(一)优势“S”:实操性强,有技术支持如今的电商在各大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前均需要进行实名登记,以便于统一管理,并保障后续销售行为的可追溯性。以此为基础,便可以将备案融入登记注册这一环节之中,将相关的备案规定作为登记注册的必填项之一。这样,在进行登记注册的同时,亦完成了备案这一环节,具有一定的实操性。除此之外,大数据时代下电子商务中的销售、仓储等过程均朝着智能化、机械化方向发展,相关数据信息的存储准确、全面,为备案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劣势“W”:信息冗杂,涉事主体过多电子商务营销范围逐步拓宽,产品种类繁杂,经营模式多元,涉及地区广泛,对备案制度的精细性与条理性有着较高的要求。同时,繁杂的业务范围决定了营销过程中涉及的流程、主体、人员等过多,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即使进行过备案亦难以划责,为事后追溯带来一定困难。
(三)机会“O”:持续发展,预防犯罪网络零售市场进入相对成熟期,品类格局逐步固化,增速回归平稳,为备案制度的顺利施行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电子商务行业稳步发展的同时,该领域内的违法犯罪现象亦频发,其中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销售仿冒品的欺诈行为较多,随之而来的售后保障、在线纠纷问题难以解决。对此类现象,备案制度便显现出优势,使潜在的犯罪分子有所畏惧,也使犯罪分子的行为容易及时受到追责。
(四)威胁“T”:成本权衡,前景未知高效的备案制度往往具有较多的规则条款、复杂的规则体系,并与其它业务相互交织。运行如此庞杂的规则体系,必然需要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来讲,如此高的运行成本使其对实施备案制度这一需求望而却步。备案制度作为一种事前预防措施,固然具有前瞻性,但还是无法完全阻止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该制度从制定到实施再到生效,必然存在一定的时滞性,这为犯罪分子留下了一定的犯罪真空区。综上所述,电商平台具有实施备案制度的良好客观条件。然而,一些运营弊病以及现实中存在的许多违法犯罪行为使电商平台在实施备案制度的过程中依旧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亟需制定完备灵活而具有广泛适用价值的备案适度体系。
三、完善电商平台备案制度的建议
(一)构建制度框架,固化灵活结合第一,将备案制度的体系框架、基本内容加以模式化,并形成不可更改、只能进行补充解释、具有一定法律法规性质的文件。同时,对某些具体事项加以“松口”,给予管理部门或管理人一定的自由裁量,以固定的模式、灵活的处理办法构建备案制度的基本体系框架。第二,备案制度的整体结构要层次分明,各项条款要整齐划一、清晰明了、便于遵查;涵盖的内容要广泛而疏略,在全方位覆盖的同时具有一定的调整空间,利于因事施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三,备案制度应涵盖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需要进行备案的商户的规模标准,即其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物流、售后等各项事宜的衡量指标;备案所需的材料;备案流程,即承诺、上报、受理、审核、抽检、复核、公示、批准、存档等各步骤所需的时间以及具体做法;提供虚假材料者的处理办法;备案批准后出现违规行为的惩罚规定;商户的备案救济措施,以给予其一定的申诉权利,保障公平。
(二)合理划分种类,风险规模评估第一,对商品种类进行横纵交叉划分。横向划分是指先按照商品自身的性质进行划分,如食品、酒水、家纺等;再对各项目进行细化,如食品分为生鲜、速食、零食等。依此类推,详细划分商品属性。纵向划分是指按照其经营模式进行区分,如B2C、C2C、O2O模式下营销的产品。在此基础上,以横向划分为行、以纵向划分为列,构建产品分类表格。进口商品需经海关检查,因此要将进口商品单独列出,以其商品属性和产地进行横向划分,再根据营销模式进行纵向划分,构建进口商品表格。最后,依据表格分类,分别进行备案管理。对平台内的优势商品,亦应单独分类管理,以保持优势。第二,将商户准入注册与备案评估过程结合起来,依据注册信息对商户的规模加以区分,并进行风险评估。以商户的注册资本为主要的规模衡量指标,合理划分规模梯度。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应将其规模与经营项目、信用度(在其他平台的经营状况)结合起来,借助大数据平台,构建风险评估指标,进行量化风险评估。
(三)明确地区特征,产地规范管理第一,对具有明显区域性的商品,如集中产于某省市、地区,或某类产品的商户营销点多集中于某地区,可以作特殊处理。不按照商品种类横纵交叉划分模式进行管理,而是在当地另外设置集中管理机构,进行专门管理。第二,对具有区域性的商品,可以进行全方位实地审查,而不仅仅停留于对商户上交资料的审核。这种将书面与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有利于更好地审核资格,以提供真实有效的备案信息。
(四)分别逐级登记,各方信息共享第一,在对商品种类进行横纵交叉划分后,以商品种类为基本管理单元,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商户进行分别备案登记。对规模较大、风险较高、易发生犯罪风险的商户,在相关政府部门或相应的自律协会进行备案登记。若涉及重要领域,则需由本地基层登记机关逐层向上汇报;对规模较小、风险较低、不易发生犯罪行为的商户,在企业内部进行备案登记,强化内部管理。第二,各登记处应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尤其是企业内部备案信息与企业外部其他部门备案信息的共享平台,以便日后追查。某些商户或许会因未在行政部门或自律协会进行备案登记而产生侥幸心理,更加容易实施犯罪行为。因此,企业内部应制定更加严格的审查、监督、追查制度,尽可能缩小犯罪的程度、范围。
(五)提高人员素质,定期轮换管理第一,定期对商户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商户,让其了解备案制度的细则、违规风险;对备案管理人员,提高其法律素养以及对犯罪的警觉性,尽量让犯罪止步于风险评估阶段。第二,对备案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调整其管理的商品种类、管理地区以及具体管理行为的性质等,避免其因对某一岗位所分管的相关商户、经营链熟悉而发生一系列职务犯罪行为。
(六)随机抽检监察,建立动态回溯第一,对审批通过的商户进行不定期抽检,对其提交备案、通过审核的环节进行抽检。引入积分制度,使抽检合格的继续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根据其违规事项扣掉一定的分数。将分数与其经营活动、可申诉次数等挂钩,形成违规与经营的联动链,以各种利益关系的约束来预防其犯罪。第二,对抽检不合格以及实施过犯罪行为的商户,按照所涉及的商品种类以及犯罪类型进行划分,总结其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规律,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并以此完善备案制度的具体细则,形成“制规—执行—发现—查处—总结—完善”的动态回溯机制。
四、结语
备案制度作为一项事前预防措施,能够有效地预防电子商务平台的违法犯罪现象。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逐渐步入正轨,应发展和完善灵活有效、完备可行、广泛适用的电商备案制度,健全电商备案规则体系,促进电商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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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悦 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