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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一再强调,要把电力多种经营放到电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中考虑,列人改革与发展的决策,湖北省公司在“三型两化一强”的发展战略中,明确提出了“多元化”发展道路是走向“实力强”企业的战略决策。这表明电力多经已成为电力事业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在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的过程中,提高对电力多经企业地位、作用和建设的认识,深入研讨多经企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对电力事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历史背景及现状
电力系统多种经营是电力工业发展的产物,历史上已为主业的减人增效、职工分流和企业稳定发挥了毋庸置疑的作用。社会的进步与电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迫使多经企业要从安置型、福利型,迈人规模效益型继而进人产业化发展轨道,这才是多经企业的前途和命运之所在。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困境,不容我们回避:
(一)多种经营资产总量,从产业结构分布来看,主营业务是电力建安、电力设备产品制造和电力物资经营,约占70%一80%,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企业与产品比重严重失衡,且大多无效益,高科技产品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在市场竞争中将呈严重的弱势,比较早地走向市场的宾馆饭店已出现大面积亏损。目前尚能维持的电气产品制造企业,待“两网改造”结束以后,也将难以为生,由局部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多种经营的许多资产由于不能适时重组而可能沉淀为不良资产。
(二)多种经营反映的经营效益,不是市场盈利竞争能力的体现,90%以上的是对电力主业内部市场的专营及其电力垄断地位影响所带来的相关的外部市场份额。所谓多经的规模效益更多的是统计意义上而不是生产力意义上,更不是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反映。一旦垄断被打破,专营的特权被消除,所有的泡沫与水分将被挤干,多种经营真正的竞争力就会赤裸裸地表现于市场之中,原有的优势就会迅速转化为弱势。
(三)收入与分配的不对称,这既是多经企业沉重的负担,又严重地削弱了多经企业的社会竞争能力。工资收入水平高,本来是好事,问题是职工收入的高低并不与本企业的劳动效率成正比,收入分配水平更多的取决于电力系统主业的水平,而不是由企业效益水平所决定。这种状况造成的直接后果是:由于收人是非价值规律的体现,劳绩不相对应,相当程度上使部分收入演化为人人享受的福利,丧失了应有的激励作用:多经企业的“改制”,在高分配欲望的驱使下,更多地着眼收益的瓜分,只解决如何分钱的形式,而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经营机制转换的市场要求相去甚远。
(四)依附主业的利益格局和人力资源医乏已基本形成稳态的模式,由此造成主业与多经之间违背市场规律的运行和不规范的经济交往。(l)主业与多经相互依存,事实上形成分层次的利益群体,上下层次之间,主业是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行业利益,是垄断的、大锅饭式的“内部市场”分配政策,利益关系是集团化的,可谓间接的。而多经则是各层次、各实体的直接利益,上下左右可以说毫不相干,这是市场运转的结果。因此,主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目标与各层面多经的既得利益目标很难匹配与兼容。(2)各个层次的利益群体,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彼此心照不宣,配合默契地采取某些不规范行为。在这种体制前提下,一方不愿意,一方不相让,多经走向市场成为一句空话。经济交往的不规范与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监督约束的疲软或失效,企业经济损失巨大。(3)多经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更是难以达到科学而又有效的管理目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到来之际,竞争空前加剧之时,人才的竞争处于劣势,企业的发展前景令人担优。
二、原因及思想剖析
(一)狭隘的“电老大”观念。多年以来,电力行业是以整体垄断的姿态,即以“电老大”的面貌存在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之中的。从自然属性角度或生产力意义来讲,电力发供用各组成部分有机联系,密不可分,似乎就是天然的托拉斯,各环节存在技术的相关性,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而存在毋庸置疑。但问题是,从生产关系和体制角度来讲,由于整个系统是以行政经济关系组成的体系,使电力资产分布很宽,成为包容社会的大而全,所有的单位、企业,包括近万家多经企业都是系统的单位和企业,产权经营责任不明确,事实上已成为自身沉重的包袱,导致了体制的封闭和机制的僵化,资产运行的效率低;从观念形态来讲,长期形成的“系统”观念,已沉淀为一种普遍的心态。
(二)凝固化的“铁身份”观念。职业稳定、职工不会下岗,先天性确定的正式职工的身份,似乎已成定律,身份象征具有特权,凭此身份,就能进不能出,享受稳定的岗位及其相对较高的收益。而电力企业对职工负责到底已成为难解的情结,似乎演化为一个不经约定的但事实存在的无限责任的承诺。在此观念的支配下,安稳的普遍心理,盲目的职业优越感,导致效率低下并严重削弱了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以牺牲进取力、创造力、竞争力为代价,满足职工的利益期望,追求所谓的职工队伍稳定,所谓的凝聚力已成为众多电力企业经营者重要的价值取向。这种观念显然是无生命力的。
(三)传统的“大锅饭”观念。由于电力多经企业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人、财、物三要素与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无不延伸着电力行业的烙印。然而,“电力多种经营”作为前置定义,已演变成一种模式化的观念,这种观念已成为多经企业走向市场的一大障碍。多经企业除了与主业主办单位存在着经济利益关系的依附外,还存在观念形态的依附与行政依附,通常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就是主业对多经企业的支配与控制,在这样的前提下,多经企业难以成为真正市场意义上的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企业的经营者也就“当家不做主亦或做不了主”。企业的改制也只能是内部人持股而组建形式上近似合法的公司,而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多元化。企业的经营目标也只能根据主业而不是自身发展的需要确定。经营机制管理方式只能根据主业要求设定,甚至按“电力”管理模式来规范多经。凡此种种造成的结果是多经企业脱不开主业,难以融人市场竞争。
三、主业与多经关系的思考
一是主办与被主办的关系,多经是由主业创办、扶持的,多经对主业具有依托和从属性,于是就产生“主办”的概念以及与“被主办”的多经企业之间的关系。二是“一局两制”、“一体两翼”的关系。前者指在一厂一局范围内,两种体制即全民与集体,计划(内部市场)与市场并存,后者指电力为一体的前提下,主导产业与多种产业为两翼的相互关系。三是发展战略组成及战略依存关系。多经是多元化经营战略的体现,以此构筑多层次、多元化经营的格局。以上的基本关系,作为原则指导着各个时期多种经营的实践并且延续至今。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明确提出“打破垄断,引人竞争,提升核心业务,实施主辅分开”,因此,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对主业与多经的关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必须进行再认识:
1.市场要求经济活动的对象具有主体性,即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和竞争的主体,经济主体之间法律上平等,并不具有先天的从属关系。因此,从主办与被主办的角度,从“一局两制或一体两翼”的角度,去定义相互关系,理论上就混淆了经济活动的主体性。所以,从市场经济的意义上讲“主办”,“两制”已经变成难以服人和牵强的自圆其说。由此看来体制的创新刻不容缓。
2.主体的抽象导致“企业”不能涉足市场而定格于“系统内部”,成为电力企业从属性单位。继而内部人管理控制,内部人持股,产生内部市场的概念及其内部交易等非市场化行为,与统一、开放、竞争、平等的市场经济要求难以接轨。这种格局必须打破,要坚定地走市场化、多元化发展的路子。
3.经济关联业务依托在社会化大生产广泛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条件下司空见惯,但只有投资控股、参股等资本或产权意义的关联,才有可能成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否则,关联密切的电力上游的煤矿、下游的用电大户岂不也成为战略组成部分。然而目前主业与多经“资合”的比重有多少呢?所以,主业与多经的联系是由“人合”维系的,“人合”的形成固然有其经济利益的动因,但不具有市场的规范性。通过调整重组和改制,从“人合”向“资合”的过渡,正是我们所必须选择的一种改革取向。结论是必须建立产权明晰、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机制,树立全员竞争意识。从现实的角度讲,电力企业实行战略重组,实施“主辅分开”无疑是明智的选择,问题是“分开”与“战略组成部分”如何有机地统一,因此,有必要对“主辅分开”及其主业与多经的关系深人讨论,形成共识:
1.主辅分开,意味着对主业外的资产存量进行必要的重组、优化、盘活,辅业及其资产将成为多种产业的一部分,通过市场化运作或关联交易,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从而使主营业务得以提升,电力主业得到精干,多经企业自由发展。
2.主辅分开,意味着电力将打破自成体系、自我封闭的狭隘的“电力系统”观念,全面打破垄断,引人竞争,使主业与多经有机地融人社会化大生产之中,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结构调整和优化。
3.主辅分开,意味着现有多经企业真正从法人治理到市场经营,摆脱对主业的依附与从属,实现制度创新、机制转换,与主导产业一道,从系统内部的企业变为进入市场的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4.主辅分开,还意味着职工身份定位的变换,按市场惯例,彻底摒弃先赋性原则,从系统的职工变成企业的员工,继而形成风险压力。
5.国有资产存量的重组和增量的注人以及产权多元化的改革,意味着多经与主业传统意义上全民集体的关系,主体地位上的隶属关系,不规范的利益关系,将被规范的主导产业与多种产业关系取代。主辅分开并不意味着主业与多经生产和经营联系的切断,而是由资本融合、资产重组、交易关联、业务协作、信息互通、管理规范、相辅相存、互惠互利的符合市场规则的新型关系所取代。
四、想法和建议
1.电力改革势不可挡,主辅分开势在必行。对多经来讲,首先是要建立和健全符合市场要求、经济发展规律和科学决策的管理体制;其次是打破垄断、引人竞争和开放市场的创新机制;再其次是“发展是硬道理”的具体落实,开发符合自身优势的项目不动摇,不断创新发展。
2.主辅分开,势在必然,难点是职工安置。对主业来讲,最好是愿望是多经能够安置富余职工。但从多经角度讲,最好是少安排或不安排新增加的富余人员。因此解决这一矛盾的理想选择是在许可的范围内以比较优惠的政策待遇,鼓励尽可能多的富余人员退职,包括提前退养、身份置换、解除合同等等,以赎买的办法解决问题。那么,钱从哪里来?主业作为支付改革成本应作出政策和预算上的安排,多经则从积累中伞一点,可以是现金或者是股权,作为不提供就业的补偿。
3.在电力资产调整重组过程中,特别是当前资产清理中,要有将部分国有资本抓紧进人多经的理念。“人随着资产走”这个原则要具体化,要解决好国有资产进人多种产业的政策障碍,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国有资本进人的范围与方式。
4.有序开放市场,全面引人竞争,有进有退、以退为主,调整产业结构。从多经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大多数多经企业不具备竞争实力,因而多经产业结构调整取向是否可以探讨将农村电力体制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即成立以roKV线路的出口计量点为分界点,10KV用户及以下的“农村供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全面组建国家或集体控股的股份公司。对产品制造、宾馆饭店、施工安装业务等,通过关停并转,实施民营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