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生产总值构成指标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出口等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指标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计算过程涉及到许多资料来源,其中相当一部分资料来源,如财政决算、会计决算资料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滞性,因此,这些指标在时间上并不总能满足宏观经济分析的需要。尤其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季度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在进行季度宏观经济形式分析时,根本就找不到这些指标。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常常利用相关的统计指标估计或推算上述国内生产总值构成指标,以满足分析的需要。所以,比较准确地了解和把握这两种类型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提高上述估计或推算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对宏观经济形式的分析和判断。本文阐述上述两种类型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居民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关系
居民消费指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消费性货物和服务支出。“居民”指的是从事消费活动的住户或个人,不包括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等各种类型单位;“常住居民”是对居民所作的进一步限定,使其涵盖了临时离境和住外使领馆人员,排除了临时入境和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因此,原则上讲,居民消费这一指标不包括非常住居民在我国境内的消费支出,而包括我国常住居民在境外的消费支出。“一定时期”一般指一个核算期,即一年或一个季度。"消费性"意指不包括用于生产活动的房屋等建筑和机器设备方面的支出,这类支出属于固定资本形成。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所有房屋,包括居民住房的购买,都属于固定资本形成,而不属于消费性支出。“全部消费性货物和服务支出”指除了包括居民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即所谓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支出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居民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并由住户本身消费的货物,如农户生产并消费的粮食;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商业统计中的指标,它“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的总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销售对象划分为两大部分,即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额。居民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对企业、事业和行政等各种类型单位的零售额。从国民经济核算角度讲,这些单位是从事生产活动的,它们购买的各种商品,除了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支付给本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部分外,要么属于中间消耗,要么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不属于居民消费。例如,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中所包括的售给社会集团的办公用具、纸张、书报杂志、文体用品,等等,属于中间消耗;办公设备,如电讯设备,交通工具,如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卡车,等等,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从这个角度讲,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实际上并不是消费品)。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与居民消费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因为其中大部分直接构成居民消费,正因为如此,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计算居民消费的主要资料来源之一。但是,两者之间也有许多方面的区别,这些区别可以概括如下:
(一)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售给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华侨、台湾同胞和外国住华使领馆人员的消费品,居民消费不包括这些消费品,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这些消费品包括在货物和服务的出口中。
(二)居民消费包括我国临时离境人员和住外使领馆人员在国外购买的消费品,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部分消费品。
(三)居民消费包括服务消费,如医疗保健服务、交通和通讯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等等,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些服务的价值。
(四)居民消费包括虚拟消费,即居民对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居民对自己生产的货物的消费,居民对自有住房服务的消费,等等,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部分内容。
(五)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售给居民的建造房屋用的建筑材料,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这类建筑材料属于建筑活动的中间消耗,不属于居民消费。